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个红杏出墙的臭女人,有本事给老子再叫一句!”
在火车站月台上干仗的不是别人!
就是之前被赶回娘家的韩雪芬,还有突然出现在火车站的周顶年。
两夫妻是当着女儿面前一团和谐。
等周秋曼一走,还装个屁!
相看两厌。
出了月台,还没说两句话,险些大庭广众之下干起仗来。
到底是韩雪芬之前听了女儿的一番谆谆教诲,“周顶年,女儿走之前给的钱全部在我这,你要是想让老娘出钱给你家盖房子,最好对老娘客气点!”
周顶年嚣张的火焰顿时歇菜了!
他也不知道女儿咋想的,竟然把留下来的钱全部都交给了韩雪芬保管!蜀南文学
借口是,她妈劳苦功高,理应管财。
实际上,周秋曼是担心趁着她不在,老太婆和周顶年又会把韩雪芬给赶出去。
她任何事情都有极强的目的性,把钱给韩雪芬也不是无缘无故。
不过她这办法效果好得很。
周大爷再不喜欢这个破鞋,人家到底掌管家里的财政大权呢,他敢不听吗?
反正老太婆知道后有的闹,火又烧不到他的身上。
韩雪芬见到周顶年闭嘴,忍住得意说道:“女儿交代的事情一定要办好,事关紧要,千万不要掉链子!”
“知道了。”
周顶年敷衍似的应了一声,直接把韩雪芬一个人丢在月台转身离开。
等他们走后,周琳曼才从一旁走出来。
听他们夫妻两刚才的意思,周秋曼已经离开了大村!
也在霍铮离开的那辆火车上!
周琳曼心里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越在乎一个人的时候,越担心会有所谓的变故发生。
周秋曼是书中女主,她的自带光环无形中是非常强大的。
如果说霍铮去了京城突然变心咋办?
人刚走一会呢,周琳曼心里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不过转念一想。
若只是因为和书中女主相遇,就把她这个明媒正娶的女人抛之脑后,那么这个男人不要也罢。
八零改革春风吹满地,是国家大力扶持个体户经济时代!
只要她能抓住机遇一朝翻身,自身足够优秀,谁也掩盖不了她的存在!
回到村子里,周琳曼就火速投入了工作状态之中。
先去了一趟爹妈家。
按理说她和霍铮初三应该回家拜年的,可今年的计划不如变化。
初二的时候,他们就拎着礼物提前来过。
这个年也是二老分家之后,过的最舒心的一年。
周琳曼推开自己爹妈的屋子,她年前买的温炉正烧着,屋内温暖如春。
张爱芳穿着一件年前她跟婆婆去集市上一块买的棉袄,人看上去还是干巴巴的。
可一段时间没做劳累辛苦的农活,休息的好没什么烦心事,人也变得精神多了,双颊也饱满了一些。
“琳曼,你来了。”
看到女儿回来,张爱芳一脸慈母笑:“再有一会,你交代我的事情就能搞定了。”
周琳曼抬头望去,杏眸微微惊讶。
只见旁边的炕上,一件件款式新颖的毛线成衣整整齐齐的摆在那!
一开始她让张爱芳织这些毛线衣的时候还有点担心,粗线六股毛衣比十六股,八股的那些虽然要少耗时间。
可半个月总要的吧?
尤其编织毛线的用的还是八股勾角,有一定的难度。
周琳曼当时交代了一遍,张爱芳不仅会了,而且打出来的毛线衣还特别的好!
每一件毛线衣的针脚整整齐齐,毫不夸张的说,针脚比机器制作还要更为细腻!
“娘,您可真厉害啊!”
附近镇子上的毛线都是比较粗糙的那种,毛线成本不高,当然不能和百货大楼里那些毛线成衣比较!
可架不住衣服好看呀!
该说不说,张爱芳这手艺的确不错!
周琳曼特别满意。
“娘能为你做这些事情,娘心里也高兴。”
被女儿夸奖,张爱芳手里动作飞快,整个人心情愉悦。
周琳曼本来还挺好奇这么短的时间咋就毛线衣做好了,扭过头看见张爱芳眼里的红血丝和眼眶下的一片乌青就明白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周琳曼没明说这衣服是要卖的,张爱芳就以为是女儿想穿的。
她一个人肯定是搞不定这十件毛线衣的,周二年当初跟她一块进过厂也是有这门手艺的。
之前对外说是怕别人笑话他一个大佬们做针线活,可他们这辈子亏欠女儿的太多太多。
能派上用场的时候,别说让他们熬几个通宵,就是让他们不眠不休都成!
张爱芳把毛线衣领口收口,不是高领的款式,收尾的工作就轻松一些。
很快。
十件款式新颖的毛线衣整整齐齐的摊开放在了炕上。
分别是按照S、L、XL各两件,M四件这样做的。
拿到镇上卖,这十件毛线衣的利润和一篓子的蘑菇干不相上下,可毛线衣一旦产量上来,一天卖出的数额却是菇棚养殖几月的成果。
而且蘑菇也不是源源不断的,养殖也是有周期的。
上一批采摘结束,下一批就必须赶紧续上。
只有将时间掐得刚刚好,才能保证运输往外界的蘑菇干不会断货。
要是中间温度和湿度的变化没掌控好,蘑菇不仅生长的不会好,有可能这段时间的心血还会功亏一篑。
相反,毛线衣的制作工序就不需要那么琐碎的技术。
周琳曼用养殖蘑菇的资金作为销售毛线衣的踏板,她都打算好了,要是今后毛线衣的市场好卖,她就在镇上开一家店面。
爹妈没啥本事,可价格定死在那,爹妈卖总能吧?
张爱芳看得出女儿很喜欢她打出来的这些毛线衣。
“闺女,你要是喜欢娘继续给你做!”
周琳曼倒是想开这个口,可张爱芳眼下的乌青很严重,看了她都心疼。
她直接婉拒:“娘,十件毛线衣暂时够了,到时我要是还想要新的,我就来找您。”
周琳曼将十件毛线衣打包带回家里,一进门王万翠和霍杜梅两人背着篓子,一看就是要准备出门的架势。
“娘,我也跟你们一块去县城。”
两人看了一眼周琳曼手里捧着的毛线衣,霍杜梅看到这漂亮的款式眼睛都直了。
“嫂子,这毛线衣好漂亮啊!”
六种不同颜色的毛线打成的毛线衣,应该是让人眼花缭乱的那种,可是细看之下,每种颜色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点缀着一些本来不起眼的亮片,阳光的折射下在闪闪发光。
只要是女孩子一眼就会吸睛。
霍杜梅就是其中一个。
不过……周琳曼上辈子只记得之前那四个码子的标准制作工序,想要做给霍杜梅穿的衣服。
额……她还是去金手指里翻一下大码的制作方式好了。
对,大码女装的生意也不能漏了。
再胖的女孩也权利追求好看呀。
要王万翠说他们老霍家能出这样一个会养殖蘑菇的,又能想到做毛线生意的媳妇,真是祖坟冒青烟了。
看到霍杜梅那垂涎欲滴的样子,立马瞪了一眼:“那是你嫂子要拿去卖的,少惦记了!”
霍杜梅有些委屈,感觉娘疼嫂子的时候她都不像是亲生的一样。
“霍妹妹,等你去上学之前,我一定给你做一件比这些都好看一万倍的。”周琳曼莞尔笑道。
霍杜梅心里简直乐开花,她家嫂子咋就那么好呢。
不过,王万翠突然朝着她泼了一盆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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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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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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