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夜校就要开学了。
是时候收收心,好好学习了。
苏甜甜在店里头转了一圈,把情况看得差不多了,就对刘芳梅说:“芳梅,现在这新店的装修快要弄完了,你还得多费费心,千万别松懈了。”
刘芳梅点点头:“那肯定的,我都坚持这么久了,现在肯定是不会放松的,要弄得更好才行。”
苏甜甜对刘芳梅的态度,那真是挺满意的。
不管咋说,刘芳梅这种对啥事儿都很认真的态度,就已经是胜过很多人了。
就比方说杨婶子。
虽然热心肠,做事也麻利,但杨婶子那个心里头,就是想着再多打份工,给儿孙多留点儿钱。
跟刘芳梅这种尽心尽力,就是想做一番事业出来的人相比,那真是完全不同的。
苏甜甜环顾四周,心里头是长舒了一口气,对刘芳梅笑着说道:“芳梅,新店的装修已经完成得很不错了,现在只剩下招牌和灯箱了,这是最后的一件事,也是最关键的事儿,我相信你能够给它做得很出色。”
刘芳梅现在也是自信了不少。
她点了点头,目光坚定地盯着苏甜甜:“甜甜姐,你放心,招牌和灯箱的制作我一定会做好的。我已经跟工厂那边谈过了,他们答应会尽快完成,并保证品质和效果。”
苏甜甜皱起眉头,轻拍着自己的额头,微笑地说道:“我知道你一定能够做好的,记得要与工厂保持紧密的联系,跟进制作进程,省得他们中途出什么事儿。”
刘芳梅听从苏甜甜的建议,把工厂那边的电话号码给背了一遍,说:“你放心,有啥事儿,我打电话解决不了的,我就上工厂里头跟他们说去。”
苏甜甜观察着刘芳梅的神态和举止,她发现啊,现在的刘芳梅,那真是脱胎换骨了。
就光是这眉眼间的自信和决心,就是以前没有的。
刘芳梅露出自豪的笑容:“甜甜姐,我昨天就跟工厂那边联系过了,他们会尽始制作招牌和灯箱,他们保证在我们开业之前全部完成。”
她对苏甜甜说道。
苏甜甜对刘芳梅的表现感到非常满意。
现在,刘芳梅真是能称得上是个得力助手了。
她走到刘芳梅身边,鼓励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芳梅,我对你真的很有信心。你的决心和努力,真是挺了不起的,也是让我选择你的原因。我相信你能够圆满完成这最后的任务,让新店开业时一切都完美无缺。”
刘芳梅感受到苏甜甜的鼓励与信任,她心中充满了动力和决心,愿意为了新店的开业全力以赴。
她紧握双拳,咬紧牙关,下定决心:“甜甜姐,我一定不会辜负你的期望的。我肯定会盯紧了工厂,确保招牌和灯箱能够如期完成,让我们开业圆满成功的。”
苏甜甜听她说了之后,又到店门口看了看。
四小这边的新店,是既要做自助餐馆,又要做卤菜柜台的。
卤菜柜台就在店门口,设置在了门边上,就在那大窗户边上。
用不着进门,就能看见了。
苏甜甜琢磨着,等到了开业以后,这卤菜柜台和自助餐馆,就能够一块儿营业,就跟钢铁厂厂区那边一样了。
“成,这边看了装修,就没啥事儿了,”苏甜甜说,“我们差不多就收拾收拾回家去吧,今天晚上好好休息一下,明天晚上就要去上夜校了。”
上夜校,这对苏甜甜来说,那还真是个大事儿。
毕竟,她这一辈子,包括上辈子,都没正儿八经的进学校去读过书。
那颗想上学的心,还真是蠢蠢欲动的。
既然要上学,苏甜甜就干脆提议说:“芳梅,要不咱们去趟新华书店,买点儿文具词典啥的吧。”
要上学,这些东西就少不了。
以前都是给孩子们买,这回要自己买了,那心情,还真是挺不一样的。
刘芳梅一听,也是欣然答应了。
她现在在苏甜甜这儿上班,有工资有奖金的,荷包里头也是鼓鼓的。
再说了,上学买文具,这可是天经地义的事儿!
挣了钱,不用在上学里头,还能用在哪儿?
刘芳梅爽快的答应了,跟着苏甜甜就直奔新华书店。
进了新华书店,刘芳梅的眼睛不住地四处瞟着,特别的兴奋。
她从未来过这个书店,也不知道怎么挑文具,那心情真是有些迷茫。
于是,她转头看向苏甜甜,期待地问道:“甜甜姐,你能帮我选选文具吗?我没有太多经验。”
苏甜甜笑着点了点头,拍了拍刘芳梅的肩膀:“当然可以!我曾经带孩子一起来买文具,上学要用些啥,我心里都门儿清。”
两人走进文具区,眼前的琳琅满目让刘芳梅有些目不暇接。
她的眼睛不停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一边看着钢笔,一边用手指轻轻触摸着墨水瓶。
苏甜甜看到她的表情,笑着问道:“芳梅,你喜欢哪一款钢笔?试试握着,感受一下手感。”
刘芳梅接过一个钢笔,小心翼翼地握在手中,她的眼神变得专注而认真。
这可是钢笔啊……
以前,地主老财家的孩子,都没摸过钢笔呢。
这可是文化人才能用的东西。
现在,她也能用上了。
而且,不靠爸妈,不靠姐姐,就靠她自己!
这怎么让人不激动呢。
她试着写了几个字,然后抬头对苏甜甜挤出一个满意的笑容:“这款钢笔的手感很好,适合我写字。我应该选这个。”ΗtτPS://Www.sndswx.com/
苏甜甜微笑点头,对刘芳梅的选择表示认可。
然后,她指向附近的墨水瓶,问道:“芳梅,你准备用哪种颜色的墨水呢?我个人喜欢深蓝色。”
刘芳梅思考了一下,然后指向一瓶墨水,兴奋地说道:“我想试试这个墨水,它是黑色的,感觉大伙儿用的都是这种。”
苏甜甜笑着点点头,赞同了刘芳梅的选择,鼓励地说道:“好的,黑色墨水挺好的,怎么着都不会出错。”
继续逛着,两人来到铅笔和削笔刀的区域。
刘芳梅看着琳琅满目的铅笔,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
她先是挑选了一些铅笔,然后拿着削笔刀尝试性地削了一支铅笔。
她笑着说道:“这支削笔刀非常好用,削出的铅笔芯很锋利,正好适合咱们。”
苏甜甜看着刘芳梅兴奋的模样,不由得笑了起来,她也跟着选择了一些合适的铅笔和削笔刀,然后就去买本子了。
最后,两人来到了本子的区域。
苏甜甜和刘芳梅都选择了一本喜欢的本子,都是最普通的款式,没啥花哨的东西,但是手感很不错。
挺适合她们的。
两人在新华书店里头,挑挑拣拣了一下午,最后选了满满当当的一袋子东西,拎着就回家去了。
那个心里头,都是叫一个兴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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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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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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