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步步成瘾>第174章 我没有男朋友
  下午六点过,凌菲和张甜杨飞一起来了医院。

  见到冯驰还在,凌菲有那么一瞬表情僵住,但很快又掩藏下去,笑嘻嘻地攀上冯驰的肩膀打招呼。

  冯驰站起来,给三人各递了个水果,又把陪护床的被子叠好,十分热情,“坐。”

  张甜眼神不停在冯驰和季云苏身上打量,心想难道这就是云苏姐的男朋友?

  杨飞目光落在冯驰身上,表情也是说不上的不自然。

  冯驰身上有种体育生的劲道,有力量感,举手投足带着一种潮酷男孩的活跃气质,给人一种只要有音乐,他就能潇洒在街头和人斗舞的感觉。

  他是属于无论站在哪里,都会自然而然掌控主权,成为人群焦点的那个人。

  有些人天生自带这种神奇本事,与长相无关,季云苏也是绝对的美人,但她永远成不了人群中心的那个人。她再漂亮,也像个透明人。

  张甜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总觉得气氛有点不对劲,她目光落在季云苏的石膏腿上,立马道:“欸,我们来一人写一句话,祝云苏姐早日康复。”

  凌菲连忙道好,精神抖擞问哪里有笔。

  季云苏从包里拿出笔递给张甜。

  张甜略一想,提笔,不过一笔刚落下,就被旁边的凌菲掐出脖子,“妹儿,你写这么奔放,地方全占完了,写小一点,我话多。”

  张甜咯咯笑,绕着脚踝上方的石膏写了半圈,然后把笔递给凌菲。

  凌菲提笔就是几个大字,唰唰唰气势豪迈,一旁的杨飞看不下去,“你还说甜妹儿,你瞧瞧你自己写的,有没有点文化水平,‘早日康复’,俗气。让我来。”

  凌菲不让,躲着杨飞抢笔的动作,“我还没写完,你闪开。”

  两人争争抢抢闹闹哄哄,病房里的笑闹声直接传出了走廊。

  季云苏笑吟吟看着他们将白皙的石膏面写满了字。

  冯驰盘腿坐在对面的陪护床上,左手肘撑在膝盖上托着腮,右手懒懒搭在膝盖上,静静看着她。

  凌菲写得正起劲,一抬眼刚好看到冯驰一双眼睛全在季云苏身上,她动作一顿,手中的笔就被杨飞抢了去。

  她笑笑拍着杨飞的肩膀,“让你让你,瞧把你急的。”随后退出了战局,坐去冯驰的旁边。

  季云苏想到冯驰今天在这里呆了一天,也不知凌菲会不会多想。她想解释,又不知该说什么好,而且说不定越描越黑,本来没什么,反而像是有什么。

  思来想去,她只能逼着自己不要去多想,一切顺其自然吧。

  杨飞写得最多,当他满意地把笔还给季云苏时,甚至还得意地自夸了夸,点着凌菲的名开玩笑,“你看你的诚意,再看看我的诚意,敷衍。”

  凌菲虚虚踢他一脚,“主打一个心诚则灵,你写那么多,没一个是重点,苏妹儿只需要早日康复。”

  两人声音不小,路过的护士不耐烦地提醒,“声音小点,这里是医院。”

  杨飞有些尴尬,凌菲挑衅地冲他挤了挤眉眼。

  季云苏见也差不多了,便劝道:“你们都回去吧,我真的没事。”

  凌菲看向冯驰,“你走不走?让我们搭一趟顺风车,我们三住在一个地方。”

  冯驰心里是想留下,但他也知道分寸,眼下天快黑了,再留就会让她负担。

  “走,送你们。”他随手拿起一个油桃边啃边和季云苏告别。

  其他三人也依次和季云苏说拜拜,又叮嘱注意休息等等,热闹片刻,病房里终于归于平静。

  护工一直在角落里坐着,这才走过来,与季云苏说着闲话。

  “刚才那小伙是你男朋友?人挺好,陪你一天。”

  季云苏笑了笑,“是朋友,我没有男朋友。”

  护工不信,“长这么漂亮还没男朋友。”

  季云苏弯了弯唇角,有点累,闭眼睡了。

  她这一觉似乎睡了很久,等睁开眼的时候,窗外已经全黑,整个医院都静悄悄的没什么声音。

  季云苏小心翻身个,赫然看到床边坐着个人。

  修长的双腿随意交叠在一起,靠在椅背上,略小的椅子被他的身形挡住,却并不显得局促,反而有种掌控在内的自信和霸气。

  男人腿上搁着笔记本,鼻梁上很意外地挂着一个金边眼镜,给那份冷淡霸气里,平添了几分柔和。

  季云苏不可自拔地沉迷在这片刻里。

  这个男人,沉着冷静,聪明自持,平静淡漠和他这份气质很契合,成熟感自然而然会吸引无数女人为之着迷。而一旦增加点别的东西,就会彻底让人上瘾。比如他晚上的野,比如他眼下的柔。

  庄晏感受到旁边的视线,微微偏头,伸手在她脸颊上捏了捏,“怎么不说话,睡糊涂了。”

  季云苏没好意思说看呆了。支吾着,看着他的眼镜,“以前没见你戴过眼镜。”

  庄晏中指将有些滑落的眼镜往上推了推,动作好看到像是被建模师精心设计过的3d动画似的。

  “防蓝光。”他道。

  季云苏没出息的脸红了。这种拥有成就和地位的男人,举手投足都散发着迷人的魅力,对女人而言就像是天然毒药。

  她至今也没习惯直视这个男人。

  “我把你要处理的工作带过来,闲着无聊的时候可以做一做。”庄晏合上笔记本。

  季云苏认出那是他的笔记本,点点头“哦”一声,倏尔,又问:“你要回去了吗?”

  庄晏眼尾带起一点弧度,声音压低了些,“不想让我回去?”

  季云苏被子往上拉了拉,挡住了自己的口鼻,“随你。”她想不想都不重要。

  庄晏忽地手肘靠在床沿上,靠近她,呼吸喷在她脸上,“你留我,我就不走。”

  季云苏没好气地瞪他一眼,不说话。

  庄晏指尖绕着她落在枕边的发丝,不咸不淡地问:“昨晚傅廷阳在这里?”

  季云苏抿了抿唇,微微仰面看进他幽深的眼里。

  “你查过撞我的人吗?你知道是谁吗?”

  庄晏眼睑微蹙,看着她,却没说话。

  季云苏垂下眼,“你知道是谁对吧,是傅瑶。我只是很奇怪,她安排的苦肉计,为何却不偏不倚撞上了我。”

  外人看来,她被撞是意外,是飞车贼在抢了包后慌忙逃跑过程中,撞到了她。

  季云苏却总觉得这意外过于巧合,她不清楚傅瑶是否故意害她。

  “那是意外,跟傅瑶没关系,这话以后不要再提。”庄晏脸色淡了几分。

  季云苏像是被人当头一棒,脑袋嗡嗡作响,无法思考。

  她慢慢蜷缩成一团,呆呆地盯着床单上一个豌豆大小、没洗净的污渍,喃喃。

  “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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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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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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