马蹄翻飞踏碎一地银霜,战鼓咚咚惊断人魂,号角声起哭爹叫娘,刀来枪往互不相让。

  洁白的雪地早已看不出一点洁白的模样,两队人马扎营列阵,对峙片刻就发起了冲锋。

  数百儿郎头上辫着辫子,身上披着毛毡缝制的铠甲,手拿竹枪竹刀,凶猛的冲锋,枪刺刀砍毫不留情,就像真的敌人一样狠命的厮杀。

  白白的雪,红红的血,悲惨的哭,凄厉的叫……

  这一切都让李承乾无比的亢奋,他骑在高头大马上举着弓,不停的呐喊,指挥着手下的人前赴后继的冲上去厮杀。

  站在他对立面的就是汉王李元昌,李元昌手里挥舞着马刀,也一样激动的大叫。

  李元昌虽然是李承乾的皇叔,其实他们俩同岁,又都擅骑射,都喜欢突厥文化,平时就能玩到一块去,两个人很是默契。

  “报!”一个小校把三角令旗往地上一插,单腿跪地:“汉王,我方寡不敌众,伤亡惨重,请求撤兵。”

  “嗯?”李元昌马刀朝下一指,骂道:“你有病吗?”

  “汉王,不能再打下去了,这铠甲都是假的,竹枪也很容易扎透,已经有不少人受伤了。”

  李元昌抬头望向对面,见李承乾正兴奋的挥舞着长弓哈哈大笑,这时候说不玩了,岂不等于是往太子爷的头上泼冷水?

  “滚开,没看到太子殿下正在兴头上吗?你少来扫兴。”李元昌非旦不同意停下来,还大声的吩咐:“擂鼓的加把劲!”

  那小校实在是无可奈何,只好回到厮杀的阵营里。

  这“假战场”都变成了真战场,越来越多的人见了红,那小校灵机一动,大声的喊道:“兄弟们!太子殿下英明神武,我们打不过,我们投降吧!”

  投降?这个建议好,既能让太子爷感受到胜利的欢乐,又能制止更多的流血事件,这一嗓子喊出来,当真是一呼百应,所有的人都渴望罢战。

  于是乎那小校带头放下了武器,紧接着汉王这个阵营里的人全都放下了武器,集体朝拜太子,高呼:“太子殿下千岁,千千岁!”

  李承乾要看的是厮杀,投降还看啥?李承乾马鞭一指那个小校:“你,过来!”

  那小校只好乖乖的走到李承乾的马前跪倒:“太子殿下英明神武,我等自愿来降。”蜀南文学

  “啪!”狠狠的一鞭子抽得那小校皮翻肉卷、鲜血直流,李承乾阴沉着脸,大骂:“你个没骨气的东西,两军阵前敢投降?”

  “太子殿下,我等真心来降,望您接纳。”

  “好啊,你站起来往回走,你要是能走一百步不回头,我就接纳你们。”李承乾说着话从箭壶里摸出一支箭来。

  那小校战战兢兢的站起来,转过身两腿哆哆嗦嗦的向前迈开步子,走了三十多步忽然身后传来尖锐的哨音,顿时头皮发凉,腿一软跌坐在地上。

  “嗖!”的一支利箭从他的头上穿了过去。

  “还没到一百步呢。”李承乾夹杂着怒火的声音,带着死神的气息飘了过来。

  那小校知道自己凶多吉少了,只要一站起来,恐怕就会被利箭射中。

  他双手推着地,没有往起站,他一转身冲着李承乾跪倒叩头:“太子殿下,我错了,求您饶了我吧,我呃……”

  他一抬头一支利箭不偏不倚的射中了他的咽喉,他双眼瞪得死鱼一般,却再也发不出一个音了。

  “哈哈哈哈……”李承乾开怀大笑:“我让你罗嗦,你再罗嗦呀。”

  不管怎么说这个小校都打扰了李承乾的兴致,射杀他让李承乾很是开心,却也没有心情再继续游戏下去了,于是就收了兵。

  这些人也并不是士兵,李元昌本来是打算招些突厥兵的,可是没有招到,就找了一些长的比较像突厥人的壮士。

  也不怪他招不到,在长安城里招突厥兵,这未免有点异想天开了。

  “痛快!”李元昌乐哈哈的过来,一指那个被射死的小校:“我也最讨厌别人在我跟前絮叨叨的叨叨个没完,真想都杀了他们。成天的碍事,这也不许那也不许。”

  “我当皇帝,一定要尽情享受所有乐趣,到时候就在御花园设一个万人营,跟汉王分别指挥,观赏士兵肉搏战斗,岂不快乐!”又说:“有人规劝,立即诛杀,杀一个不行就杀一百个,杀一百个不行,就杀五百个,我就不信杀他一千人之后,还有人敢进谏?”

  “好,果然有魄力!”李元昌拍着胸脯说道:“到时候我一定尽心竭力的陪你玩个痛快。”

  李泰这一天自从下了早朝还真没有什么正事,他就忙了一件闲事。

  他无意中发现了一盒女子画眉用的螺子黛,拿在手里反复的把玩了片时,还在手背上画了几道。

  浅黑色的印迹,有点像,嗯,像铅笔画过的痕迹。

  “呀!”李泰忽然间睁大了眼睛,喃喃的嘟囔了一句:“螺子黛不就是画眉石吗?画眉石就是石墨,石墨和黏土混合就是铅笔芯。”

  李泰一下子就兴奋了起来,用石墨和黏土制作铅笔芯的方法是1789年法国画家康蒂发明的,如果现在把铅笔给做出来,那这项技术岂不是比他们要提前个一千多年出现?

  要做,一定要做,李泰前世唯一的一项业余技能就是学过素描。

  他激动的热血上涌,一旦铅笔做成了,他要马上画一幅素描做自己的陪葬品,让后世的考古学家来发现,咱们的铅笔制作技术在唐朝初期就有了。

  他就没想想一幅素描能保持多久?考古学家最多能发现他的墓里曾经放过一张纸,还不如直接把铅笔放进墓里呢。

  石墨有了,黏土更是现成的,凡是制作陶器、瓷器的地方都有黏土。

  李泰这一整天就跟石墨和黏土玩了,主要就是试验各种比例。

  铅笔的规格一般用H和B表示,H就是代表黏土的含量,这个数值越高则硬度越大,颜色也就越淡。B就是代表石墨的含量,这个数值越高则笔芯越软,颜色也越深。

  这一天李泰找来了好多的工匠,什么铁匠、木匠、陶器匠,李泰把他的想法一说,大家立马就明白他想要的是什么样的东西,便开始各施所长。

  李泰也算是开了眼了,他都想不出来怎么能做得出铅笔的木制的外壳,没有现代化的工具抠个槽出来也太难了吧?

  结果人家直接拿过一根筷子,铁匠和木匠合力给筷子钻了个孔,最擅长玩黏土的陶器匠把搓好的墨条,趁软塞进孔里,静静等到冷却下来,一支铅笔就这样神奇的横空出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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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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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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