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峰在灵液的滋养之下,睡眠极好,脑袋沾了枕头没多久就睡着了。
陈默悄悄下地,去哥哥的书桌上拿了一只他刚刚制作的铅笔,回到炕上之后,神识进入空间。
【空间。】
【主人,晚上好。】
【你看看这个橡皮与铅笔合而一体的铅笔,帮我查一下,是什么时候出现的,由谁发明的,这个能赚钱吗?】
【主人,请您稍等。】
【主人,查询到了您要找的内容。这种便携一体铅笔,是由美国漫画家海曼在1987年的时候发明,他向有关部门申请了这项专利后,以五十五万美元的价格,把这项专利卖给了一家专门生产铅笔的公司。】
【多少?五十五万美元?】
【是的,主人。】
【那换算成我们的钱,是多少?】
【主人,今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为2.4618比1,所以五十五万美元,约合二十二万三千四百一十六元人民币。】
【很好,非常好,哥哥的这个小发明,申请成专利竟然这么值钱。】
【主人,1987年专利卖出的价位,并不代表1962年此时的价位。】
【这我知道,我国现在专利申请这一块儿已经有了吧?】
【当然,主人,1950年我们国家就建立了中国专利局,这个局就是1980年成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前身。中国专利局在各级行政单位设立了分局,是否需要为您查询最近专利局的地址?】
【好的。】
很快,陈默的眼前出现了一排的地址,很意外的是,最近的永红县竟然也有。
【县城竟然也有。】
【是的主人。】
陈默摇摇头,这种国家机关的设立,可能编制就是直接到了县城的,但是县城这些人,未必能及时干活。
比如每个月,只有1号15号两天,他们是会去省城交送资料的,一级一级往上,估计流程会很浪费时间,这样就会很耽误事,不如直接去省城里面的专利局申请。
查明白了之后,陈默如释重负又极其高兴,这几天一直在想,怎么才能让哥哥在金钱上面直接躺平,想出来的几个办法,都被她一一否决了。
因为推敲之下,都有点不合常理,从之前一次次的奇遇,到上一次的鬼兰,如果再发生这样的事情,以现在哥哥的智商,难免会让他陷入对这个世界规则的怀疑。
哥哥虽然不会怀疑到自己的身上来,但是她不想让哥哥对这个世界产生无法解释的规则怀疑,哥哥现在智商太高,他很容易陷入对这个事情的钻研之中。
当一个天才觉得科学的尽头是神学的时候,那么也就是这个天才在知识与科学方面止步的时刻了。
当然,以上这些想法,是陈默自己的想法,也许有人觉得,爱因斯坦都说过科学的尽头是神学,陈默是不是把这件事想得太严重了?但是哥哥不是爱因斯坦,他在知识海洋里面的畅游才刚刚开始,陈默绝对不会拿空间的‘神迹’去影响他的人生。
空间给了他超高的智商,给了他富足的生活,但是绝对不可以因为空间的存在而去影响他的精神世界。
所以,当哥哥创造出了这个小专利之后,陈默如释重负。这一次,不用她小心经营了,哥哥自力更生创造财富,空间的智商改造已经开始有大额利润显现了,果然,对于天才来说,赚钱是手到擒来的事情。
【空间。】
【在,主人。】
【最近哥哥学习到太晚了,研究些给他补充身体的,别让他身体累到。】
【主人,在灵液长期滋润下的身体,成年人每日睡一个小时,身体机能就可以恢复到巅峰状态,主人的哥哥是否有睡够一个小时?】
【呃,这倒是睡够了,每天也能睡上四五个小时。】
【主人,那就完全没问题的,主人的哥哥一点都不会感觉疲惫。】
【可是。】陈默刚可是完,想了想,开口询问。
【是不是,补品吃得太多了,也不好?】
【是的主人,人类有一个词叫过犹不及,长期服用灵液与佛系丸的身体,也许吃饭都是多余的。】蜀南文学
【好的好的,知道了,我出去睡觉了。】
【主人,晚安,好梦。】
陈默从空间出来,再次借着月光端详哥哥制作的铅笔,把铅笔放在枕头边,刚想睡觉,想着不对,又下了地,把铅笔放回原本的位置。
站在地上,觉得屋子里面还是有些凉,她从空间内拿出随时温度计,十九度,这个温度不太行。一排暖气,出现在了炕沿下面,等明天早上哥哥一醒,只要她意念一动,把暖气收回空间就可以了。
很快,屋内的温度又提高了几度,差不多有二十三度的样子,陈默满意地在哥哥身边躺下来。
在她躺下来的那一瞬间,陈永峰的手臂下意识地围了上来,即便他还在熟睡,这拥抱妹妹随意的记忆已经深植在了他的肌体之中。
——
因为那个美国人发明这个铅笔专利,是1987年呢,还有二十多年,所以陈默沉住气,不着急由她提醒大哥,她现在时时刻刻告诉自己,自己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
等了几天之后,邵锦成终于又来了。
他停好车,还是一如既往就往院子里面跑,抱起陈默扔到空中,又稳稳地接住。
陈默在空中发出开心的叫,“二哥,你回来了!”
她是发自内心的开心,这几天没有邵锦成的家里,冷冷清清的。
“是啊,有没有想二哥?”这是兄妹两个人,每次分开几天之后的必备对话,陈永峰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但是邵锦成乐此不疲。
“想!想了!”陈默由衷回答。
“哪里想了?”
“心里想了。”
陈默一边回答,一边指了指自己的心口。
邵锦成心满意足,双臂紧紧抱着她,又转了几个圈,方才满足地放她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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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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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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