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可以当家作主了,杨氏的心里也很开心。
现在她想给小闺女吃什么好吃的,就给小闺女吃什么好吃的,再也不用藏着掖着了,别看她的闺女已经三岁了,从小到大吃过的鸡蛋却没几颗。
家里就养了五只鸡,每天有两三个鸡蛋,大房的冯金宝每天雷打不动的吃一颗,剩下的都被冯章氏攒起来去卖钱了。
自从丁氏怀孕后,每天的鸡蛋也有了丁氏的一颗,反倒是她的这个小闺女,哪怕是比冯金宝小的多,冯章氏也舍不得煮一个蛋给她吃。
这几年杨氏攒下来的那点私房,几乎都偷偷买成了点心蜜饯,塞到小闺女肚子里去了。
不过前段时间卖金戒指换来的银钱还没有花完,这会儿杨氏正在跟丈夫商量。
“当家的,明天咱们去一趟县城吧,这刚一分家,有许多东西需要添置,也带着咱家小云出去长长见识。”
说完,她也不等冯老三回答,回过头来一脸慈爱的看着知云,用手摸着她的头:“娘的乖女儿,想不想跟娘一块出去玩啊。”
知云抬起头,一双眼眸亮晶晶的,脆生生的答了一句:“想!”
惹得杨氏又把她抱进怀里,好一通稀罕。
冯老三想了想,还是道:“先等两天吧,地里的庄稼再不浇就要旱死了。
这两天我先把地浇一浇,那好歹也是咱们往后的口粮,等我浇完了地,再带你们娘俩去县城里逛。”
杨氏自然没有意见。
他们家好歹也分到了两亩地,以后可都指望着这两亩地吃饭呢,可不得伺候好了。
冯金枝站在院子里,听着隐隐约约从各房传出来的欢笑声,总有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
冯家分家了。
在她昏迷的情况下,竟然就分家了。
多可笑!
为了搬出去住,不用整日面对着冯金枝虎视眈眈的目光,还要时刻提防她的算计,在去县城的时候,知云“巧合”的“捡”了一个布袋子,里面装了十几两碎银。
冯老三两口子倒是没有多犹豫,回去后的第二天就找村长批了地基,单独起了一栋房子,房子一干就搬了出去。
他们这么着急离开大院,当然是有原因的,而这个原因就是冯金宝。
因为把家里的地都给三个儿子分了,所以家里的猪和鸡都归了老头老太太,这样一来,冯金宝一下子就没有鸡蛋吃了。
一连吃了两天的粗茶淡饭,冯金宝当然不干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崔氏教的,到了饭点的时候,冯金宝就往二叔三叔房里里闯,伸着手要吃的。
老二是个疼媳妇的,自然也买了不少吃的。
原本两口子躲在房里偷偷的吃的,偏偏冯金宝仗着自己是冯家唯一的孙子,一向霸道惯了,闯进去就喊:“二叔,我要吃好吃的,我可是冯家的独苗,你们不能吃独食不管我!”
说的那叫一个理直气壮!
冯老二好面子,面对着这个小侄子,有些拉不下脸来拒绝。
只得给了他一块点心,才将他打发走了。
冯金宝前脚离开,两口子后脚就把房门关上了。
冯金宝三两口吃完了点心,犹觉得不过瘾,想再回去要一块,发现二叔家的房门已经被关上了,任凭他用了吃奶的力气,也推不开。
只得来到了三房里。
杨氏节俭,买回来的好东西都被她锁在柜子里,只时不时的拿出一些来投喂闺女,他们两口子也不过就是尝个味解解馋罢了。
所以当冯金宝闯进三叔家,发现他们的炕桌上摆的是蒸红薯的时候,便大吵大嚷着要吃点心,被冯老三提溜着脖领子扔了出去。
扯着脖子就在门口叫嚷开了:“大哥,管好你家的儿子,现在都分家了,怎么还到我们家来讨吃的。”ΗtτPS://Www.sndswx.com/
喊完,推开再次想闯进去的冯金宝,进屋关门一气呵成。
从那以后,再到吃饭的时候,冯老二两口子就把房门关的紧紧的,无论外面怎样拍门,怎样哭喊都不开门。
于是冯金宝又盯上了冯老三家。
冯老三比冯老二还精明呢,自然没让冯金宝打到秋风。
但只有千日做贼,没有千日防贼的,一家三口最终还是没有逃过冯金宝的魔爪。
就在这一家三口去了县城,都不在的时候,冯金宝偷偷撬开他们的窗户钻了进去,在里面一通翻找。
虽然装东西的柜子都被杨氏上了锁,冯金宝打不开,想撬锁,但终究因为年龄小,没经验,折腾了半天也没撬开,最终只得放弃。
但木头箱子上也被弄出了点点痕迹,一看就让人知道这锁曾经被撬过。
家里的东西也被翻的乱七八糟,冯金宝是个浑不吝,在没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记得在屋子里一通发泄,将屋子里弄得跟飓风过境了似的。
等到冯老三一家回来时,看到房里乱糟糟的场景,气得七窍生烟,但无论两口子问谁,却没有一个人肯承认的。
甚至都没有人承认看到了什么或听到了什么。
就见冯家老两口也是三缄其口,一问三不知。
好歹那也是他们老冯家唯一的孙子,哪怕已经分家了,老两口也依然是心疼孙子的,自然是要护着。
冯老三和杨氏当然不信没有人知道,大家都生活在一个院子里,这么大的动静,怎么可能没有人听到?
不过是包庇罢了。
两口子一商量,觉得早晚都得搬家,还不如趁着现在手里有钱,赶紧起房子,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因此冯老三就去找了村长,商量批地基起房子的事情去了。
其实冯金宝进去搞破坏的时候,冯金枝是知道的,若不是知道那个吊坠是挂在知云脖子上的,不可能藏在家里,她都想亲自进去找一找了。
因着这件事,冯老三两口子看家里谁都像贼,尤其是冯金枝,杨氏更是不肯让她靠近知云半步!
愣是让冯金枝没找到任何接近知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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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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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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