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日子也不知道还有没有野兔,野鸡什么的,毕竟要等村子里分肉还得到腊月二十五。
她搓了搓手,往山里走去。
来到之前捕鱼的小溪,杨夏夏眼前一亮,荠菜!
茂盛的荠菜长在小溪旁,杨夏夏从空间里拿了个篮子出来,在溪边摘起了野菜。
看着水平如镜的小溪,她摇了摇头,看来是抓不到什么鱼了,而且这大冷的天,她也不想下水抓鱼。
没有鱼,总得有点野鸡,野兔不是?
她听人说过,冬天,是最容易抓到野兔的季节。
把篮子放进空间,全神贯注周围的情况。
“沙沙沙……沙沙沙……”
那是一只体型肥硕的灰兔子,杨夏夏目测那兔子至少得有八、九斤重。
她放轻脚步,朝着那正在觅食的兔子移动过去。
兔子肥,反应比平时也慢了半拍,在它反应过来之前,杨夏夏扑了过去,将它送进了空间,再拿出来,刚才活蹦乱跳的大灰兔子已经死掉了。
有了菜,又有了肉,杨夏夏满意的下了山。
回到刚才跟狗蛋分开的地方,她重新把树杈拿了出来。
杨父赶过来的时候就看见自己闺女坐在捆好的树杈上,脚边放了一篮子野菜和一只死掉的兔子。
看见杨父和狗蛋,杨夏夏起身拍了拍后屁股的灰,朝二人招了招手。
“爹,我刚才抓了只兔子。”
杨夏夏拎起兔子耳朵递给了杨父。
杨父接过兔子,拎了拎笑道,“这兔子可不轻啊,一看今年秋收时候它就没少偷吃粮食。”
接着把兔子递给狗蛋,“拿着狗蛋,晚上咱们吃兔子肉。”
“好。”
杨夏夏拎着野菜,杨父则是将两捆柴火背在背上,三人下了山。
路上下工的村民看见他们一家三口,尤其是在看见狗蛋手里拎的肥兔子,更是羡慕不已。
“村长,这是跟哪抓的兔子啊?”
好些个村民看见那大肥兔子眼睛都放光。
那么肥一只兔子,能吃好几天呢。
“山上砍柴时候遇见的。”
村民听了点了点头,砍个柴又不能去山里面,估计也就是在山周围,所以都在心里默默下定主意,打算待会吃完午饭也去看看,没准自己也能碰大运,抓到一只。
回到家,杨母看见狗蛋拎回来的兔子,欢欢喜喜的接过它,寻思着晚上怎么给它做了。
看着坐在一旁喝水的杨父,杨夏夏问道,“爹,咱们村什么时候分粮啊?”
“快了快了,怎么,知青点的知青着急了,问你了?”
“没有,就是我自己问问,寻思着分粮的时候好去帮忙。”
“你是得去帮忙,到时候除了每家每户的口粮,还有工分粮,你是负责记工分的,到时候分粮都得给人家提前算出来。”
杨夏夏点了点头,表示知道。
中午吃完饭杨夏夏在屋里继续赶织毛衣。
看着到现在一件还没织完,她有些泄气,按照自己这个速度,要是都织完得等明年去。
不行,得想个办法,让杨母帮着一起织。
她得给这些毛线想个可信一点的出处。
下午上工的时候,路上就听见杨父嘱咐杨爷爷和唐姥爷别去山上,他会把两家的柴火砍好拿回去。
坐在会计室里织毛衣,杨夏夏只感觉这会计室屋里四面漏风,屋里跟屋外的温度没有什么区别。
她把东西收回空间,决定出外面转转。
回家取了柴刀,又拿了几根麻绳,再一次上了山,不过这次就是很周边转转罢了。
砍了几根树杈,心里就一直想着如何给毛线找个出处让杨母她们接受,手里的动作便慢了下来。
临到下工,杨夏夏看着还没有上午一半多的柴火,给它捆好送进了空间,等到了会计室又给拿了出来。
杨父来的时候看着杨夏夏放在会计室角落的柴火,突然问道,“夏夏这柴火是你砍的吗?”蜀南文学
“是我。”
她抬起头道。
杨父想了下开口道,“夏夏,你待会把这些柴火给瑾之他家送过去吧,瑾之不在,他一个人砍柴也费劲。”
杨夏夏这才想起来谢瑾之还在医院里躺着,连忙点头答应。
下了工,她就拎着那捆柴去了村尾头的谢瑾之家。
家里就谢老爷子自己在家,杨夏夏到的时候,他正在厨房啃着硬硬邦邦的玉米面馒头,就着凉水。
谢瑾之不在,他自己腿脚又不好,好不容易打那点柴,还得等着瑾之回来给他留着。
“谢爷爷,我来看看您。”
杨夏夏敲了敲门,走进来,把柴火放在一旁。
谢瑾之爷爷看见杨夏夏连忙藏起来自己吃的馒头,从厨房走了出来。
“夏夏丫头你咋来了?”看见一旁的柴火后,摆摆手道,“不用不用,夏夏这柴火你拿回去用,我自己可以的。”
“没关系的谢爷爷,这柴是我自己砍的,您留着用,明天我再给您送点,天凉了您别自己往山上跑,到时候瑾之哥该担心了。”
说着杨夏夏帮忙把柴火跟谢爷爷打的柴放在了一起。
路过厨房,看见谢爷爷的晚饭,她侧过了头。
晚上,烧着火炕,杨家八口人一起围在屋里吃着晚饭。
那只十斤的灰兔子,杨母今天做了一半。
秋收之前杨夏夏买的那点肉早就吃没了,因着秋收太忙,她也没功夫去黑市补货,家里也吃了好几天的素。
今天这顿兔子肉,吃的家里几个男同志都非常满意。
吃完饭收拾碗筷的时候,杨父突然叫住杨夏夏说道,“夏夏,明天下午你去镇上医院看看瑾之。”
接着又递给她十块钱道,“这钱你拿着,给瑾之把药费交了,这么多天了,估计上次交的钱都用完了,别让他为了钱着急,好好养病。”
杨夏夏接过钱揣进兜里,“好的爹,我知道了,你放心吧。”
有了杨父的话,明天自己就可以去镇上,顺便给毛线的来历找个出处。
说实在的,她确实该去看看谢瑾之,怎么说他受伤自己也是有一点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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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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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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