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算错,是二十五两,给了十五两,见张三还不愿意说,贾珏就将最后的十两银子给了他,果然,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吃着胡辣汤,听着汉子讲他们村子的事,还是挺有趣的。
垂柳村,离洛阳城有三十里地远,算是处于洛阳与龙门之间的交界处。
这个村子还有一个别称,名为桃源村。
既然叫桃源村了,那么它所处的位置,自然要有《桃花源记》中记载的那样神秘,或者准确里说要交通不便,与外界联系少。
那这村子名正言顺的就建在了两座大山里。大山之间有一条路,可以通过一辆马车。这也是村子里唯一的进出口,除此外,要想进入这村子,就得从后山上跳下来。
有个书生,前往京城参加恩科,结果自然是通通落选,经历了这第七次打击,他决定回家继承亿万家产,不再去考试了。
他家在西安,途中经过洛阳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他出来读书,不愿意继承家产,手里也没多少银子,买不起马,只能用腿走,路上。
坐船到了开封,从开封再到洛阳,一路上,如果碰到有人愿意让他搭个便车,他也能省些力气。
走到这垂柳村的时候,下起了雪,他为了赶路,听了当地人的话,上山,打算从一条小路上走过去。
不下雪,就不会有后来的故事,不滑一跤,跌落山崖,被垂柳村子里的人所救,就不会有后来的事情了,不是吗?
机缘巧合之下,那日张三因为嘴馋,就跑到后山,打算打几只野鸡打打牙祭。
野鸡没打到,碰到了从山上掉下来,还没摔死的书生。
张三将手放到书生鼻尖,发现他还有气,就把他背到了自己屋里,找来了村子里传了五代人的老大夫,给书生看病。
张三之所以会救这书生,主要还是看他穿的衣服上没有补丁,说明这书生也有些钱财,比其他来应该是富多了,毕竟,他的衣服上最起码有五个补丁。
张三始料不及的是这书生比他还穷,从行李里面只摸出来了半吊铜钱。
书生醒了以后,没出现什么失忆的桥段,发现自己被救了,对张三自然是千恩万谢,还告诉张三他的家室,承诺张三,等他回去以后,就给张三送来百两金子。蜀南文学
张三觉得这事儿要是真的,他一点也不亏,要是假的他还不得搭上几百个铜板。
张三问书生是干什么的,打算去哪里?
听书生说他是个书生,张三高兴啊,村子里的教书先生上个月死了,正愁找不上人呢,没想到就有人来了。
在村子里教书,这束脩少不了吧?我都救了你,你还不愿意将束脩分给我吃?张三这样想着,也付诸于行动。
张三劝说书生,说他的腿断了,已经没法上路了,现在雪越下越多,路肯定不好走了,还不如先在他家里待着,等腿养好了,再走也不迟。
见书生答应了下来,张三开始忙碌起来。
书生摔断的一条腿已经被大夫给接上了,张三就寻来几根木头,给书生做了个拐杖,领着书生前去找里长。
里长听了张三的来意,自然是很愉快的就答应了下来。
张三没想到的是,就因为他领着书生前去寻个差事的过程中,一场悲剧酿成了。
过了大概有一个月的时间吧,张三像往常一样,从被窝里爬起来,看书生已经去教书了,很是满意,去厨房,打算将昨晚没吃完的饼吃了。
吃着饼,发现自个可能需要放水。
水放的正畅快着呢,院子门被踢开了,木门撞在土墙上,发出的声音还挺大的,主要是木门它倒了。
张三提起裤子,愤怒的跑到前院来,自家人知自家事,那门板是个什么怂样,他在清楚不过了,这肯定是被哪个鳖孙给踢倒了,要不然怎么可能发出这么大的声音?
“哪个鳖孙,你想……原来是里长大人,踢得好,这门我早就看它碍眼了,想要踢了它。”
院子里站着十几个人,手里拿着木棍,也不知道他们想干嘛。
“张老三,老子问你,你这鳖孙,领回来的人呢?”
张三有点疑惑:“去教书了呀?”
“格老子,草泥马的,他要是教书去了,老子会来寻你?”里长满眼怒火,恨不得将张三给吞了,要不是看在他还有用的份上。
“大人,发生了什么事,您倒是说清楚啊,小的也好有个底。”
里长上前,扇了张三一个大耳刮子。
“啪——”
声音清脆悦耳,动作熟练的让人心疼,看来已经快要练成江湖上失传已久的,那从天而降的掌法。
“张老三,你他娘的还在这里跟老子耍心思。那穷书生把老子的女儿拐跑了,你个鳖孙,再给老子装,看老子不呼死你。”
张三咽了咽口水,也知道自个摊上大事了,背后瞬间就渗出了一层冷汗。
“大人,您听小的解释。那书生只是小的从后山捡来的,和他根本就没有一丁点关系,小的留下他,为的就是那些个束脩,我真的不认识他。
对了,大人,那书生的腿受了伤,肯定走不了多远,大人赶紧去追,说不上还能够追回来。”
里长听完张三的话,觉得这事儿也有道理,领着人出去寻找书生和自己女儿可能去的地方。
村子虽然离洛阳城很近,这里交通不便,没什么人来。村子里又能够自给自足,也没多少人出去。这种村子,一般都是由一个姓的人建起来的,村子里的族长和里长基本上就是同一个人,这种情形下的里长,在村子里的地位,可以说是土皇帝级别的。
他想抓个人,振臂一呼,整个村子里的人都会被他动员。
里长本打算让张三这货也出去寻找书生和他女儿,又怕他寻到了人给对方通风报信,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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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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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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