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以下犯上>第109章 鞋好看
  许意难以置信地挑起了一对儿弯眉,又在呆滞片刻后,瞪圆了眼睛,“诶?”

  男人额前的碎发为他好看的额头罩上了一层朦胧的碎影,长眸更显幽深,“结婚。”

  以前也有男人刚和她确认关系就提结婚,曾经她觉得烦,现在,却觉得慌。

  “怎么就……又说起结婚了?”

  她实在是懵,自知自己和萧慎互瞒秘密并不是一件好事,两人能翻篇已经不容易了,怎么还能让他谈到结婚上去。

  萧慎眼睛眯起又弯出弧线,没有回应,而是问:“自己真能洗得了?”

  许意咽了咽,“嗯。”

  “那好。”

  他站直身子,转身带上门走了。

  许意愣怔了好大一会儿,才开始脱衣开水。

  不刻,温热的水流从上冲刷着她微微凉的体表,眼前热气朦胧,小腹又传来一阵阵的抽痛,思绪在男人给的震惊和疼痛里,又一次闯回到了过去。

  六年前的金城,有过一个多雪的冷冬。

  每日出门,冷空气像无形的刀子生生地划着脸颊和耳朵。

  那会儿她还独自生活在母亲留下的旧屋子,而他在附近租了个四百多平米的地下商铺,做着乱七八糟的生意。

  最前面的两百平是做汽修的。

  他很强,不仅会修车还会改装,她不太懂这些,但听那些顾客说,他车改得很好,任何车型、任何价位的车,他都懂。

  除却汽修的生意,中间的一百五十平米分成了三个区,一块儿摆着二十多台台式电脑,一块儿是台球,虽说也有人来玩,但他自己也喜欢玩。

  多次过来,都见他头戴耳机,用三五台电脑不知道在鼓捣什么,就像在编写什么极其复杂的程序。

  再然后还有十来平米的地方,放着简单的健身器材。

  健身器材是他自己用的,毕竟经历过一次火灾,想要身体好,运动还是少不了。

  而她最喜欢他健身的样子,他经常喜欢用引体向上的器材倒吊着做仰卧起坐,每日进行这样的运动,他的腿部肌肉、腹肌都是硬邦邦的,腹肌的分明线就像刻在他腹部一般。

  他身上的那些疤痕生在这样的身体上,便不是丑陋,而是性感的点缀。

  一个人的魅力,真的不单单是有一张好看的脸,才能、本事,有力鲜活的生命,比一张好看的脸更觉得帅气。

  最起码她是这样以为的。

  而最后,留出来的五十平米,被他自己靠四处淘来的金属和木板搭了个起居室出来。

  他在建筑设计这方面很有审美,那间起居室被他收拾的很有工业风的装修格调。

  她夏天还不喜欢来他这里,满屋子的机械味和机油味,闻多了想吐,但冬天就觉得他那里是真好,楼上楼下都有地暖,温度永远都在20度。

  那天,她记得很清楚,是2016年12月24号,平安夜。

  大姨妈走了三天,但她的免疫力依旧有些低,正在发烧中。

  下午五点半,夜色压空,她在漫天繁星下,在校东门与他碰面。

  这一天大家都在约会,连系里的师兄学长们都会让她帮忙推荐好闻的香水,但他依旧是往常的打扮。

  或是黑色的冲锋衣套装,或是黑色的短款高领羽绒服搭一条平日里方便放扳手和零件的束口工装裤和绑带的高帮马丁鞋,剪成短寸的头上戴着她送的御寒的包头帽。

  一米八八的黑影站在夜色里,就像屹立的白杨,那种赏心悦目来自他周身扩散而出的安全感和野性荷尔蒙。

  所以,哪怕很多人总是拿他的脸,拿他身上的疤痕说事,说他配不上她,但她还是每天都会精心打扮。

  她看到了他的好,就怕有一天也有其他女人看到他的好,然后从她身边把他抢走,她便想取悦她的爱人。

  那日,她小跑到他的身边主动抱住了他。

  扑进他怀里的感觉,就像小朋友扑进了一片五颜六色的海洋球,会很容易的开怀笑出声来。

  比起她丰富的表情,他的表情总是喜怒不形于色,但会用行动告诉她,他们在热恋。

  他瞧她并未戴帽子,会把手放在她冻红的耳朵上,用温热的手给她轻轻揉动,低声训一句:“感冒还不知道戴顶帽子。”

  她嘻嘻地笑:“戴了帽子我发型就不好看了。”んτΤΡS://Www.sndswx.com/

  他就故意使劲揉揉她的头。

  他没什么浪漫细胞,不会像暖男那样做约会攻略,准备节日惊喜,说是约会,和平时的晚上都差不多。

  唯一区别就是,到了他那辆二手淘的老车toyotalc80前,副驾驶放着一双lv的小白鞋。

  想起身边同学朋友们收到的都是鲜花、首饰,她不懂他为什么送一双鞋。

  他瞧着她脚上的冬季款粗跟高跟鞋,一本正经道:“你自己买的鞋都太丑。”

  她蹙眉:“就这个理由?”

  虽然有点不满意,但她打开鞋的包装盒以后,见上面放着一张卡片,瘦金体打印着一行字——白头偕老。

  白头偕老,所以……送白鞋。

  瞧她目露惊喜,他清了清嗓子:“就……鞋好看。”

  她笑开了花:“嗯,鞋好看。”

  她坐上副驾驶,把礼物放去后座,笑眯眯的系上安全带,然后从身上的斜挎包里拿出一张圣诞贴纸,把带着“2016”的小圣诞树的那一张撕下来,贴在了面前的储物盒上。

  这张新贴纸旁边是个南瓜加2016,是十一月一号万圣节贴的。

  他成天和车接触,车技也很好,总是习惯用左手的三根手指控制方向盘,用这样看起来很懒散的动作,倒角度最刁钻的车。

  那晚他们吃了火锅,暖和,还辣,他们都喜欢。

  后来又在热闹的街道上压了会儿马路,她买了新的帽子手套,还有红色的指甲油。

  十一点,他的车停到了她家楼下。

  夏天和他确认关系以后,为了防止她再遇危险,他帮她重新换了门窗,多上了一层防盗门和密码锁,门里门外都按了监控。

  如此她后来一个人住,倒也安全了。

  他把她送进家门,不曾想是扑面而来的阴冷,家里暖气包坏了。

  他二话不说就去查原因,她看着他可靠的背影,突然情绪袭脑,过去拽住了他的手:“哥哥,你收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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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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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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