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日常修仙庭院阳光好>第四百四十六章 分我一半吧
  万宇小区,7号楼3单元。

  杨圣灌了一口冰镇芬达,往沙发仰靠,目视前方,悠悠感叹:

  “姜宁你技术不错,我有点服气了。”

  旁边的唐芙,想到那只知了落地后的惨状,头都被打扁了,当场毙命。

  她再看向姜宁时,心中特别怪异。

  不是对姜宁的弹弓技术所惊讶,毕竟,以她的天赋,只需专心练一周,即可轻松可以达到那种准度。

  她想不通的是,姜宁既然打的那么准,为什么一开始不主动出手?

  偏偏等到薛元桐把弹弓交到他中。

  唐芙所在的7班,班上的男生例如赵劲阳,柏豪之类,稍微有点本领,便立刻跳出来显摆,如同开屏孔雀,恨不得所有人知道。

  以唐芙的智慧,轻易看出了他们的打算!

  姜宁不同,他太内敛了,仿佛不在乎荣耀。

  唐芙看不懂他。

  她盯了姜宁好几眼,没被他察觉,反倒被旁边的小不点薛元桐发现了,眼睛警惕,唐芙只好收回目光。

  她们在姜宁这屋坐了半小时,回自己屋里睡午觉。

  等到两人走了,薛元桐继续和姜宁观看电影。

  她懒懒的躺在沙发上,喝完了手里的王老吉凉茶,再把罐子往茶几一搁。

  静坐的姜宁,忽然抬起腿,凌空一脚,将罐子踢飞到垃圾桶。

  薛元桐触景生情,想到了悲伤的事,曾经她觉得这招特酷,于是在家偷偷摸摸的练习,准备一举惊艳姜宁,还有楚楚,白雨夏,陈思雨姐妹。

  那次她喝完了可乐,当着妈妈面,飞起一脚。

  可乐罐被踹到天花板,罐子里剩余的点点可乐,洒了妈妈一头。

  总之,那天的薛元桐下场很凄惨。

  为了掩饰悲伤,她吃了两颗果干,好一会儿,又想喝水了,她懒,到冰箱拿水还要下沙发,多麻烦呀!

  她本想问,姜宁,你渴不渴呀?'

  但觉得太过图穷匕见,容易被识破打算。

  她动用智慧,名正言顺的说:“姜宁,电视上说人一天要喝8杯水,才能保证身体健康,你今天只喝了两杯水,现在已经快三点了!”

  姜宁瞥了瞥她,起身拿水。

  “对咯,既然你拿了,顺便帮我拿一瓶。”

  薛元桐终于如愿,她真是太有智慧了。

  下午6点半,彭城灯火初明。

  一行六人,陈谦已经到了民宿,他一身黑衣,瘦瘦的,戴了眼镜,一看就是学生仔。

  远远不如身边的董青风潮流,董青风穿了花衬衫,短裤,手上还拿了把折扇,边走边扇风,一副标准的度假风。

  “今天我们吃彭城地锅鸡,咱们禹州有地锅鸡,但若说最早的地锅鸡,还得是起源于彭城,味道那叫一个地道!”

  “尤其是那饼子,甜辣口的,沾满了汤汁,保证你们吃一口忘不了!”

  董青风介绍:“今天去吃一家老字号地锅鸡,彭城最著名的老店,我跟你们说,寻常人去了得排队,浪费时间,恰好我有个亲戚是市场那边的人,位置一句话的事!”

  他父母是体制内双职工,一大家族联系紧密,互帮互助。

  “那家店离我们1公里多的路,大家正好走走,欣赏下云龙湖的风景。”

  道路环绕湖水,周围绿树成荫,空气新鲜,众人走至桥上,放眼遥望。

  视野内是秀丽的云龙湖,湖水清澈,几艘船飘于湖面。

  正是荷花盛开季节,粉色荷花被大片翠色欲滴荷叶衬托,显得格外娇艳。

  “好看哇!”薛元桐拍照,准备回到民宿,连wifi发给楚楚欣赏。

  清冷夜风吹拂,湖边散步,众人欣赏湖景,享受这份惬意。

  陈谦本想就云龙湖吟诗一首,奈何挖空脑子,想不起来一首关于云龙湖的诗词,唯有幽幽一叹。

  董青风不解:“陈兄为何叹气?”陈谦:“我叹古人不知云龙湖,平白埋没了这美景!”

  董青风却怀揣另一种看法,“不被人发现挺好,如果云龙湖真正出名了,那么它不仅仅属于彭城,而是全国,到那时,说不定没了现在的静谧。”

  他继续道:“我以前喜欢一个小众歌手,后来他出名了,我反倒没那么喜欢了。”

  几人走走聊聊,路过一处广场,只见那边搭了个小摊位,纸牌大写着'素描10元一位'。

  一個十五六岁的女孩,执笔画板,给另一个三十岁的女人画画。

  顺路经过时,陈谦扫了扫模特,女,单眼皮,小眼睛,颧骨很高,长相中下。然而画板上的那副速写素描图,却全然规避了这些缺点,比整容厉害多了,画中的女子,当真是一个标致,让人心生好感。

  等到离的远了,陈谦哀叹道:“你们看到那副画了?她画的什么,简直有违艺术,还叫绘画吗?”

  他对此严词唾弃!

  董青风习惯了陈谦冲动的性格,正准备接话呢。

  杨圣道:“人家那画的是画吗,画的是人情世故。”

  陈谦呵呵了:“什么人情世故,不过是庸俗之辈,为了钱出卖艺术!”

  杨圣没和书呆子计较。

  到达地锅鸡店铺,外面有人排队等待,董青风直接走进店,报了名字后,服务员立刻安排了一张桌子。

  六个人正好坐下,董青风熟练的点菜,这里的地锅鸡是小份的,他点了两份,又上了带鱼娃娃菜,豆芽馓子,炒花蛤,再来一份京酱肉丝。

  点完菜,他没继续坐,而是道:“对面还有一家卤猪蹄,12块一份,味道出了名的好,你们谁要?”

  陈谦不吃,唐芙报名,薛元桐要了一份,准备和姜宁一人一半。

  董青风回来的很快,带了三份卤猪蹄。

  这家店上菜的速度很快,京酱肉丝居然是第一个,董青风中午没出门吃饭,早饿了。

  他对几人说:“彭城的京酱肉丝不一样,别的地方是豆皮,小饼卷的,你看他们这是烙馍卷。”

  董青风动手卷了一份:“烙馍口感糙,却能中和肉丝的油腻,你们尝尝。”

  他想给杨圣和唐芙,奈何被婉拒,陈谦拿过去吃了。

  陈谦称赞道:“青风,你有心了。”

  董青风支起嘴,勉为其难:“都是兄弟,莫客气。”

  薛元桐夹了块地锅鸡的饼子,吃了一口,眼睛亮闪闪的,确实好吃,不能说超越妈妈的厨艺,而是另一种口味。

  “好吃!”薛元桐点头。

  杨圣她们尝了之后,同样盛赞连连:“相比禹州的地锅鸡,我更喜欢这种味。”

  董青风见她们吃的满意,心情大好,他举起果汁:“大家碰一杯!”

  只是他神色不太自然,不由得回忆起上次在泰市喝酒喝醉,当众冲浪的回忆。

  本来他不记得,还是后来唐芙告诉他的,经过班长确认后,董青风才知他干了何等荒唐事。

  大家碰了一杯,气氛更加热烈了,好歹算是四大喜中的'他乡遇故知',大家的态度很融洽。

  周围有人在谈天论地,左边桌的两个中年大叔在谈论当前局势,国际走向,股市风云。

  右边桌的三个西装男人,举杯饮酒,一个看起来很落寞的小年轻,正在对另外两人大倒苦水。

  “那个杨主管,他能力不如赵主管,业绩没到人家一半,凭什么他能当上副总?”

  “他一上马,立刻开始改制度,原先的福利全没了,上个月端午节,一分礼品不发。”

  “两位大哥,你们说这对吗?”

  小年轻对两人大倒苦水,说了许多掏心窝子的话。

  他那边闹得动静挺大,连董青风他们也听出了缘由,原来是小年轻看不惯公司副总,今天选择离职,请另外两个关系好的同事吃饭。

  另外两个人笑着连连安慰他。

  他们的悲伤,没影响到正在吃饭的董青风,他们只是学生,不太能体会职场上的事。

  董青风想到吃饭路上,遇到的那个画素描的高中女生,就引导话题,问大家第一次赚钱是什么时候。

  他自己表示,以前玩网游,后来卖号卖了500块,算是第一桶金。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相比董青风的500块巨款,唐芙说她元宵节卖灯笼,赚了20块。

  薛元桐不太好意思,但别人都说了,她勇敢的表示,小时候在村里捡破烂,瓶子,废铁,到废品站卖了7毛钱。

  几人啧啧称奇。

  哪怕董青风骨子里,瞧不上穷人,可薛元桐的成绩太恐怖了,或许未来的薛元桐未必比的过他这种牢牢扎根小城的土著,但现阶段的省状元苗子,绝对不容小觑。

  轮到姜宁时,他回想久远的童年,终于记忆起第一桶金。

  “我是在农村长大的,村里的大人,大部分出门打工了。”

  热闹的饭店里,空调持续吹出冷气,盖不住饭菜的香气。

  董青风经常讨好沈青娥,自然听闻过姜宁的来历,出身农村,家庭一般。

  先别提对方父母如今在长青液任高管,哪怕姜宁现在的条件,容不得董青风小觑,尤其他女人缘太好了。

  董青风自认为,八班之内,唯有班长和姜宁二人,可与他相比。

  姜宁的声音娓娓道来:“村里打工的人,基本每年过年,才回来一趟。”

  “他们在外面打工挣了钱,比种地赚的多得多,每逢年关,村里遍处是玩牌玩骰子的,有的人往往一个年关能输几万,一年辛苦打工赚的钱,输的一干二净。”

  董青风出身市区,听到这等愚昧之事,不由得嗤笑:

  “脑子有病,本来挣钱就不容易,还喜欢赌博。”

  杨圣插了一嘴:“赌是有瘾的,不过这两年各地开始抓赌博了,情况好了好多。”

  姜宁继续讲道:“牌局上有输有赢,赢钱的人很开心,大肆挥霍。”

  “我花了两块钱,买了防风打火机,牌桌有人赢了钱,拿起烟准备抽,我伸出手替他们点烟。

  “牌桌上的人便一起笑。”

  “赢钱的人,向来不把钱当回事,我给他们点了烟,他就从面前的钱堆里,抽出一张十块,或二十的纸票递给我。”

  “一个下午,往往能赚50块。”

  讲到这里,姜宁不禁有一丝怀念,小时候的十块钱,那时候零几年,50块够买太多的东西,甚至能去街上买一把玩具步枪。”

  薛元桐听懵了,“我咋没想到还能这样做呢?”

  姜宁道:“也就一开始有效,后来有别的小孩效仿,大人就不给钱了。”

  他讲完之后,陈谦开始说他的第一桶金,有家人丢了宠物狗,悬赏找狗,他利用所学的知识,帮人家找狗,然后被狗咬了,人家赔了一千,打完针还剩点钱。

  唐芙说她小学跑的快,替高年级的大姐大,给另外一个大姐大送战书,赚了1块钱。

  引得大家发笑,最后轮到杨圣。

  杨圣听完后,开始讲述她的经历,她是笑着的,短发的她在烟火中有些朦胧:

  “我小学是短发,邋邋遢遢的,同班的女生喊我“男人婆',没人愿意和我一起玩,还有人背后说我坏话。”

  气氛略微沉重和忧伤,董青风默默叹气。

  杨圣话语一转:“后来我把她们揍了一顿。”

  空气又欢快了起来,陈谦心道,不愧是你。

  “虽然本班的女生不和我玩,但隔壁班有个女生,经常和我一起玩,我们的关系很好,经常买'七个小矮人'冰棍分着吃。”

  “后来有一次,我们班的女生找到隔壁班女生,给了她10块钱,让她把一支钢笔放到我书包里。”

  “她收了10块钱,照做了。”

  “后来,我们班上有人说钢笔丢了,翻找我的书包,最后断定是我偷的钢笔。”

  杨圣讲到这里,依然云淡风轻。

  董青风听得心疼,大家等待她往下讲。

  杨圣:“我当然要辩驳了,可惜证据摆在那,根本没人听,被老师请了家长,批评了一顿,被班上更多人厌烦。”

  “后来,隔壁班的女生,或许受不住良心的谴责,便把事情告诉我了。”

  唐芙忍不住问:“后来呢。”

  杨圣一口饮尽果汁,道:“我就跟她说,你也太不够义气了,赚了钱居然不分我,然后我从她那拿了5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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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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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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