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的时代从2003开始>第九十四章 生死一瞬间
  枪响了,一颗子弹从刘平武右脸颊斜斜地掠过,灼热的弹头可能烧伤了几根长睫毛,然后从右太阳穴方向飞出,向前面的玻璃窗户飞去。

  那是一面从一楼直到三楼的巨大落地窗户,镶嵌着蓝色的玻璃。子弹在三楼靠顶的位置,打出一个洞,向室外飞去,像一只自有的鸟,在空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刘平武早就盘算好了,往这个方向夺枪,就算走火,子弹也不会伤到人。其它方向,就算没有人,打到墙体反弹回来,也会对密集的人群造成伤害。

  他什么都想好了,万万没有想到万得豪反应这么快。

  这么快就意识到不对,然后马上开枪。

  幸亏万得豪开第一枪时,刘平武不仅及时抬高了枪口,还死死地压住了扳机,没有给他开第二枪的机会——幸好黑星是半自动的。

  同时宁可欣也动了。

  她一个左转身燕子入林,双手握拳,随着拧腰的脆劲,右脚一蹬,身子向前扑,脊椎像一条鞭子,把全身的劲力传到双肩。

  双臂随着这股劲一甩,撇身捶!

  宁可欣双手成拳,一上一下,像是两只长柄金瓜锤,被她转身挥舞着,重重地击打在万得豪的胸口上。

  宁可欣十几年的练习,把全身的那股劲在万得豪的胸口上瞬间爆发。

  他上半身只是轻微地晃了晃,胸口向内凹进去了一块,就像是打在一块皮革上,发出噗的沉闷声。

  宁可欣接着左手握住万得豪的右手,同时左腋夹住他的右上臂,往里一拧。右手一记肘底锤,狠狠地击打在他的肘关节上。

  万得豪的右上臂弯成一个奇怪的形状,但是胸口的剧痛,反倒掩盖了这里的疼痛,让他一时没有反应,只是手一松。

  刘平武乘机夺下了枪。

  万得豪右手耷拉着,左手捂着胸口,往后退了两步,靠着墙缓缓地坐下,开始噗噗地吐血。

  这时,周围的人才反应过来,发出惊恐的尖叫声,往四周逃散。

  十几个警察逆着人流冲了上来,迅速包围了万得豪。

  刘平武哆嗦地把枪交给一位警察,双手死死地扶着柱子,竭力不让自己瘫软。

  浑身颤抖,就像触电一样,怎么都控制不住。

  生死之间的大恐怖,现在让他无比地后怕。

  宁可欣紧紧地抱住他,流着眼泪骂他。

  “你这個傻子,你干嘛要冲上来。差一厘米,你脑袋就开花了。”

  灼热的子弹从脸颊和眼皮飞过的感觉,在刘平武脑海地回转,捏着他的心,让他说话结结巴巴的。

  “我...我...我...不冲上来,你...你...你就危...危...危险了!”

  宁可欣流着眼泪,看着刘平武的脸,看到他安然无恙,脸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忍不住又笑了,情不自禁地在他的脸上,狠狠地亲了几口。

  李国庆火急火燎地冲了上来,在他身后,跟着一个胖子,一米八高,至少两百斤,壮得跟头熊似的。

  李国庆跟他一比,就是一只羚羊。

  但是跑得却不比李国庆慢。

  看到宁可欣安然无恙,抱着刘平武站在那里。李国庆长舒一口气,再也跑不动了,双手撑着大腿,弯着腰猛喘气。

  后面的胖子干脆一屁股坐在地上,背靠着栏杆,呼呼—呼呼,那气喘得就跟一台蒸汽机车似的。

  周围的干警觉得非常奇怪,谢局今天怎么喘成这个样子?难道是从两公里外的市局大院,一口气跑过来的?

  宁可欣继续抱着刘平武,久久不肯放手,好像一放手这个男人就会消失一样。

  谢局和李国庆终于喘匀了气,走到两人跟前,无可奈何地说道:“可欣啊,不要这么冒失了好不好?吓死我们了。”hΤTpS://WWω.sndswx.com/

  宁可欣这才依依不舍地放开刘平武,低着头,像是做错事的学生,站在老师面前。

  “对不起,谢局,李局。这次是我太冒失了,差点酿成大错。”

  那边万得豪终于不再吐血了,脸色惨白,额头上全是汗珠。干警给他铐上手铐,等待救护车的到来。

  “赶紧问问他,把刘国杰藏在哪里了?”刘平武猛地惊醒,指着万得豪说道。

  自己冒着生命危险破局,救宁可欣是第一位,但是其他的好处也不能落下。把刘国杰的下落问出来,自己和宁可欣就是救他性命的第一功臣。

  这个人情就有点大了!

  李国庆和谢局也明白过来,蹲在万得豪跟前,问道:“你把刘国杰藏到哪里去了?”

  万得豪张开嘴,牙齿、舌头、上颚,都是鲜红的血。

  他嘿嘿地笑着,就是不说话。脸上的神情似乎在说,我要拉着刘国杰陪葬!

  刘平武又说道:“他有个手包,能不能找到它,说不定里面有线索。”

  宁可欣也在一旁说道:“对,他带着一个手包,刚才埋伏我的时候就不见了。可能把枪掏出来后就扔掉了。”

  有干警马上去找,很快就找到了。

  众目睽睽之下,干警戴着手套把手包里的东西一一摆在地上。

  一包南洋红双喜,一个打火机,一包餐巾纸,一包口香糖。

  再从万得豪的裤口袋里,掏出一个钱包,里面有一千多人民币,两千港币,一张南港身份证,再也没有其它。

  刘平武的眼睛把这些东西扫描了一遍,看到打火机上印着字。凑近一看,上面印着“望山涌海晴酒店”。

  “望山涌?我去那里玩过,记得那里有个小渔村,叫十围村,比较偏。原来你把刘国杰藏在那里了。”

  刘平武早就知道刘国杰被藏在十围村,只是需要一些线索“推理”出来。

  万得豪愣了一下,瞳孔猛地一缩。

  你是福尔摩斯还是刘半仙啊,这么快就猜出来!

  李国庆和谢局都是破案老手,看到万得豪这下意识的反应,立即明白,刘平武猜中了。

  从另一方面推论,刘国杰是肉票,是最重要的人质。身为绑架团伙的首领,万得豪悄悄从南港潜回到内地,肯定也会把刘国杰带在身边。

  这样才放心,又安全。

  十围村是个小渔村,条件落后。喽啰和人质可以躲在某个隐蔽的角落里,但万得豪肯定不愿待在那里吃苦喂蚊子。

  可能住在离得最近的酒店里,比如海晴酒店。

  万得豪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悄悄来一趟东街,居然被人发现,又稀里糊涂地被人拿下。自己一声不吭,对方又凭借一个打火机,把藏人质的地方猜出来了。

  知道具体的地方,凭借大陆G安的本事,肯定能迅速排查到关人质的小屋,再悄无声息地摸到外面,一举突破。

  刘国杰活下来了,自己就会像张子强一样,只能装在盒子里运回南港去。

  完了,一切都完了!

  万得豪万念俱灰,又忍不住大口大口地吐血。

  刘平武看着他,嘴巴撇了撇,你现在可以放心大胆地吐血,吐死了,大家都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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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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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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