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闪婚成宠:老公竟是富豪大佬!>第一百三十四章 人家英年早婚
  霍冉冉认真的看着时绾:“要给所有人看,对不对?”

  时绾点点头。

  因为那不单单是一个本子,里面更掺杂了时绾童年的一些经历。

  所以霍冉冉想拍出来。

  她想让那些误会时绾的人好好看看,时绾从前到底过着怎样的生活。

  他们哪有资格评论时绾。

  很快。

  电影《难忘》官宣。

  星凯娱乐官方发了微博。

  将编剧时绾四个字放在了主演慕千柔和黎星玉之前。hτTΡδ://WωW.sndswx.com/

  霍冉冉的名字在第四排。

  第一排是剧名。

  而且多方联动。

  大家一起发微博。

  各家的粉丝忙的不亦乐乎。

  官博下更是热闹。

  【我没看错吧,时绾就是前段时间一直上热搜的那个?她这是飞升了啊,之前还是小编剧,现在可好,天王天后来演她写的剧本。】

  【什么叫一直,她就上过两三次,还都是被污蔑。】

  【慕千柔和黎星玉不是不和吗?他们居然能够合作上,这也太魔幻了。】

  【谁说他们不和了,他们俩从来没有在公开场合承认过吧,现在的谣言太离谱了。】

  【他们就是不和,大家都知道,肯定是制作方给的太多了,不然他们怎么可能合作,还演一个一点名气都没有的编剧写的剧本,太匪夷所思了。】

  【小道消息,慕千柔只是象征性的收了一百万的片酬,黎星玉可是零片酬,所以不存在是给的太多了,应该就是本子好。】

  【他们俩加起来创造的票房都三百亿了,这次居然降片酬了?震惊!】

  【看样子真的是剧本好,我已经开始期待了,搓手。】

  【之前偶然看过一部情景剧,里面有几集就是时绾写的,感觉台词写的很好,情节设计的也好,又现实又幽默,挺不错的。】

  【时绾的剧本要是写的不好,也不会值得公司找来了这么多有名气的人来保驾护航吧?】

  【依我看肯定不是剧本写得好,你们没看到导演是谁吗?我还以为霍冉冉终于不祸害大众的眼睛了,没想到大众不肯放过她,她也没有饶过大众。】

  【某些人也真是可笑,霍冉冉的演技是不太好,可是比起现在那些阿猫阿狗不知道好多少,好歹她也滨海大学表演系毕业的,有些人连九漏鱼都不是,还演戏,真是可笑。】

  评论渐渐带偏,变成了粉丝大战。

  时绾看了一眼,那些人质疑她,她倒是觉得还好。

  可能是以前也挨骂过,心里掀不起任何的波澜。

  她有些担心霍冉冉。

  正如评论说的,霍冉冉演技再不好,也比一些人强。

  但是却因为她是首富的妹妹,被容易被人diss。

  “想不到我的粉丝还是给力的。”霍冉冉在一旁开心道:“加油,骂死这些臭不要脸的,肯定我对家来黑我的。”

  时绾哭笑不得,看样子自己是白担心了。

  她一点都没有受影响。

  时绾的心情比任何人都激动。

  她的剧本终于要拍成电影了。

  她想要表达的,终于有人能够明白了。

  真好。

  ——

  时绾离开星凯娱乐的时候,已经是下午四点半。

  霍北霄打电话给她:“你在哪里?”

  “我快到家了,不过打算去一趟菜市场,买点菜。”时绾开心:“今天我们终于把男女主都定下来了,还官宣了。”

  “嗯,我有看到热搜。”霍北霄微微勾着薄唇:“开心吗?”

  “开心呀。”时绾的声音很灵动:“作为编剧最大的心愿不就是自己写的剧本被认可,还能排出来,如果能够拿到奖那就更好了,不过后面的是我胡思乱想的。”

  “有梦想谁都了不起。”霍北霄笑着。

  他看过时绾的剧本,写的真的很好。

  霍冉冉说,剧本里有一大部分的剧情都是时绾的童年。

  所以他更加的心疼。

  “你说得对,我就幻想一下也不犯法。”时绾笑着:“我去菜市场买点菜回去做,咱们庆祝一下,我还叫了我妈,表姨和,小凰,你不介意我自作主张邀请她们来吧?”

  “那也是你家。”霍北霄提醒。

  时绾心里很甜:“那你也早点回来。”

  “嗯,知道了。”霍北霄挂了电话。

  他站起来。

  霍沉抱着一叠文件走进来,惊讶道:“干什么去?”

  “回家,给时绾庆祝去。”霍北霄关掉电脑。

  霍沉震惊:“你居然这么早回家?”

  “提前一个小时不可以?”霍北霄冷冷的挑眉。

  “那工作怎么办??”霍沉把手里一叠文件放下:“这些都需要处理。”

  “等一晚上又不会怎么样。”霍北霄冷漠道:“我走了。”

  说完,他真的走了。

  霍沉无语,他气得发了一个朋友圈:夭寿啦,工作狂回家给媳妇庆祝去了,这天要下红雨了。

  下面唐野沈斯年等人纷纷点赞。

  霍爷爷火上浇油的发了一句:谁让你没老婆。

  霍沉自闭了。

  ——

  时绾去菜市场买了很多的东西,有鱼有肉还有鸡。

  今天要做一顿五个人的饭菜,不露两手怎么能行?

  不过东西有点多,她拎着很费劲。

  就在她想办法的时候,一抹高大挺拔的身影就出现在了菜市场,和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

  霍北霄的身上没有烟火气,他冰冷如雕塑,虽然偶尔会对她笑笑,但是他的身上有很强烈的绝冷气息,气场强大,生人勿进。

  他一出现就成了众人目光追随的目标。

  大姑娘小媳妇都纷纷发出惊艳的感慨声。

  这也太帅了!!

  时绾有些震惊:“你怎么来了?”

  “帮你拿东西。”霍北霄伸手将她手里的东西接过去。

  时绾就听到旁边一对小姑娘交头接耳:“放弃吧,人家一看就英年早婚的。”

  她被逗笑了。

  “还买别的吗?”霍北霄将所有的东西都拎在手上。

  时绾两手空空:“已经买齐了,你把东西分我一点,别自己拿。”

  霍北霄想了想,将手里最轻的一袋东西递给她。

  时绾接过去。

  霍北霄把其他的袋子都转移到另外一只手上,他空出一只手,朝时绾伸手:“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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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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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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