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闪婚成宠:老公竟是富豪大佬!>第九百一十二章 要结婚了
  “女婿的人选,我要亲自挑选!”霍北霄认真道。

  慕绾叹气:“你还是不要做无聊的事情了,小心将来你女儿嫌弃你。”

  傻瓜父亲。

  霍北霄看着女儿可爱的小脸:“她怎么会嫌弃我呢?”

  “因为你管得太多了。”慕绾一只手撑着下巴:“老公,你真的太紧张了。”

  霍北霄解释:“我是第一次当爸爸啊。”

  “废话,我还是第一次当妈妈呢,也没有你这样啊。”慕绾无语。

  霍北霄拉着慕绾的小手:“可是老婆,我真的不忍心啊。”

  慕绾叹气:“如果是儿子呢,你还担心吗?”

  “担心!”霍北霄斩钉截铁的回答。

  两年后,慕绾生下儿子。

  他却一脸的淡定的对慕绾道:“别说,想想儿子将来去拱人家白菜,我一点也不焦虑了。”

  慕绾:“……”

  霍乐乐睁着一双黑葡

  萄一样的大眼睛:“妈咪,什么叫拱白菜啊?”

  慕绾:“……”

  他们父女俩是懂如何让她无语的。

  “拱白菜就是自己不吃亏。”霍北霄将霍乐乐抱起来。

  慕绾:“……”

  霍乐乐似懂非懂,点点头。

  “赶快给你儿子取名字吧。”慕绾催促。

  “咱们希望女儿快快乐乐,喜欢儿子能够知书达理,那就叫霍知理吧。”霍北霄想了想。

  “我觉得你在敷衍他。”慕绾无语。

  “我觉得不错。”霍北霄觉得这个名字挺好的。

  “好吧。”慕绾看着襁褓里的儿子:“理理,你喜欢自己的名字吗?”

  小家伙撇撇嘴,似乎不太满意。

  “反对无效。”霍北霄看着圆润的小家伙。

  霍之理:早知道就不投胎给他当儿子了。

  ——

  春去秋来。

  一转眼就是十八年。

  某酒吧。

  躁动的音乐带动着这里的每一个人。

  一个明艳精致的女孩和一群人坐在卡座里,正在喝酒。

  她容颜绝美,有种富家千金的气质,身上穿着一条酒红色细肩带长裙,神情飞扬,美艳绝伦。

  “乐乐。”陆熙熙将下巴放在她的肩膀上:“你真的要嫁给冷肆啊?”

  “对啊。”霍乐乐喝着鸡尾酒:“反正我早晚都要嫁人的。”

  “表叔和表婶儿也没有逼着你家人啊。”陆熙熙眨眨眼睛:“我爹地还说呢,表叔很反对,表婶儿也不容易,你怎么想的?”

  “就是觉得,我嫁给谁都一样,嫁给他呢,就图一个省心。”霍乐乐解释。

  “省心?”陆熙熙不解。

  “对呀。”霍乐乐伸出纤细的手指:“首先呢,他爷爷和我外婆认识,两家也算是知根知底,然后呢,他也没有什么绯闻之类的,而且我和他谈过,结婚以后,我们互不干涉,不是挺好的。”

  “其实一个人也还挺好的。”陆熙熙蹙眉。

  “不一样。”霍乐乐叹气:“熙熙,我不早点结婚的话,滨海市的那些公子哥都会继续单身的,为了生育率,我要做出贡献。”

  陆熙熙:“……”

  “你不相信?”霍乐乐蹙眉。

  “乐乐,你是我表姐,你就不能跟我说实话?”陆熙熙生气:“还当不当我是你朋友了?”

  “实话就是,前两天我被一个公子哥搬家,他想用毁我清白逼我就范嫁给他,虽然我得罪了,可是我也真的怕了。”霍乐乐深沉道:“正好是冷肆救了我,所以我就决定嫁给他了。”

  陆熙熙想了想:“这难道不是英雄救美,以身相许吗?”

  霍乐乐轻笑:“当然不是了,他不喜欢我,我也不喜欢他……”

  最后半句,她声音很轻。

  陆熙熙感觉霍乐乐有什么事在隐瞒。

  但是霍乐乐不想说。

  她也没有逼问。

  谁的心里都有一些心事,这很正常。

  这时候,一个男人走过来。

  “这不是霍家大小姐吗?”男人勾着唇:“我能请你喝一杯吗?”

  霍乐乐长长的睫毛一动,“不能。”

  男人轻笑:“这么不给面子?”

  霍乐乐抬起头:“就是不给。”

  这个男人刚才撩拨了好几个女人了。

  她才懒得搭理这种男人呢。

  而且这种男人肯定又是冲着她的身份来的。

  她从来不痛恨自己的身份,她痛恨的是这些男人!

  男人有几分不爽:“来这里喝酒,就是为了图一个快乐,你这样扫兴,以后谁还敢跟你喝酒啊?”

  “你算老几啊。”陆熙熙站起来:“我告诉你,你没资格在这里跟我们喝酒,滚远点!”

  “你又是什么东西?”男人冷哼。

  “你又算什么?”一道低沉冰冷的声音传来。hτTΡδ://WωW.sndswx.com/

  陆熙熙一愣:“凌墨?”

  他是凌胤和慕青禾的儿子,比她小三个月。

  凌墨的身后还有一个人。

  是冷肆。

  “表姐?”凌墨走过去:“你怎么在这里啊?”

  “小墨墨,要不然你告诉我我在那里呀?”霍乐乐勾着明艳的唇:“我白天上班太累了出来喝一杯不好吗?”

  “好。”凌墨哪敢说不好啊:“可是……”

  “来,陪姐姐喝酒!”霍乐乐有点醉了。

  凌墨:“……”

  “别喝了。”冷肆按住她手里的酒杯。

  霍乐乐半醉不醉的看着他,眼前的男人穿着黑色西装,冷酷矜贵。

  “咱们还没结婚呢,你就管我了?”霍乐乐蹙眉,带着醉意的媚态。

  冷肆:“……”

  “冷哥,我表姐她喝多了。”凌墨伸手:“表姐,你别喝了,小心回去姑姑和姑父骂你。”

  “我爹地妈咪才不舍得骂我呢。”霍乐乐哼了哼:“他们可心疼我了,那些狗男人都因为我的身份而接近我,我爹地妈咪说了,我一辈子都不结婚也没有关系,就算包养小白脸也没事,我开心就好。”

  冷肆脸色一沉,他弯下腰:“霍乐乐,不许再喝了。”

  “不喝浪费。”霍乐乐仰着脸,眼睛亮晶晶的:“要不然你替我喝?”

  冷肆深吸了一口气。

  霍乐乐笑道:“知道你洁癖,我用过的杯子你肯定……”

  她话还没有说完,手里一空。

  冷肆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他将霍乐乐抱起来。

  明艳的少女的腰是那样的软。

  他揽着她离开。

  凌墨扭头看着陆熙熙:“怎么你也要我帮你把酒喝了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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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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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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