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小叔他情深入骨>第14章 我是霍栩
  盛挽月:“……”

  气氛一时之间有些低沉,她紧了紧手中抓着的秋千藤蔓,脚尖轻轻一点,秋千静止,她起身离开。

  招呼也没打,直接转身就走。

  她心里是这么想的:这老男人有病,性格时好时坏,平时没事,我还是尽量离他远点。

  “你去哪儿?”霍栩脸上不辨喜怒。

  盛挽月头也没回,“回家!”

  “我让司机送你……”

  盛挽月背对着他挥挥手,“不必了。”

  霍栩一只手落在西裤口袋,眯了眯眸子,若有所思。

  盛挽月从霍家老宅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这种大型庄园一般都有一个特点:偏。

  无非是那些富豪不喜欢喧闹的环境,特地将住宅建在僻静处。

  此时的盛挽月看着空旷的街道,有些后悔。

  刚才那老男人说要送她,早该答应的。

  结果自己死要面子活受罪,出了霍家,连个出租车都打不到。

  “呜呜,我的小迪迪,没有你,妈妈可怎么活啊……”盛挽月撇撇嘴,一抹委屈涌上心头。

  “小迪迪”就是她前几天卖掉的那辆奥迪,现在自己连一辆代步车都没有了,出行很是不方便。

  可霍宅离她家十几公里,她打不到车,总不能走回去吧。

  叹了口气,她想到了自己的好姐妹夏果。

  于是,她摸出手机。

  “喂?月月?你怎么了?”

  “……”她大概描述了一下自己的情况。

  夏果虽然不清楚她小姐妹怎么会跑到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但她担心这么晚盛挽月一个人在那里太危险,所以并没有多问,火速骑上自己的小摩托就出门了。蜀南文学

  六月的晚上仍然有几分凉意,衣着单薄的盛挽月站在昏暗的路灯下,摩挲着双臂。

  偶尔有凉风吹过,路边的梧桐树叶沙沙作响,整个街道只有盛挽月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那儿。

  虽然她胆子一向很大,可是此时心中却隐隐有些不安。

  她不由打了个寒颤,继而抿了抿嘴,自我安慰了一句:“果果应该很快就到了。”

  “沙沙沙……”不远处突然响起一阵脚步声,很是急促。

  盛挽月的心“咯噔”一声,“谁?”

  她故作镇定地喊了声,同时手伸到了包里,随时准备打紧急电话。

  从道路一旁跳出两个身影。

  盛挽月定睛一看,一胖一瘦两个男人,二十出头,都穿着白t,露出了大花臂,痞里痞气的,分明就是街头小混混。

  “妹妹,大晚上不回家,在这里等谁呢?”那个胖子一手插兜,一手摩挲着下巴,一脸猥琐地看着盛挽月。

  “等我朋友,她马上就到。”即使她现在心慌得要命,可是脸上仍然不动声色。

  想着他们应该会忌惮她所说的朋友,不敢对她怎么样。

  瘦子“噗嗤”一笑,“等朋友?妹妹,我看你别等朋友了,我们哥俩不是来陪你了吗?哈哈,走,哥哥带你去个好地方,大晚上的在外面别冻坏了。”

  两人说着就要上手去拉盛挽月的胳膊,盛挽月条件反射一把打掉男人的咸猪手。

  攥着自己的包包后退几步,又快速抽出重要证件和手机,把包丢在地上。

  “两位大哥,我包里有些现金,不嫌弃的话,你们去买几盒烟抽?”她知道自己处于劣势,肯定不可以和他们硬刚。

  两个混混对视一眼,胖子上前一脚踢开包包,嘴里念叨着:“你这小丫头还挺机灵,可惜对我没用,就你这还没我拳头大的包,能装多少钱?今儿个你龙哥我高兴,不要钱,就要你这个小娘们!”

  说罢,他逼近盛挽月,看清盛挽月的长相,满是肥肉的脸笑的愈加淫.荡,“哟呵,本以为接个小生意,没想到遇到这么绝的妞,值了!”

  盛挽月敏感地捕捉到一个信息:小生意。

  难道说他们不是偶然碰到了自己,而是有人让他们来找自己的?

  “两位大哥!有话好好说,是有人让你们来找我的吧,他给了你们多少钱?我出双倍的价钱。”

  “啪!”瘦子还没有盛挽月高,直接跳起来打了盛挽月一巴掌,嘴里骂道:“臭娘们儿,不要不识好歹!我大哥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他说了,不要你的钱,只要你的人!你只要今晚把我兄弟俩陪好了,我……”

  “咔嚓!”

  “哎呦!疼疼疼啊啊啊……”瘦子的叫声响彻在马路上空。

  盛挽月的高跟鞋正狠狠地碾在瘦子的凉拖上,鞋跟扎透了凉拖,直接戳在了他的脚面上,痛的他呲牙裂嘴。

  “龙哥!救……救我!”

  盛挽月心脏狂跳不止,瘦子刚才那一巴掌用了蛮力,直接打得她眼冒金星,嘴角出血。

  脑海中尘封多年的记忆涌了上来,不堪的童年,那些恶毒的言语,还有数不清的拳打脚踢……

  不!她不会再任人欺辱了!绝不!

  她口腔里满是血的铁锈味,眼睛红的可怕,脚上的力度逐渐加大,丝毫不惧怕两个男人的嘶吼谩骂。

  此时的盛挽月宛如一个杀气漫天的修罗,周遭充满了戾气。

  胖子被她的眼神震慑住了,这女人,某不是得了失心疯吧?

  瘦子哀叫连连,“大,大哥!别愣着啊,快拉走这个臭娘们!”

  他的脚掌已经血肉模糊,整个人被盛挽月的鞋子钉在地上,匍匐得像一条狗。

  胖子紧张得吞咽了一口口水,环顾四周,从马路旁拿起一块足球大的石头,嘴里喊着“我跟你拼了啊啊……”

  径直向盛挽月冲去,在石头即将砸到她的后脑的一瞬间,一个黑色身影闪过,“砰”一声,胖子连人带石头就飞出了五六米远。

  直接飞到了马路下边,再也没发出一点声音。

  男人拽起盛挽月的胳膊,又盯着她的脸看,确认没有什么伤才放了心。

  “龙哥!啊……你把我龙哥踹到哪里去了?”

  “砰”又是一声,男人利落抬脚,又把瘦子踹了好几米……

  看着呆若木鸡的盛挽月,他心口像是被针狠狠刺痛了一下。

  一把将人带到怀里,大手托着她的后脑:“没事吧?”

  盛挽月猛地低头,一口咬在了他的左肩上。

  “嘶……”霍栩闷哼一声,肩膀上的剧痛让他错愕不已,可是他下一秒就听到女人呜咽的声音。

  
  “别打我!别打我!婶婶别打我!求求你了,我会把饭做好,把衣服洗好的……”

  “不许碰我!啊!我咬死你!你敢动我,我们一个都别想活!咬死你,咬死你……”

  霍栩觉察出盛挽月现在情绪极度不稳定,时而软弱时而凶狠,神智模糊,甚至已经把他当成了假想敌。

  强忍着肩膀上的剧痛,他并没有推开盛挽月,而是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声音轻柔:“盛挽月,我是霍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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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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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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