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个年代中,能够快速来钱的方式,束安阳做了不少功课,自然她对于第一次牛市印象深刻。
束安阳在心底默默算了下,魔都证券交易所成立的时候,电真空刚开始一股面值约莫三百七十五元,等九二年的五月二十五日,能飙到两千五百八十七块,换句话说,如今他们手里的二百零二万两千四百,将会变成一千三百九十五万多块钱!
她轻笑着托着下巴,正好这个时候房价还没起来,他们去京都买买买,就买四合院和整单元的楼房,舒舒服服当地主公和地主婆。
再买些门头,不管是租赁出去,还是他们自己做生意,都比正儿八经上班赚钱还要多。
束安阳没有多大的野心,赚的钱比苏伟奇多就行,相信自己借着股票,让手里二十三万块钱,变成诸多房产,已经遥遥领先了吧?
有什么生意,比房价上涨更惊人的?
村里人帮忙盖房子,各个都是卖力的,尤其是莫家的饭菜提供到位,大家伙吃这么好的伙食,都不好意思偷懒。
而且莫家为人不错,谁家有事情招呼一声,莫家肯定是第一个响应的。
一排十二套房子,莫家九套、村长家三套,是一起盖的。
几乎全村的劳力忙完地里的活,都过来帮忙了。那一排房子像是按了快进键似的,一天一个样子!蜀南文学
束安阳换上莫浩然买的白底红点、泡泡袖、镶红边娃娃领的裙子,梳着高高蓬松的马尾辫,带上发带,踩着小白鞋。
束安阳和莫浩然只是领证还没办婚礼,但是莫浩然在魔都给她买了三金、玉镯子和各种银饰。
在乡村带金子太显眼了,是以束安阳带了银项链、银耳环,手腕上是翠绿的镯子,与这初夏气息相呼应。
束安阳整个人高挑纤细、白皙貌美,别说她是镇上姑娘,这分明就是从电视里出来的时尚明星!
她翻腾出些绿豆、红枣,又拿了一袋子冰糖,才拎着竹篓脚步轻快地往新宅子走去。
新宅子几乎在村口,她从莫家到新宅子要横跨半个村落。
束安阳不管是从哪个方向走,都要经过苏家的。所以平时她除了跟大家伙一起走,很少单独前往。
这日恰好是周末,苏向笛骑着自行车驮着宗飞兰,车把上挂着一串糕点和一条两斤重的肉。
他们一路进村子,笑着同人打招呼,享受着乡下人对城里人能羡慕却嫉妒不来的仰望。
苏向笛穿着白衬衫、黑色西装裤,头发打了摩丝梳成大背头,鼻梁上挂着银框眼镜,唇角也是勾着浅笑,相当温和与斯文,特别具有欺骗性。
宗飞兰则是扎着俩低马尾,穿着浅蓝色立领衬衣、黑色裙子,脚上蹬着黑色皮鞋。她画着淡妆,紧抿着唇瓣坐在后座上,双手拽着苏向笛的衣服,显然是不想来乡下。
觉察到身后女人的脾气,苏向笛眸子里闪过抹郁色,却笑着哄道:“小兰,咱们镇距离颜店村很近,我平时不回来就算了,但是周末也不回来,就有些说不过去。”
“村里人喜欢嚼舌根,难听的话再传到厂里,就不好了……”
“再说了,咱们就回家坐着陪家里人说说话,吃完午饭,拎着点东西就走……”
宗飞兰哼道:“乡下都是尘土,我来回一趟,黑皮鞋都变白了。还有啊,你那些大娘婶子和嫂子、弟妹们,看到我穿什么都要上手摸,太讨人烦了……”
“上次我表姐去魔都出差,给我捎带的丝巾,也被她们粗糙的手给摸坏了!”
“结果她们谁都不承认……还有啊,他们就是见不得咱们这一房过得好,窜戳着你妈跟你要什么孝敬费……你爸妈又不是七老八十干不动活了,自己能养活自己,干嘛要冲你伸手,给你添负担?不知道在城里我们样样花钱吗?”
“我瞧着,他们分明是将咱们当成家里的钱袋子了……尤其是这次你小叔回来,人家两口子穿金戴银,吃饭讲究,你妈、你嫂子和你弟妹都嫉妒了……”
苏向笛连连赔不是,“我就每个月给我妈五块钱,多一分也不出!我又不傻,哪能自己辛苦赚钱,老婆孩子不养,还得替我爸妈养那么一大家子人?”
“更何况我爸妈还指望咱们给家里更换门楣呢,不会太过分的……再说了,除了坚持每周末回来一趟,你说孩子补习不让带,我不也同意了?”
宗飞兰掐了他一下:“我是不想让孩子见他们爷奶吗?我是怕孩子年纪太小,性子还没养成呢,被家里人给带坏,只想着玩闹,不知道学习和上进。”
“城里孩子哪里跟乡下孩子一样,每天除了学习,还得发展特长……”
“不过你们农村人真是没出息,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到镇上买卖东西,都要绕半个城镇到咱家蹭饭吃!害得我中午下班不敢回家吃饭……”
俩人正说着呢,苏向笛看到慢悠悠走过来的女子,呆怔了下。
遍是黄土和茅草垒砌的房舍间,女子浅笑盈盈地拎着竹篓,一步步像是踩踏着他的心尖,整个肮脏、带着刚上完肥料腥臭的乡间,都像是水墨画,有了别样的岁月静美。
束安阳又恢复上学时漂亮灵动的模样,让人瞧了就生痴。
他愣神呢,然而束安阳还歪着头冲他笑了下,不等他激动地面红耳赤、心跳加速作出回应,车子压到石头,车把猛地一拐,直直冲着路旁的土沟而去!
伴随着宗飞兰尖锐的惊叫,俩人带车一起摔入沟里。
束安阳默默地捻捻指尖的土,慢半拍地跟着附近村民围上前,无辜啥也不知道地瞧热闹,甚至还大咧咧表现出幸灾乐祸。
可不就幸灾乐祸啊,她有足够的立场,见到苏家倒霉哈哈大笑。
而且大部分村民也是这种心思,谁让苏家忒显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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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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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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