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放弃白月光后:发现夫君黑化了>第一百九十四章 做个人吧!
  连如期的马可是比安红韶上次骑的还要高,手拽着马鞍,有些惆怅,不知道能不能上的去。

  正在蓄力往上跃的时候,只觉得身子一轻,直接被连如期托在马上了。

  连如期坐在安红韶身后,将安红韶整个揽在自己怀里。虽说安红韶在女子里头,并不算矮的,可是坐在马背上,她的头正好靠在连如期的胸膛,挡不住连如期的视线。

  这高头大马,在连如期的手上却是乖巧的很,即便是疾驰中,也依旧没有失控的感觉。

  骑马,确实比坐马车快多了。

  到了跑马场,太阳还挂在空中,地上的青草,随着风轻轻的摇摆。

  连家的跑马场很大,一下来连如期便将水壶扔给安红韶,安红韶倒也不渴,只是已经拿到了,那就喝一口。

  解下惟帽,微微仰头,咳咳,刚喝进去一口,安红韶的面上就露出痛苦的神色,“怎么这么苦?”

  “熬了蒲公英水。”连如期去挑弓箭,却也没走远,扬声回答安红韶。

  安红韶撇了撇嘴,这是将自己当孩子了,出门在外,还专门给自己带了喝的水。

  这会儿功夫,下头的人已经将安红韶的马牵来了。

  连如期背上弓箭,大踏步的朝安红韶走来,扶着安红韶上马后,捏着安红韶的脚腕,告诉她哪里用劲。

  这跟李家不一样,她们只敢在旁边提醒安红韶两句,连如期可是直接上手的。

  他的手腕力气大,放在安红韶的脚踝上,让人不注意都难。

  有他在这教安红韶,安红韶自是印象深刻。

  手里拿着缰绳,安红韶准备用力夹马背,让它出发,不想被连如期拍了一下,“抬起来。”

  无论骑多长时间的马,这个习惯一定要养好了,只要上来就不能坐的那么沉,用力的地方一定要放在脚上。

  安红韶的脸一红,“我知道了!”

  回头瞪了连如期一眼,也不怕让旁人瞧见了!

  马走起来,到底比上一次要快。

  连如期骑着马,开始是护着安红韶转圈,瞧着这马性格温顺,安红韶没什么事,身子微微前倾,单手拽着缰绳,双腿用力,马便跑了起来。

  速度逐渐的快了起来。

  安红韶看着连如期策马奔腾,眼中自都是羡慕。

  旁边连如期一跑起来,安红韶的身下的马也跃跃欲试,等得了安红韶的吩咐,脚下的步子也越来越快。

  安红韶紧张的手心都是汗,可是马跑起来的感觉,似乎跃过了风。

  耳边,听着长箭滑过天际,原本盘旋在头顶的雄鹰,直直的落下。

  连如期回头冲着安红韶挑眉,似乎是在炫耀。

  安红韶暗自咬牙,让自己的马再快一些。

  她自然猎不了雄鹰,可是跑快些还是可以的。

  看着安红韶跑起来后,连如期的速度却慢了下来,待安红韶跑了第五圈的时候,连如期突然放开缰绳,一个纵身跳在了安红韶的身后,“好了,切莫心急。”

  今日他带着安红韶过来,就当是练胆子了,等着改日再过来。

  这骑马的时间太长,现在没感觉,等着回府就会觉出腿疼来了。

  夕阳的余晖,洒满大地,他站在余晖中,似乎就是发光点。

  带惟帽的时候,安红韶看向了不远处的连如期,而后,那个苦涩的水壶便递了过来,“喝的太少了。”

  “我喂你?”看安红韶皱眉,似乎满脸的抗拒,连如期随即往前走了一步。

  安红韶那是利索的直接抢走了连如期手中的水壶,大口的喝了起来。

  看着安红韶这孩子气的样子,连如期抿嘴轻笑,“我忘了带蜜饯了。”

  等着安红韶喝水的时候露出痛苦的表情,连如期这才想起来。

  安红韶擦了擦嘴角,“还真将我当孩子了?”

  两个人依旧共骑一匹马,华灯初上,连如期放慢马程,慢悠悠的往回走。

  安红韶隔着惟帽,惊叹盛京繁华。

  “连公子,少夫人。”盛京很大,有时候却也很小,不想正好迎面碰到了同样策马而来的庞闻。

  白色的缎面,配上白马,灯火璀璨下,显得庞闻愈发清冷,遗世而立的君子风。

  他笑言,今日喝了不少,在街上散了酒味再回府,免得家人絮叨。

  不过闲聊几句家常,两边就离开了。

  待走了几步,连如期回头看了一眼,“庞家这是来了两趟?”

  惠安县主差人给安红韶送了诗集,而后庞闻又去连家吃酒?

  安红韶摇头,说是东西是庞闻带过来的。

  连如期抿嘴沉默,心中暗暗思量。

  不过,这事也就问了一句,等着到了连家后,连如期就没再提。んτΤΡS://Www.sndswx.com/

  用晚膳的时候,果真如同安红韶所想的那般,满桌子都是极为清淡的菜。

  安红韶愁的皱眉,这么寡淡的饭菜,瞧着就不想吃。

  连如期亲自为安红韶夹菜,“行了,就坚持这么几日。”

  等着火气下去了,该怎么吃就这么吃。

  看着安红韶全程跨着脸,待吃完饭,连如期仔仔细细的净手,“若不然,我亲自帮你泄火?”

  看着连如期手上的动作,安红韶忽然就明白了,“我都这样了!”

  怎么成日里还想着那事?

  连如期甩了一下手上的水,理直气壮的回了句,“我又不用你的嘴。”

  “你快做个人吧!”安红韶白了连如期一眼。

  只是,连如期要帮安红韶看牙的事,到底是做到了,安红韶也不知道连如期端来了一碗什么黑乎乎的药,用棉絮沾在安红韶肿的地方,就觉得麻的厉害。

  过了好半晌,连如期让安红韶漱口,远些还憋疼憋疼的感觉,这会儿个倒是轻快了不少。

  现人曾说,对镜梳妆画峨眉,该是夫妻间的雅事。

  可是她们倒好,与雅那是沾不到一点边。

  安红韶还在那感叹着,连如期已经端了个铜盆进来,那大手将妆奁前擦的干干净净。

  袖子挽起,还能瞧见手背上青色的突起,如此有力。

  罢了,想象不到连如期画眉的样子。

  收回视线,安红韶恍然间反应过来,“我一直以为是兄长弹的凤求凰。”

  可怎么偏偏是君子风,心思转到庞闻身上,突然猜到,怕是这位庞公子手笔。

  怪不得那琴声觉得是正气十足,想来他今日过来,目的只是拉拢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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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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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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