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次午睡醒来,眼睛还看不见,她崩溃大哭,突然一只冰冰凉的手擦掉了她脸上的泪。
并时,一道很好听的少年音轻轻地问:“areyoumeimei?”
那时的她刚接触英文,听懂了,他问她是不是媄媄。
那时她的名字还不叫许意,而是跟着母亲方蝶姓,叫方媄媄。
那道声音也太温柔,就像秋季静谧的傍晚突然吹来的一道清风,顿时安抚了她的情绪。
只是他的外语腔调太纯,三声的“媄媄”说的像四声的“妹妹”。
后来方蝶过来告诉她,同她说话的是一个十岁的小哥哥。
而小哥哥是她在金城西区的天桥下捡回来的。
她看到的时候,小哥哥人陷入了昏迷,有个中年妇女正鬼鬼祟祟的朝他靠近。
零几年的时候街上乞讨者很常见,不法贩子也猖獗,幸亏方蝶过去的及时,阻止了他被拐卖。
方蝶见的人多,看小男孩儿虽然是黑头发,但眼窝深邃,上下睫毛都浓密且长,面部五官也特别立体,以及神韵里所带的气质也和本地漂亮小男孩儿不同,感觉是个混血。
后来她带小哥哥去了医院,做过检查后得知他是因为好几天没吃东西被饿昏了,打了点葡萄糖后人就开始呓语,说的是英语。
还真是个混血。
他醒来以后,方蝶找了个懂英文的问他问题,诸如他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他什么都不说,也不接受方蝶给的吃的,一个人就又要走。
方蝶对孩子心生恻隐,也看得出小男孩自尊心和戒备心都很强,亦不是穷人家的孩子,便和他谈了谈。
问他,“小朋友,你在金城是不是有事要做?”
他思索了很久,才点了点头。
然后方蝶又说,“办事需要钱,吃饱也才有力气办事,我这可以给你一个赚钱吃饭的机会,想不想听。”
他再有戒备,也知道肯救他的阿姨不会有坏心,便继续点头。
方蝶,“我家里有个小妹妹,叫媄媄,最近眼睛看不见了不能去上学,每天都哭,你如果能让她笑,我一天给你五十块钱。”
那会儿她与方蝶生活拮据,她一天零花钱才五毛,一天给他五十,是真的想帮他。
然后,小哥哥就跟方蝶回来了。
他没有说自己的名字,然后方蝶便直接用“哥哥”这个称呼来叫他。
他不会说中文,但会西方的多种语言,能感觉出他的家庭条件一定不一般。
他人很聪明,没一周就能听懂简单的汉语了,然后就教她其他的语言,有些语言她觉得难学,他就让她摸他的脖子、嘴唇,感受着学。
同时方蝶还给她讲了海伦凯勒,然后在这样积极的环境里,她的注意力被转移不再去想失明的事情,情绪就稳定了,与他也日渐亲近。
有时候方蝶工作晚了,又碰到雷雨夜,她害怕也不用躲在被子里了,多了个哥哥趴在她床边给她读英文故事,哄她睡觉。
而突然的遇见总是不会多长久,他在她家里住了一个月,有天早上她醒来,第一时间就想给他讲讲她做的梦,结果却被方蝶告知,他被人接走了。
他虽然没有同她正式告别,但给她留了一个存钱罐,里面除了方蝶每天给的五十块钱,还有两百多个钢镚儿,以及一张笔迹工整的纸条:拿去买新书包。
方蝶说,那些钢镚儿都是他在她午睡或者去医院扎针的时间里,去外面捡瓶子和废品换的。
只是到最后,他都没有说他来金城是为了什么,甚至离开的很彻底,连张纪念的合影都没有留下。
儿时的感情单纯又诚挚,她因为这事儿难过了很久。
甚至她高中时期坚定的想考外国语学院,也是源于他对她语言的启蒙。
回忆到此,她感怀道,“如果真如你所说,那我还挺期待。”
乔柚很激动,“我同事准备了很多游戏,伴郎伴娘都得参与,到时候我cue他和你玩!”
接触帅哥是一件很令人愉悦的事情,许意还真期待上了:“好!”
两人又说了会儿话,余烟给许意弹来了视频通话。
“你哪儿去了,之前给你打电话关机!”蜀南文学
许意把屏幕对向乔柚,“还说着等会儿再告诉你的,幼幼后天结婚,我来北城了。”
乔柚和余烟不熟,只是因为许意在一起吃过饭,所以这婚礼,她也没有邀请。
谁料余烟一听是婚礼,眸子微微放亮,“我也要去!”
乔柚一愣,马上道:“欢迎!”
多个美女来撑场面,何乐而不为。
余烟:“不过我明天去不了,凌家有家族聚会,后天我在中午婚礼仪式前赶到!”
乔柚很热情的把婚礼地址和时间告诉了余烟。
……
第二天事情很多,装饰房间,确认婚礼流程,试妆等等,等许意回过神来,已经是婚礼当天的凌晨六点。
造型师和摄像摄影师来了。
乔柚对婚礼很期待,一大早就活力满满,毕竟摆在她床上的冰蓝色秀禾服实在是好看。
许意对这些感觉平淡,当初余烟结婚时的正统汉服婚服造价几十万,可最后落得的结局就是顶着凌家二夫人的尊贵头衔,做一个不能在外过夜,不能和陌生男人接触太深的寡妇。
婚姻如果没有爱,就是一场粉饰太平的合作而已。
随后她换上伴娘服,便自己去搞造型了。
时间在女人变美的过程里迅速过去,乔柚这里也陆续来了她的其他朋友。
虽然她们不是伴娘,但也穿了统一的裙子,与伴娘的有点区别。
姐妹组是灰紫色的纱裙,许意作为伴娘穿了杏色的流苏短款包臀连衣裙。
一顿寒暄之后,她们一起积极地为之后的接亲游戏出谋划策,等一切都准备的差不多的时候,楼下传来了礼炮的声音。
顿时围在床边的姑娘们都往窗户边去了,“来了来了!”
许意起来整了整身上的纱裙,等待走流程。
这时又有姑娘激动道:“啊啊啊!他们下车了!卧槽,第二个伴郎长得好贵,好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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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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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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