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超饭店定一桌,周琳曼属于正常带人来吃饭的那种。
被黄超知道,有种借着霍铮的人情占便宜似的。
可黄超是饭店经理,什么事也瞒不过他啊。
前几天周琳曼来酒店定包厢,穿着打扮和之前大变样,可不代表前台的小姐姐认不出来啊。
等人一走,就把周琳曼定席面的事情汇报过去。
周琳曼订购的规格,黄超没有擅作主张进行更改。
但是他以酒店的名义送上了好几道特色菜,其中就有周琳曼当初送给饭店食谱里的那几种。
黄超的理由:感谢霍夫人之前好几次解决他的燃眉之急。
人家的理由名正言顺,周琳曼咋还能继续推辞?
一个偌大的包厢是周琳曼一家人先到的。
张爱芳和周二年是土包子进城,看到富丽堂皇的饭店为之惊叹,他们也暗自庆幸穿上女儿买的体面衣服出门是对的。
要是他们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出来,绝对不是现在的拘谨,窘迫和尴尬绝对让他们恨不得扒开地砖的缝隙钻进去。
郭婶虽然在县城呆了一段日子,饭馆下过,可正儿八经的酒店没来过。
这里的地板砖都是亮澄澄的,弯下腰能清晰看见自己的倒影,比起脏乱差的农村环境,郭婶也忍不住唏嘘起来。
更别提像是发现了新大陆的两个萌娃,看到饭店的装潢嘴巴都成O型了,像两只叽叽喳喳的小麻雀在包厢来飞来飞去的。
十分钟后。
庄胜、马梅夫妇提着礼物来的,不是市面上那种最高级的洋酒,可好几百绝对要的!
不得不说这对夫妻真是一点都不抠搜!
可请客的人是周琳曼!
夫妻两拿着这么贵重的礼物,周琳曼绝对不收!hτTΡδ://WωW.sndswx.com/
谁知道夫妻两却非常有原则,不收他们就不吃这顿饭。
得,没办法。
身为两位未来的雇主,深知夫妻两在县城讨生活的不容易,大不了等他们干一段时间周琳曼把钱当成奖金补贴回去。
两夫妻见到周琳曼收了,这才心安理得的入座。
左等右等,党怀春和霍杜梅还没来。
周琳曼让大家稍微等等,她去楼下看看情况。
“霍同学,我真的喜欢你!”
国营饭店门口不远处。
一个戴着黑色眼镜、穿着笔挺校服的男子对着一个身材丰腴的女孩大声说道。
女孩长得好看,圆脸大眼,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滑稽是身上的校服松松垮垮,像是一个百来斤的小姑娘偷穿了三百多斤大胖子的战袍。
女孩没有过和男子交往的经验,又是第一次被人表白,脸上有些惊慌失措。
没错!
被表白的人就是霍杜梅!
表白霍杜梅的就是他们隔壁学校的男生!
只因为两个学校之间举行了一场运动会,霍杜梅是百米赛跑的冠军,对方是在人群中对她一见钟情!
后来又听说霍杜梅是个从三百多斤的胖子减肥成现在的大美女,更是被霍杜梅的励志故事感动。
小伙子脑子一热,下午在校门口没表白成功,晚上干脆跟着人家到国营饭店门口。
这回是抓着霍杜梅就强势表白。
“那个,同学,你肯定搞错了!”霍杜梅解释的有些生涩。
对于现在的体重她很满意,可是骨子里的自卑哪里是这么轻易改变的?
瞎胡闹,这人怎么可能会喜欢她吗?
不料对方坚持的很,语气很笃定地说道:“霍同学,你要是不相信,我周一就去你们校门口表白证明我的真心!”
开玩笑!
有志青年都在努力奋斗读书,她一个学渣级别忙着谈恋爱?
不用教导主任喷死她,校长第一个在晨间运动会把她当成公开批斗的对象。
这人是要害她!
霍杜梅没有谈恋爱的想法,最近好不容易学业有起色,她想考一个好一点的大学,她不能浪费光阴。
看着眼前的男同学,霍杜梅深呼吸一口气,有些艰难地说道:“同学,我现在暂时没有谈恋爱的想法,你还是赶紧回去吧。”
话音落下。
霍杜梅打算逃,她不忍心看到这人被自己拒绝的表情。
谁却知道,闻言这人的脸色瞬间变得十分鄙夷。
“三百二十斤的胖子就算减肥成功,有人喜欢就已经很不错了,你有什么好装矜持的?”
霍杜梅身子一震,她没想到自己只是说了内心的想法,对方却用这么恶毒的语言攻击她?
见到霍杜梅没说话,男同学以为霍杜梅是软柿子,说的话就更加过分了。
“我劝你还是乖乖跟我交往比较好,要不然失去我这么优秀的青年,谁能看的上你这种丑八怪?”
男同学说完,还特别自信的抬了抬鼻梁上的眼镜。
真他丫的,身材又细又瘦,满脸雀斑像苍蝇拉满屎一样,哪来的自信?
霍杜梅拳头握的咯吱作响。
她瘦了?
不代表她就变得欺负了?
今天非得好好教训这脑袋被门夹了的白痴!
她还没动手呢,一道人影朝着男同学的脸上冲了过来,上来就是一拳。
男同学始料未及,瘦削的小身板挨着饭店旁边的水池,‘噗通——’一声,整个人摔了下去。
“杀人了!”
“杀人了!”
等男同学从水中露出脑袋来,就开始发疯似的大喊大叫。
他以为是霍杜梅动的手,结果正眼一瞧,不知道霍杜梅身边什么时候多了一个穿着牛仔夹克的男子。
对方梳着大背头,一双丹凤眼上挑着不屑,无名指冷冰冰的冲着他做了一个鄙视的手势。
党怀春走到水池旁边,拎小鸡似的将人从池子里拖出来,沉着声音说道:“小子,以后要是让我看到你欺负漂亮的女孩子,见你一次打你一次,听见没有!”
刚才那一拳还在他脸上火辣辣的疼,这种时候他哪里还敢叫板。
男同学镜片布满水珠,小鸡啄米似的颇为狼狈:“我,我一定不欺负她!我,我保证!”
不知道是三月初的池水太冷,还是男同学害怕,整个人像筛康子似的抖个不停。
党怀春又是一记警告的眼神过后才把人松开,男同学担心再挨打,一溜烟跑的没影了。
党怀春自认为英雄救美的这出戏潇洒无比,正打算在美女面前邀功,扭头一看——啊咧,这美女看着这么眼熟?
“白痴!”
卧槽!
不感谢他,还骂他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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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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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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