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离氏的董事长离震骤然薨逝,才十九岁的离霜兮带着哥哥的嘱托,和两家加起来53%的股份,作为董事长被迫接下来离氏这个烂摊子,以及还要照看哥哥的孩子们。
所有人都不看好这个刚念了一年大学的年轻女人,甚至因为当时的治安远没有现在平稳,黑恶势力横行,曾经有人试图买通道上的人,想要在暗地里干掉离霜兮,分食离氏这块大肥肉。
多亏了她身手极好的发小李清风,离霜兮才能两次在死局中死里逃生,渐渐地有了还手之力,她反将了竞争对手一军,站稳了脚跟,守住了父辈借着时代的东风打下来的产业。
离霜兮和李清风本就是从小一起念书的好友,经过这样的风风雨雨后,关系自然是铁的不能再铁。
因此别说是一套房了,李清风现在要是张口和她离霜兮要离氏的股份,她也会毫不犹豫地从自己的那份里抠出来一半给她。
当时离霜兮的情况不容乐观,离氏姐弟那边,就更不会好到哪去。
离秋月当时在私立初中上学,周围都是父辈圈里人家的孩子,离氏隐隐有大厦倾覆之势,大家都心知肚明。
而离秋月,作为一直受到各家青春期躁动小男生追捧的女孩子,一下子就变得墙倒众人推了起来。
因为没人相信,离霜兮一个还不能结婚领证的年轻女人,能够撑起这么大个集团,更没人相信离氏能够东山再起。
少年人三观未能成熟时,眼中的世界总是黑白分明的,因此他们的恶意,也总是来得莫名其妙、不加掩饰。
再加上刚进青春期,一些人无法克制住自己躁动的激素带来的情绪波动,稍微煽动几句,或是道听途说一些消息,便什么蠢事都有可能去做。
因此,尽管她什么都没有做过,眼看家庭就要失势的离秋月,突然间成为了众矢之的,就连发育得稍微成熟一些的身体,都成了别人羞辱她的借口。
离秋月当时选择忍了,姑姑撑起这个家,本来就很辛苦了,弟弟年纪也不大,她不想让他们担心自己。
但一味的忍让,换来的却是变本加厉。
她曾有意避开人群,不再去学校的食堂用餐,改从家里带午餐和食物,趁着午休时间,自己偷偷溜到没人的花园里独处,享受难得的安静时光。
可惜的是,那些不安分的人如影随形,就是要搅了她的清静。
离秋月还记得,那是个春天,她常去吃午餐的地方,海棠花刚盛开没多久。
那天的天气很好,学校的园丁给草坪浇过水,空气中泛着泥土和青草的味道,一切都是那么的欣欣向荣,除了……
除了把她的饭盒扣在她的头上,然后哈哈大笑的恶魔般的同学,以及被他们偷偷放进来的小混混。
“离大小姐,你家穷得不会只能吃猪食了吧?”
“哈哈哈,这么穷酸,怪不得离家要完蛋……”
“看看她那副骚样,汤都流到胸口了……”
说着浑话的小混混还没再说出更进一步的羞辱,就被身后的海棠花一脚踢翻在地,后背上还印着一个泥鞋印子。
众人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一个穿着公立学校校服的长发女孩,从海棠树后的草地上走了出来,她懒洋洋地往那混混的后腰上用力地踩了踩,擦干净脚底板才放开。
“你他妈的……”那小混混刚要爬起来,一回头见是她,顿时吓了一跳,要骂人的话生生憋了回去。
“你,你怎么在这?”看见这人还背着老气的双肩包,穿着刷得泛黄的白球鞋,原本还在看笑话的初中生们不明所以,但也看得出来这不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孩子,顿时骂道:
“你是哪来的穷逼,怎么跑到我们学校来了?!”
“我是你爹,你说说我怎么在这?”那长发女孩虽然一看就透露着质朴的气息,但说话是相当之狂,被呛声的女生顿时不干了,立马拉着身边小混混的胳膊气道:
“表哥,她说我!”
那小混混没看见刚爬起来的狐朋狗友疯狂给他使眼色,捏着拳头过来威胁道:“我不打女人,但你必须得给我妹妹道……”
话还没说完,他突然觉得眼前天旋地转,一个没回过神来,就重重地被过肩摔到了另一边堵着出口的人群里,几个女生尖叫着闪到了一旁,任由这位倒霉的老哥落在地上。
沈飞阳掏了掏耳朵,她本来是代表学校来这所私立参加英语竞赛的,原本上午的比赛完了,下午还有一场,她趁着天气好,特意出来,想找个长椅晒会儿太阳,结果就碰上这么一档子事。
她因为练武本来就血气旺盛,脾气不好,加上五感敏锐,听见吵吵闹闹的只会更加烦躁,再加上看见一帮人欺负这么个小矮子,越发看不上他们,又见到了熟人,脾气上头就出来搅局了。
“刘哥,咱们赶紧走吧。”后背上背着个大鞋印子的小混混赶紧把被过肩摔的老哥扶起来:
“这学生咱可惹不起,这是莫问敖的师妹,和那头熊一样能打。”
惨遭过肩摔的老哥一听是莫问敖的亲人,一咬牙,歇了讹人的心思,赶紧爬起来,撩了两句狠话就溜了。
一旁原本引着混混来找麻烦的初中生也做鸟兽散去。他们虽然蠢,但也是欺软怕硬的,作为强壮高中生刘哥,都被摔得不敢叫板,那个外校的女生一定很厉害。
而身为事件主角的离秋月,其实已经不记得究竟发生了什么。
她只记得当时沈飞阳赶走了那群小混混和霸凌她的同学,看她一脑袋菜汤的狼狈样子,眼中既没有怜悯也没有取笑,只是取出了背包里的纸巾和毛巾,塞进她的手里,又拿出来面包和乳酸菌饮料,放在了她手边。
擦着菜汤的离秋月迟疑了一下,弱弱地问道:“那你的午饭……”
“我不吃,饥饿有助于思考,吃得太饱影响下午竞赛考试,我还要从你们这烂怂学校赢奖学金呢。”
丢下这句颇为中二的话后,当时还是长发的沈飞阳,就消失在了海棠花树的后面,自顾自地离开了。
离秋月不记得那日的具体细节,但还记得那天的海棠花开得很漂亮,花带来的春风也很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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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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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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