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闪婚成宠:老公竟是富豪大佬!>第七百七十七章 他要去那个老狐狸精的身边?
  翁若琳提醒:“妈,现在我们已经被打压的快要没有生存空间了。”

  宫雪蹙眉:“我知道。”

  “所以要尽快想办法。”翁若琳顿了顿,“妈,关于龙骨……”

  “龙骨的事情,你千万不能告诉你义父。”翁若琳警告着:“你和我都很清楚,他要的就是这个东西,一旦他发现没有了,不只是我,你也要完蛋,你这些年肆意横行有他撑腰,而他想要的就是龙骨。”

  翁若琳不说话,因为宫雪说的就是她想的。

  “可是,”翁若琳顿了顿:“再没有龙骨,我们也不好交差啊,我义父肯定不会再帮我们的。”

  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宫雪坐下来,眼神一狠:“实在不行,就只有一个办法了。”

  “什么办法?”翁若琳不解的看着她。

  宫雪冷冷道:“把慕晚送到你义父的面前。”

  翁若琳大吃一惊:“什么?!”

  “你之前不是打探到一个消息,说慕晚用自己的血救了一个女孩子。”宫雪眼神闪过一抹寒意:“你就跟你义父说,定期服用慕晚的血可以延年益寿,他肯定会动心的,有这么一个活药材在身边,他会更高兴的。”

  翁若琳没想到宫雪比自己还疯狂。

  “可是妈,我们要动慕晚,慕家不同意,霍家更不会答应了。”翁若琳觉得这件事会很难办。

  如果这件事放在慕晚还没有认祖归宗之前,放在她还没有嫁给霍北霄之前,都好办。

  可是现在,她有这么多人护着,根本没有办法动她分毫。

  “我们当然不能直接动手了。”宫雪眯起眼睛:“我们要让慕晚主动送上门去。”

  主动?

  翁若琳觉得这更是天方夜谭。

  “你别忘了,慕晚也是有软肋的。”宫雪神情有些得意:“我的人早就在海嫣的身边布置好了,只要我一声令下,他们就立刻动手。”

  翁若琳震惊:“可是海嫣也不是只有慕晚在护着,她背后还有唐家。”

  唐家虽然低调,可怎么也算是滨海市的四大家族之一,轻易不能招惹。

  而且之前他们生了太多的事情,已经把滨海市这些有权有势的人都得罪了,而这些人大部分都还和霍家慕家交好。

  万一真的闹起来,恐怕后果会很严重。

  “妈,我们还是再想想吧。”翁若琳不太放心。

  宫雪嫌弃的看着她:“你怎么畏手畏脚起来了?”

  翁若琳神情一暗:“妈,你也不看看我现在变成了什么样。”

  她哪还有心气去解决这些事。

  更何况,宫氏集团就算真的完蛋了,她也不在乎,毕竟她又不缺钱。

  宫雪冷冷的提醒:“宫氏集团我是要交给曼曼的,还有那个姚琛为什么要和曼曼结婚,你是最清楚的。”

  姚琛之所以要娶宫曼曼,当然是看中了宫家的权势。

  姚琛被霍北霄打压的无法翻身,其他人有都非常忌惮霍家,怕自家女儿嫁给姚琛以后,指不定哪天就被牵连了,所以也不敢把女儿嫁给他。

  所以姚琛选来选去,选中了宫曼曼。

  宫曼曼也是一个颜控,再加上姚琛特别会哄女人。

  现在宫曼曼被他哄的说什么就是什么。

  翁若琳也没有办法,谁让她就这么一个女儿呢。

  宫雪这么一说,翁若琳也不置可否。

  其实她知道,宫雪压根就没有想过把公司交给宫曼曼。

  不过是宫澈和宫泽都不帮她了,而她知道翁若琳对她还有用,而翁若琳最在乎的就是宫曼曼这个女儿,所以才会这么说的。

  翁若琳看的很清楚,也很明白。

  “等把这件事解决以后,我就把公司彻底交给曼曼。”宫雪看着翁若琳:“我年事已高,也活不了太久了。”

  “我知道了。”翁若琳想着,若是将来宫曼曼真的继承了公司,她会好好帮宫曼曼把实权握在手里的。

  即便到时候宫雪反悔,也没有办法了。

  “我要抓海嫣来引慕晚上钩,还需要你的人在海外帮我。”宫雪沉了沉:“我看这次的行动就算在慕家那个老婆子入葬那天来处理吧,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嗯,我知道了。”翁若琳点点头。

  宫雪把这件事订下来以后,心情舒畅了很多:“你记得跟你义父说,只要钱到位了,我们这边就把人给他送去。”

  “好。”翁若琳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腿不说话。

  宫雪带着人离开。

  翁若琳神情一暗,她这条腿该找谁算这个账?

  宫澈吗?

  还是慕亿瓷?

  就在她深思的时候,宫曼曼就来了。

  宫曼曼非常的沮丧,“妈咪,公司是不是真的要完蛋了?”

  翁若琳拧眉:“怎么会呢?”

  “可是新闻里都这么说,热搜上很多人也是这么说的。”宫曼曼担心道:“妈咪,公司要是完蛋了,我和姚琛的婚事也就完蛋了。”

  翁若琳不耐:“你就那么喜欢他吗?这天地下好看的男人多的是,会哄女人的男人也不少,你怎么就那么喜欢他?”

  “妈咪,爹地也不爱你,你不是也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宫曼曼抿抿唇。

  翁若琳被气的说不出话来:“你!”

  “妈咪,谁的女儿像谁。”宫曼曼小心翼翼的看着她:“妈咪,爹地是不是不要你了,他要去那个老狐狸精的身边?”

  “这件事不用你操心。”翁若琳蹙着眉:“我在问你,你是不是真的非姚琛不可?”

  “妈咪,我爱他。”宫曼曼深吸了一口气:“从小到大,我就没什么男孩子喜欢我,虽然我是宫家的女儿,可是我一点被众星捧月的感觉都没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男孩子都不喜欢我,可是现在姚琛喜欢我,不管是因为什么,他肯花心思哄我,我就高兴。”

  翁若琳顿了顿,她抬起手放在宫曼曼的头顶,叹气道:“终究是你爹地不够疼你,倘若你和他感情很好,你就不会这样了。”

  “可是慕晚不也是。”宫曼曼哼了哼:“她不也是喜欢霍北霄喜欢的不行?”

  “至少霍北霄比姚琛靠谱。”翁若琳说着大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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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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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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