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北音上车,手肘搭在车窗上,“和贝莎小姐认识?”
霍时卿坐在她旁边,微微俯身,用额头抵住她的,“我不认识,甚至没有见过面。”
“没见过面,人家就对你情根深种了,连你结婚都不管,就是要你?”
霍时卿无奈轻笑,“我确实没见过他,但我不知道她有没有见过我,我在y国与威廉公爵有过两次合作,平时出入皇宫也较为频繁。”
慕北音努了努嘴,心里还是不太舒服。
霍时卿压低声音,“我保证,我不会和贝莎有任何牵扯,与威廉公爵的合作也已经结束,今后也不会与他再有合作,至于贝莎的行为……”
慕北音听出话里的深意,“贝莎难不成在国内,也这么嚣张?”
y国公爵的女儿,地位确实高贵,但现在又不是古代,就算是皇室也不能不尊重人,贝莎看上一个男人,就辱骂羞辱他的妻子,放在y国能忍受?
而且看贝莎那样子,就知道她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嫉妒比她长得美丽的女人,骂两句就算了,但她有权有势,不难想象,多少漂亮的女孩被她欺负,却有苦说不出。
霍时卿嗯了声,“贝莎和威廉公爵身份有些特殊,皇室比较纵容他们,再加上贝莎与y国公主关系不错,很多事情公主都会帮她摆平,所以她越发无法无天,看上什么就抢。”
“不过北音,不用把她放在心上,y国会纵容她,但我们这里是华国,她凭什么在我们的土地上,欺负我们的人。”
霍时卿说的淡漠,却十分笃定,“她若是欺负你,你便十倍还之,有任何问题我来承担。”
慕北音点点头,又因为好奇问了一句,“所以,她和威廉公爵的身份到底特殊在哪里?”
霍时卿道:“这是皇室秘闻,我不清楚。”
慕北音也就是随口一问,她又好奇,“那公主和贝莎是什么关系?”
“公主是她的表姐。”
慕北音撇了撇嘴,就是仗势欺人的一家子呗。
不过……
“元苓和贝莎为什么会认识,一个是皇室成员,一个是元家养女,两个人八竿子打不着,贝莎一来安城,就去找元苓,有点奇怪。”
霍时卿眯起眼睛,“按照威廉公爵的意思是,元苓救过贝莎。”
慕北音一言难尽。
元苓救过贝莎的性命?大概是元苓知道贝莎的身份,觉得有利可图,否则按照元苓的性子,怎么可能莫名其妙救人。
然而霍时卿却嗤笑了一声,“传闻是贝莎小时候被元苓救了一命,十几二十年前的事。”
慕北音觉得更不可能了。
“如果下次元苓还用元老夫人威胁你怎么办?”慕北音看向他,“你布下的局,什么时候收网?”
霍时卿勾了勾唇。
……
另一边,霍宅。
贝莎的表情不能用难看来形容。
她要的明明是霍时卿,这个霍天河长得不如霍时卿,身材不如霍时卿,本事不如霍时卿,竟然还好意思大言不惭说要陪她逛街,霍天河也配?!
元苓的脸色也不好看。
天河是她唯一疼爱的儿子,在元苓心中霍天河就是最好的,霍时卿那个贱种哪里比得上天河,贝莎竟然看不上天河?
可元苓毕竟还有求于人,只能强忍烦躁,“贝莎小姐,您还要不要逛街?”
“逛什么逛,你不是说霍时卿肯定会陪我的吗?我看他根本就没把我放在眼里,你是霍时卿亲妈,为什么他不听你的!”
元苓简直烦死这个贝莎了。
若不是想着贝莎身后有威廉公爵,她又冒充了贝莎的救命恩人,在威廉公爵那边得到了不少好处,她也不会放下身段哄这个女人。
她能顶住元老夫人的压力,在元家受尽宠爱,也和威廉公爵有关,因为她是贝莎的‘救命恩人’,所以威廉公爵帮她打压了元璃,也正是因为有一层救命恩人的关系在,她才想把霍时卿送走。
贝莎看上了霍时卿,威廉公爵要与霍家联姻,点名要霍时卿。
贝莎嚣张跋扈,再加上与公爵联姻后,霍时卿就要前往y国,从此后入赘皇室,不能做生意,不能继续掌控霍深。
联姻带来的好处,都会被天河占有,这也算对得起霍时卿了,为天河牺牲,是他的荣幸。
所以元苓不敢对贝莎露出不耐,她眼珠转了转,故意道:“贝莎小姐,时卿是我儿子,会听我的话没错,但现在他身边多了个慕北音,你不知道,这个女人……”
元苓故作无奈,“她的手段太厉害了,自从时卿娶了她,就不亲近我这个母亲了,贝莎小姐,说句心里话,这场联姻,您还是放弃吧,慕北音不会同意的。”
贝莎是y国皇室,是公爵的女儿,她想要的从来没有得不到的,听见这话就不屑讥笑,“放弃?该滚蛋的是慕北音,结婚了又怎么样!自古以来公主看上的男人,就算那男人结了婚,也必须离了。”
贝莎在皇室的地位和公主也没差多少,再加上表姐的纵容,和皇室对父亲的‘亏欠’,她几乎可以横着走,看上一个男人而已,结婚了算什么?
她只是让慕北音离婚滚蛋,都没有像古代那样,把她未来丈夫的妻子直接杀掉,都算给慕北音面子了!
元苓眸光闪了闪。
她知道贝莎这个人,又嫉妒又小气,一天到晚觉得自己是皇室,所以高人一等,不把别人的性命放在眼里。
华国古代有几个故事,公主看上了新科状元,但状元已经有了妻子,公主便下令毒死了状元的妻子。
也不知道贝莎从哪里看到的故事,只看了前半段,没有看后面公主被万人唾弃的下场,所以在贝莎心里认为,只要是皇室,就可以为所欲为,她都没有和故事中的公主一样下毒杀人,已经很不错了。
元苓故作犹豫,“但慕北音这个人不好相处,你与她好好说,她是不会听的……”
贝莎烦躁起来,她其实也想到了那些故事,都是公主表姐告诉她的,公主表姐说了,她是公爵的女儿,可以横行霸道。
她原本只想让慕北音离婚,可听元苓这么一说,她改变了主意。
她要让慕北音死,免得慕北音再来阻碍她!
……
离开霍宅之后,贝莎和元苓消停了几天。
然而三天后的一个晚上,一通电话打到霍时卿手机上。
“时卿,你快来元家老宅,元苓和贝莎小姐在老夫人面前闹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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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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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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