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八零军婚:各界大佬都认我当孙女>第五百一十四章必须大办,昭告天下
  一屋子的人都赞同王秀秀的说法,可是这话没人敢在骆同阳跟前提。

  既然滚刀肉都提出来了,他就不好反驳。

  人人都知道是一回事,他光明正大的承认认可又是一回事。

  为了这个便宜婆婆能上位,王秀秀可谓是操碎了心。

  一屋子霎时间有些安静,骆同阳没答应也没说话。

  “怎么爷爷您是觉得一起办委屈了我妈吗?我觉得也是有一点委屈,要不然等出了大满月咱们办个更盛大的,登报纸,发声明,婚礼还可以让电视台的记者过来采访。”

  “必须往大了弄,昭告天下,不然别人不得戳我们骆家脊梁骨,儿子都生了三个才让进家门,好说不好听,要我说到时候…………”

  骆同阳觉得他的血压开关好像被这个孙媳妇给掌握了,瞬间就能让他忽高忽低。

  他啥时候说不够盛大了,还登报纸,发声明,请记者,他疯了吧!

  干脆在天朝宫广场办得了!

  “就一起办吧,不用那么麻烦。”

  他是内心默认了二儿媳,只是…………

  现在不想办也得一起办,要是不答应,这丫头真敢弄的全国都知道。

  趁着便宜公公出去病房的空档,王秀秀进了病房并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便宜婆婆。

  “谢谢你,秀秀,我们的事儿还要你一个儿媳妇操心。”

  她真的打心底觉得,能有这么一个儿媳妇是她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一家人那么客气做什么,好好休养身体,以后两个孩子照顾起来肯定特别累。”

  “家里好几个保姆一起不会累的,我最遗憾的是在向东才一岁的时候就把他弄丢了,我没有照顾他,陪伴他…………”

  说着说着金容玥眼眶里含着泪。

  “现在不也守在您身边,别想以前了,听说月子里哭对眼睛不好,要不然我让向东进来?”

  王秀秀对这个婆婆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明明做生意手段雷厉风行,可一遇到爱情,亲情就跟个小白花似的。

  “不用了,他看到又该厌烦了。现在挺好,要知足。”

  可能是生孩子的缘故,总是想着大儿子。

  “过去的都过去了,过好以后的日子就行。我打电话让安琪也过来了,她肯定也想你。”

  她其实也不是光为了这个便宜婆婆,主要还是为了她的男人。

  金安琪来了以后,王秀秀就跟骆向东一起回去了。毕竟她的身子现在重,外出时间长了就会觉得有点累。

  最近这些日子她总是能不外出就不外出,有什么重要事情大家也是打电话请示她。んτΤΡS://Www.sndswx.com/

  在家里待了不过三五天,王秀秀就觉得有些厌烦,她真不是个能憋得住的性子。

  正想着去伊美人会所还是出去逛街,身上的大哥大就发出一阵响动。

  “喂,秀秀,你现在在哪里?”

  男人的声音低沉富有磁性,很是熟悉。

  “阿鹿哥,我现在正在家门口准备出门呢,有什么事情吗?”

  “你交代的那件事办好了。东西也已经整理成资料。你晚点出门,我现在给你送过去吧。”

  王秀秀没想到这么快。

  “不用,你在哪里?我请你吃饭。去荣王府吧,那里你也知道,我们也好久没见面了。”

  对于这个消息,无疑是让人欣喜的。

  来到荣王府大门口的时候,阿鹿早早已经到了。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下身牛仔裤。干净利落的寸头,胳膊上还能看到露出来大片的纹身。

  “阿鹿哥,这么热的天怎么不进去等我?”

  “没事,也不是很热,我也是刚刚到。”

  两个人并排往里走,选了个清新雅致的包间。

  现在正是热天,凉拌的菜品特别受欢迎。

  一桌子的菜,也只有区区两三道热菜。

  王秀秀选了两份胭脂雪球两人一人一份。

  “阿鹿哥你尝一尝,这是荣王府新推出的菜品,凉凉甜甜的,特别受欢迎。”

  她一口一个吃的特别心满意足。

  “你现在月份大了,不能吃太多这种凉的东西,到时候闹肚子。”

  阿鹿看向王秀秀的眸中隐藏在眼底的尽是温柔,是那种哥哥对妹妹的关怀,无关其他。

  “没事,我肠胃好着呢,这点东西吃不坏肚子。”

  王秀秀心里有数。一盘的胭脂雪球也只吃了一半就放到一边。

  身为孕妇,就算是生病也不能用太多的药。

  两人一边吃饭一边唠嗑,气氛还算是融洽。

  “秀秀,颜欢这阵子跟你走的挺近的,她没给你找麻烦吧?”

  王秀秀不知道阿鹿为什么会这么问。

  “没有啊,欢欢性格挺好的我喜欢,只是她这阵子有了心上人一直在追这件事你知道吗?”

  阿鹿点点头。

  “是那日你生日宴上见过的那个男人吧,我看他气质斐然不像是普通人,当官的?”

  “嗯,官职还不小呢。不过现在也不是什么旧社会,大家讲究的就是一个自由恋爱,只要是欢欢喜欢他也喜欢欢欢,就没什么不可能的。”

  “如果他不喜欢那就另当别论,我相信欢欢会有分寸。”

  “嗯,你说的是。”

  阿鹿对什么事都挺平静的,这只是表面,他内里非常会关心人。

  “其实欢欢的出身不差的。他父亲在上京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官,只是当年他父亲跟母亲离婚,好像就是因为他父亲喜欢上了别人。”

  “之后欢欢就跟随她母亲出了国,偶然一次遭到暴乱,欢欢就成了孤儿,然后被我们师傅收养。回京这么久,她应该没有跟你提过。”

  “还有这么些事呢,欢欢压根没有提过她的身世,不过她现在长大了,自己有能力,也不需要那个所谓的父亲。”

  看颜欢的那个样子王秀秀就知道,她这种性格离了谁都可以过得很好。何必去自寻烦恼。

  阿鹿明白这一点,他不怕人伤心,就是怕颜欢去寻仇,这小丫头下手没个轻重,万一失手打死她那个渣爸或者后妈那事情就大了。这里是华国,不是国外,杀人是要坐牢的。

  “我就是怕她跟她那个爸有什么冲突,你受累,有什么事多劝着她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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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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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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