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家店未免也太坑人了吧!”沁儿从一家铺子里走出来,小声抱怨道,“那老板一斤白菜竟然敢卖两百文?
两百文呐!
我当时还以为自己听错了,反复确认了好几遍,竟然被他鄙视了,还叫我不买就别摸。
他卖的是大白菜啊,又不是什么金贵的玩意儿,还不买就别摸?
怎么的我摸几下,他家大白菜就会化了,还是会起球?蜀南文学
小姐你说气不气人,要知道,同样的东西在京城里也才卖三、四文钱,他这不是在明目张胆地抢钱嘛!”
听沁儿絮絮叨叨地抱怨了一大通,沈若嫣拉着她的手仔细分析道:“好啦,别生气了。他既然敢卖这么贵,说明真的会有人买呀。
你想想要是你饿到极点的时候,就算是拿一块金子去换个馒头,你也是会愿意的,对不对?”
“可是他怎么能这么做?大家都是杨洛城的老百姓,现在物资紧缺,他却坐地起价,白菜都卖得这么贵,这不是趁火打劫嘛!”道理沁儿是懂,可就是心里总觉得不爽,这老板铺子里的东西卖得这么贵,有多少老百姓能负担得起?
“沁儿,我们也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做到舍小家为大家,把自己的利益让出来,全数都奉献给别人不是?”沈若嫣倒是看得挺开,“人家开门做生意不偷不抢,明码实价,有人愿意花钱买,我们也不能说些什么。”
见沁儿还是一副气鼓鼓的模样,沈若嫣好笑地捏了捏她的脸颊,道:“好啦,别气了,我们去别家铺子看看吧。”
沁儿叹了一口气,对着身后的铺子小声嘟囔了一句:“谁买谁是冤大头!”
然而没过多久,他们就灰溜溜滴走了回来,心甘情愿地当了一回冤大头。
原因无他,城里卖食物的铺子本就少得可怜,逛了一圈,沈若嫣他们发现其他铺子里的东西比这家还贵,只能厚着脸皮回来挑了些能长久存放的蔬菜买了回去。
在城里逛了一下午大家也都累了,沁儿对着一堆土豆白菜,欢欢喜喜地想要做一顿全素大餐,来庆祝他们终于在杨洛城里安顿下来。
沈若嫣心疼她,没让沁儿张罗太多,陪着她一起简单炒了两道蔬菜,外加一盘蒸红薯,就当作他们在杨洛城里的第一顿晚餐了。
拿起一个红薯小心剥开,冒着热气的果肉散发着阵阵香甜,咬上那么一小口,橙黄色的红薯肉被蒸得粉粉糯糯的,火候恰到好处。
沈若嫣嚼着红薯,脑子里就忍不住想起刚才花出去的大把银子,在心中默默计算起这只红薯多少钱来。
她手上的这个红薯不算太大,约莫六七两的样子,他们买得多,当时和老板讨价还价了老半天,才以400文一斤的价格成交。
算下来,这只巴掌大的红薯就差不多要两百五十文。
二百五十文,在别的地方可以买一车的红薯了。
一想到这里,沈若嫣就觉得自己嘴里嚼的不是红薯,而是一嘴的铜钱,心疼得简直快要滴出血来。
杨洛城里的这种物价,连她都承受不起,要是换做普通老百姓,肯定更加难以负担,怪不得原来屋子的主人要带着全家人逃往异乡去了。
卫戌见沈若嫣拿着红薯,苦着一张小脸,还以为她吃不惯这种粗茶淡饭,热心提议到:“要不明日我去买只鸡来,沁儿给你家小姐做点好吃的。”
沈若嫣听了如临大敌,连忙咽下一口红薯,连声拒绝,“卫大哥,千万别!不值得,不值得!”
沁儿也在一旁摇头晃脑地附和道:“吃不起,吃不起。”
开玩笑,红薯白菜都这么贵了,活禽岂不是直接得拿金子买了?
他们尚书府一直是精打细算地过日子,绝不花一分冤枉钱。
卫戌奇怪地看了她们主仆一眼,不明白沈小姐为什么要这般节省,以他们家少主的实力,就算沈小姐真的顿顿吃金子,那也是供得起的,没必要这般苦了自己。
不过卫戌第二日也没空去买鸡,休整了一日,沈若嫣早早地起了床,左挑右拣最后从带来的东西里抱出一匹锦缎,拿布仔细地包好,笑眯眯地走了出来。
“小姐,你这是要做什么呀?”沁儿正在厨房里研究着怎么把白菜做出花样来,见沈若嫣手上抱着的布匹,忍不住好奇地问道。
“小沁儿别研究白菜啦,走吧,咱们要去干正事了。”沈若嫣不放心沁儿一个人在家,招呼着卫戌同沁儿一起出了门。
昨日逛街的时候,沈若嫣有意留心了一下杨洛城里卖胭脂水粉的铺子,今日她特地挑了一家品质最上乘的店铺,只是走到人家店门口后却也不进去,而是带着卫戌与沁儿在附近的小巷里静静地等着。
“小姐我们来这里做什么?”沁儿靠在小巷的墙上,好奇地问道。
她对那家铺子的印象特别深刻,一盒小小的胭脂竟然要价三十两,当时听到价格,吓得她手一抖,差点把人家金贵的胭脂给摔了。
“你忘了我们来益州是要做什么的?”沈若嫣小声回到,眼神却紧紧盯着铺子门口,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人。
沁儿眼珠一转,想起路上见到的那些无家可归之人,脸上露出愤恨的表情,“难道是那家铺子的老板贪了赈灾用的银子?他果真是坏心眼啊,贪了这么多钱,东西还卖得这么贵!呸!奸商!”
沈若嫣好笑地点了点沁儿得脑袋,摇了摇手指道:“非也,非也,这老板是不是好人我不知道,不过我们今日来这里是为了钓一条大鱼。”
“啊?钓鱼?钓什么鱼?”沁儿脑门上的雾水更重了。
小姐是不是吃红薯吃傻了,这里又不是鱼塘,哪儿来的鱼?
见沁儿苦恼的小模样,沈若嫣轻轻笑了笑,刚想解释,突然看到一辆豪华的马车停在店铺门口,从里面走下来几个女子。
沈若嫣的双眼一亮,“鱼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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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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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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