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霄从何洛洛家离开后,就直接驾驶着直升机飞到了城市中。
找了一个合适的地方后,叶霄就停下来飞机,然后藏在了一栋大厦里。大厦中有很多丧尸,丧尸静静地站着。
叶霄保持着安静,现在的他已经很清楚如何避开丧尸了。
丧尸最发达的器官,是听力,其次是嗅觉,最后是视力。要避开丧尸,只要安静,然后身上发出味道,最好不要有血腥味,不要放屁,就一般不会被丧尸发现。最后不要在丧尸的眼前溜达,这样丧尸就不会发现你。
叶霄最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人类与丧尸应该用何种方式存在,是那种必须你死我活的方式,还是可以换一种方式,成为一种相互倚靠的方式。
叶霄想起了多年前的一场病毒,那还是他十几岁的时候。最开始的时候,这场病毒像噩梦一样笼罩在人们的心中,大家谈毒色变。
一个城市只要有一个毒,整个城市都会停下来,所有人都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就害怕把这个毒扩散出去。
这种情况持续了好几年,这些年的时间大家开始习惯了这个毒的存在,也渐渐对这个毒轻视了。因为人们发现,毒不一定会灭绝人类,但是不工作会。
后来人们终于受不了那种一有毒,就藏起来的生活了,他们选择了勇敢面对病毒,选择了与病毒共存。
很多年后,病毒依然存在。病毒依然会造成部分人的死亡,但是病毒也并非全无作用,它也能增强人们的抵抗力,让人变得更强壮起来。ΗtτPS://Www.sndswx.com/
丧尸很像是肉眼可见的活体病毒,前期的他们也是害怕丧尸,见到丧尸就一定要杀之而后快。可是这个世界丧尸很多,比人类多了几万倍。他不知道现在整个世界还有多少人,但是他想到剑州市的幸存者数量了。
剑州市现在的幸存者应该不到一万个,这本来是千万人口的大城市,而且这一万人里,至少有北方迁移过来的人口3000到4000人。
也就是说剑州市的实际幸存者人口,可能大约就5000-6000人。
剑州市还是很适合躲过洪灾和极寒的城市,所以简单计算下,丧尸和人类的对比,大约是1比2000。
全世界有百亿人口,而现在的幸存者可能就只有500万了,这比叶霄当时预估的1000万要少了一倍。
五百万人,分散在世界各地,而现在很多城市都变成了孤岛,所以每个城市可能就几百上千人。
这点人不要说杀死丧尸了,就让他们努力上班,挣的钱,可能都达不到丧尸的总数金额。所以如何能实现人与丧尸的和平发展,或许是更有意义的事情。
叶霄看到面前这群丧尸的时候,忽然想到了一个很有趣的实验。他从空间里找到了一辆三轮车。之后他在三轮车的手把处做了倒l型的支架,短的在手把处,长的一直延伸到前面。
随后他下了楼,逮了好几个健康的丧尸,然后用绳子捆住他们,绳子的另一头固定在三轮车上。
之后他又在支架的另一端,挂了一大块带血的肉。这个造型有点像是让毛驴面前放一个胡萝卜,毛驴就可以拉一整天磨。
这个支架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当转动车把的时候,肉的位置也会转动,丧尸也就跟着转动,那样就可以控制方向了。
叶霄用丧尸的衣服把整个三轮车给遮盖了起来,也是可以迷惑丧尸的一种手段,这比起尸毒香烟,亦或者用丧尸肉来遮掩要好多了,而且也文明很多。
丧尸看到面前的肉,就会拼命的往前跑,这一跑丧尸,就变成了动力系统了。经过叶霄测试,百公里只消耗一块肉。
叶霄还把这个发明,都记录了下来,准备回去让其他人进行复制,这样以后哪怕没有石油了,利用丧尸也可以有车子使用。
当然为了安全起见,叶霄给这些丧尸,戴了一个猫狗头罩。本来叶霄是给丧尸戴口罩的,可是口罩会影响丧尸的味觉系统,那样肉的味道,丧尸就闻不到了,导致丧尸工作懈怠,不爱跑了。
丧尸的手臂,叶霄原本是想砍掉的,可是砍掉后丧尸的平衡感就会不好了,跑起来东倒西歪的。而且既然把丧尸当成了牛马,那就不能用这么不人道的方式,对待丧尸了。
所以叶霄找了那种劳保手套,给丧尸戴上。这个手套十分坚韧,丧尸的指甲穿不破的。
叶霄驾驶着丧尸马车,在城市里驰骋着。可能是丧尸拉车的关系,路上吸引了很多丧尸加入,所有的丧尸都没有攻击叶霄,反而是跟着马车一路跑。
叶霄也不怕丧尸,所以就这样乐此不疲地在城市里跑着,丧尸停下来后,叶霄就换一块肉,丧尸又会满血复活,继续跑。
市中心一般都不会有幸存者,这里的丧尸实在太多了。而且市中心的物资也不充裕,来到这里几乎就是寻死的行为,当然像叶霄这样的人不在其中。
叶霄驾驶着丧尸车,从市中心一直跑到了海边。
海边的下面还埋藏着另一个城市,不过叶霄现在可没有潜水设备,所以下不去。他来海边的目的,是因为他胡州市的房子,就在这一块。原本只是一个还不错的别墅,在变成了海边别墅,算起来叶霄这房子价值是增长了不少。
当然这一切都要以还能回到从前再说。
收掉了马车,杀了这一路跟随来的丧尸,不过那几只帮他拉车的丧尸,叶霄是留着了,反正它们也没有伤人的可能,叶霄也就放过他们了。
“我去,我差点忘记了,那个胆小的丧尸还被我关在沈洛洛的家门口,不会有事情吧!”叶霄看到这几个丧尸的时候,忽然想起来之前被他抓来养着的丧尸了。
“算了,丧尸应该不会那么强,而且沈洛洛也有了很多武器,哪怕丧尸能冲出车门,也不一定可以进入房子,能进入房子,也不一定打得过沈洛洛。”叶霄自我安慰道。
叶霄来到了自己家别墅门口。这栋别墅是一个别墅群,这里住着很多明星,政要,商人。这是胡州市最豪华的别墅群之一,不过这里的建筑并不算特别豪华,还不如沈洛洛的农村房好。
这里豪华的原因,主要是地理位置好,价格寸土寸金。其次是这里历史好,有很多名人在这里住过。最后是这里服务和安全都不错,所以很多人喜欢住这里。
甚至来说,住这里还是权力地位的象征,整个胡州市人,甚至整个剑湖省的人,都以能在这里买套别墅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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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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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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