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说,不过很多人的状况不好,”奥奈达已经从马上走了下来,她把马让给了一个已经走不动路的印第安同胞,自己下来行走,“在地面上走路会严重的拖慢我们的行进速度。”
“马匹载不动这些人?”
“载不动所有人,不是所有的马都能够载的动两个人的,一些马需要驮运货物,而那些闪笛部的人也受不了快速的马上的颠簸。”
“......好吧这点我确实没有想到,我把我的马让出来吧,尽可能让他们舒服一些也好。”
克里森没有矫揉造作一般的假关心,而是货真价实的下了马将自己的马让了出来,和奥奈达一同步行,虽然一匹马对于奥奈达的队伍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但是克里森这么做确确实实的让这些闪笛部刚刚被救出来的人们记住了他。
从这里到原本营地的距离并不算长,正常骑马小跑需要半个多小时就可以了,不过在拖着这么多伤员的情况下,他们硬是走了两个多小时。
好在活下来的这群印第安人们应该都是那种命不该绝的,他们都撑到了到达原本简陋的营地附近,没有什么急救,只有一些铺好的帐篷以及在其中的床铺,现在沙漠当中的温度还是挺高的,因此所有人到达营地的第一时间就是先喝水。
除了克里森,除了因为克里森有自己的水囊,不用分享之外,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克里森现在还不能停下来,虽然绝大多数的马匪已经被解决了,但是有关于金子的事情还没有问出来。
自始至终,克里森愿意参与到这件麻烦事情当中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金子,比计划提前一两个月暴露出来也是如此,而克里森希望为此付出这么多事值得的。
而在这处营地当中收拢的闪笛部的人看到同胞被救回来都相当的激动,恨不得第一时间直接扑上去看看这些被救回来的闪笛部的同胞,而克里森则绕过这些人来到了那个当时想他们求援的“领头人”身边,然后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遵守了承诺,尽可能的将人营救了回来,现在该你履行诺言了,有关于金砂和金矿的事情可以告诉我了吗?”
对面的闪笛部的男人点了点头,然后指了指另一侧的比较大的帐篷
“....当然,我们去那边说吧。”
两个人绕行过人,很快来到了大帐篷的另外一侧,这一侧没有什么人,而那个中年印第安人也在身上继续摸索摸索,很快又摸索出来一个小袋子。
只不过和之前的金砂不同,这个袋子明显看起来鼓鼓囊囊的,很快男人就从当中掏出了一些成块儿的小金子,这种带着岩石的金子明显是从矿上扣下来的。
“这就是金矿上面的金子?”
“是的,我们的人从金矿里面用矿镐敲下来的一些金子,”这个印第安中年男人点了点头,眼神有些落寞,“我们为了找到这处金矿,在这里驻扎了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在马匪们到来的前几天才搜寻到金矿的位置。”
“居然真的有......我以为你们只是找到了可以淘金的矿床呢。”
克里森相当满意的丢着手里面的小块儿金矿石,这种矿石还没有经过提炼,因此看起来相当的灰暗。
“我们用金盘和淘金锅,淘洗出来了不少金子,所以我们沿着河流向上想要找到金子流出来的方向......这是一个相当困难的过程,我们当中出动了不少人手从河流上游和下游同时开始,随后逐渐的缩小位置,可奇怪的是在中游没有什么水源汇入的地方,在那里开始就淘洗不出什么金子了。”
“这确实是一个杀时间的活儿,光是套系金子和确定位置就是很长时间...我猜是因为地下河道?”
“是的,我们派了人下水看,就是一条地下河,地下河的流向很难被勘测出来,我们又花了很长的时间寻找河流的流向。”
“你们怎么确定的河流流向,靠着向下打孔?还是靠着什么其他的勘探方式?老实说就算是法国或者英国专业的矿业勘探团队也不可能比你们做的更快了,更何况是在没有怎么动用人力来挖掘和定位的前提下。”
“我们靠耳朵,”对面的中年印第安人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每一个合格的莫哈维人都能够用耳朵在沙漠当中听见声音,即使在风沙遍地的环境之下仍然能够听见水在地下流动的声音。”
“所以你们就靠着耳朵来辨别出了金矿的位置?说实话这个故事可以列入到伦敦那群侦探小说和神秘学者们的刊物当中了,因为恐怕只会有那群“神秘学家”们才会相信人能够靠着耳朵找到深埋在底下的矿物。”
克里森冷笑了一声,对方居然会用这种听起来很像是神秘学的东西来蒙骗他,恐怕是想用这种东西来提升自己在克里森这里的价值,这种小把戏总是以所谓的“神秘学”出场,然后混合着一些奇特的术法,传闻或者是什么神秘的消息,但是事实上基本上全都是骗子的把戏罢了。
“好吧,在这之外还有一点点的运气成分在其中。”对面那个印第安人看起来也稍微有点羞愧,咳嗽了两声之后转移了话题,“总之我们在上游找到了一处比较隐蔽的地缝,哪里原来是一处蓄水的小湖泊,原本就有一处地下缝隙,但是没有人想过这处洞穴会向下走,到达底下的洞穴,而在那些洞穴当中那些金子就在其中。”
克里森沉默了,这个运气确实是太好了,也不知道上帝是不是垂青这个部落,亦或者是在垂青之后又收回了恩赐,这种运气确实说的上是相当好了,但是被马匪光顾又只能说是福祸相依。
“意思就是说我们找到那处积水的小湖泊就可以找到金矿?”
“是的,但是哪里可不好走,我们也是探了很久之后才找到的矿洞,如果是我们部落的人带路的话会在里面进出的更加便捷。”
“说了这么多,还是为了证明自己在我手上的价值,那其实没有必要说谎,我不是那种用完就丢的人。”
“当然......但是现在部落就剩下这么一些人了,他们没有任何的生存能力和技能,很难被人雇佣,也很难独自活下去,大部分人连弓箭都举不起来,而且还需要药品和食物来维持生计......我们的一切都被马匪夺走了,您是个好人,阁下,说话算话的好人,但是我们还需要依靠自己活下去。”
“金矿的事情我不打算告诉其他人,所以留着你们很有用,所以你们大可不必担心未来,只要你们愿意为我效忠,我完全可以收留你们这些人。”
“感谢您.....大老爷,我们愿意为您当牛做马,”对面的印第安中年人总算是松了口气,看起来也轻松了一些,“那里的位置知道的人不多,族里面的人肯定不会透露给马匪们的,我亲自带您去。”
说到这里,克里森就知道这件事情基本上是成了十成十了,包括矿脉的位置,入口,他们是怎么找到的,以及证据基本上齐全了,克里森不觉得对方会在这种时候撒谎。等到奥托带着那群雇佣兵们彻底离开这个地方之后,克里森就要亲自在这里设计一处据点用来监控和控制这处金矿。んτΤΡS://Www.sndswx.com/
就像是银子的制造过程一样,金子的制造过程也几乎差不多,而且更加困难,在现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将金银加热成块儿或者是金币也是一个大困难。
首先便是高炉,炼制这些东西可是需要高炉的,在加利福尼亚那种地方好歹还有森林和山挡着,莫哈维这种地方要是建一个大炉子恐怕没过多长时间就会被传出去,但是不建高炉又融化不了金子,总不能拉着原矿四处跑吧。
而且炉子的问题都是小事,最多也不过是隐藏起来找个理由,再不济就在这里建好之后派兵巡逻不让靠近就是了,最难的问题并不出在炉子上,而是在“人员”和“燃料”上。
开矿的人员从哪里来?总不能雇佣其他部落的印第安人们来开金矿吧,就算那些部落里面的印第安人再傻和不谙世事,他们也知道这些东西是金子,雇佣这群印第安人们来挖矿不出多久消息就会走漏了。
奴隶听起来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克里森想要集齐一两百个奴隶进入矿洞当中开矿有点不现实,先不说矿洞容纳不容纳的了这么多人,就算能够容纳得了,想要集齐一两百奴隶也至少需要一个多月的时间,还有大量的钱。
其次就是最最重要的燃料问题,如果说上面的问题都还算是好解决的话,这简直就是无解,那就是如何解决冶炼金子需要的燃料。
要知道,之前在加利福尼亚里面墨西哥帝国的那些银矿黑作坊在山里面的那些都砍伐了成片的林子然后用来闷炭烧制炭火当成冶炼原料,这里冶炼金子自然也需要用炭。
那么问题就来了,炭火从哪里来?
距离这里最近的森林都需要上百英里,中间虽然有木头和林子,但是都是稀稀落落的,茂密的森林也需要砍伐吧,烧制炭火和砍伐树木也需要时间和人力,运送炭火也需要人力和时间,这些从哪里来?
就算你抛开这一切,说要买炭火,大批大批的从商人手中买,这总行了吧。这样看起来倒是没问题了,但是恐怕不出三个月,整个墨西哥都会知道这里有人找到了什么矿物正在开采,铁矿的可能性不大,银矿或者金矿可能性最大,克里森好不容易做成的事情就要被竹篮打水了。
这是克里森不能够接受的。
克里森的大脑飞速的旋转的,而在脑中,整合起来这些消息之后,一个计划也在渐渐成型
洞穴本身还有利于保持温度稳定,也有助于减少被发现的风险,克里森开始进行试验,使用少量的金矿石进行熔炼,然后直接在洞穴内部进行熔炼矿石,水汽会帮助他们遮挡浓烟,恐怕谁也不会想到一出金矿的冶炼基地会直接设立在金矿当中,这样甚至能够组织外围的人路过刺探情况。
当然,坏处就是洞内需要大改造,至少所谓的“缝隙”是不行的,拓宽出入口之后建立一条能够让人和输送原料的小车通行的通道,将这里彻底的“围绕”起来。
当然,在外侧也会着手建立据点周围的防线和巡逻系统,确保金矿的安全,不过想要在莫哈维沙漠,招募足够的士兵并非易事,尤其是要保守秘密的那种。
克里森决定不只招募那些忠诚可靠的人,他甚至考虑使用雇佣兵,这样可以更好地控制消息的外泄。派遣信得过的手下在内圈负责监督工人,并严格限制他们的交流,以防止泄密。而雇佣兵和外围的印第安人们则确保没有讨厌鬼会从外面跑进内圈当中来——就算是他们自己来也不行,这样内外两圈的模式能够最大程度上的控制住消息。
外圈的人同样也不知道内圈在干什么,克里森决定用军事堡垒来掩盖,比如说——上任的负责莫哈维防务的军官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他非常害怕别人,于是在居住的地方修建了一座巨大的堡垒并且雇佣了很多士兵巡逻之类的假话。
燃料的话确实不太好办......不过这倒是给了克里森灵感,那就是既然这么多燃料很难掩盖,那么久想办法给他找一个合理的目的,或者是尽可能的扩大当地煤炭的使用。
如果伦敦的一户家庭一天突然要了一顿煤炭,那么恐怕是个人都会怀疑这些煤炭去哪了坐了什么,但是如果是某个工厂多要了一顿煤炭,只会被认为是要加紧生产。
这座金子的利益太大了,每一镐子下去都是赤裸裸的金币——甚至于克里森愿意为了金子在这里建立一座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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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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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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