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孙世瑞孙传庭>第十五章 杀良
  千户官陆文昭早先是河间府青皮,万历四十七年从军,随总兵官杜松援辽,萨尔浒惨败后逃回京师,靠着抱京营总督李国桢的大腿,混到了总旗。多说一句,这位陆千户还有个老乡,名叫魏忠贤。

  “这是千户腰牌,可以给你家丁,不过要做的干净,不留后患。孙世瑞在京营颇有些威望,现在底下好多人都听他的····”

  “还用你教我!”

  “京营有甚油水!等杀了孙世瑞,回京之后,让我舅好歹提拔你去镇抚司做个佥事!”

  萧天星说罢,不看陆文昭一眼,拎起绣春刀,摔门而出。

  陆文昭望着厢房张开的门,刚才还洋溢在脸上的笑意霎时退去,双拳握紧,变得杀气腾腾。

  萧天星出了驿站,带上两个心腹,径直入了标兵营,拿着陆文昭腰牌,挑选五个精锐家丁。

  “备上三日的干粮和水,带上弓、刀、三眼铳,一人双马,即刻出发!”

  一众家丁知道萧总旗底细,又见他杀气腾腾,其中一个小心翼翼问道:“敢问总旗大人,这么晚,是要去哪儿?”

  萧天星瞪那家丁一眼,周围顿时鸦雀无声。

  “晚?夜不收还嫌晚!”

  一个心腹正要上前帮萧总旗穿戴铠甲,被总旗大人一脚踢开。

  “都不许披甲!听着,轻装快行,陆千户有令,去抓逃兵,抓住一个,赏银百两!”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众家丁听说有百两赏银,顿时来了兴致,纷纷叫嚷着争先要为萧总旗效力。

  萧天星见军心可用,大声道:“也好,难得你们几个都有报国之心,都跟着去罢!记住,不要披甲,也不要穿鸳鸯袄!”

  ~~~~~

  “他娘的,又把老子新换的鸳鸯袄染红了!”

  潼关以东,风陵渡,七里铺村。

  一支支跳跃的火把照亮了村庄漆黑的天空,火光将村庄一片破败的茅草屋染成血红色。

  “孩儿他娘!孩儿他娘····老子和你们拼了!”

  村庄里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已经渐渐平息,黑暗中,偶尔还能听见一两声撕心裂肺的嘶吼。

  “他奶奶的!老子发了慈悲,只睡你婆姨,又没杀你,你他娘的找死!”

  手起刀落。

  村民的脑袋高高飞起,重重落在地上,在尘埃里翻滚了几圈,一双死不瞑目的眼睛,兀自注视着血与火的修罗世界。

  一个遍身是血、面露刀疤的军官,踹倒面前一具失去头颅的尸体,脱掉被血浸染的鸳鸯袄,对着路旁大声呵斥道:

  “你们几个,去把房子都点了,搬不走的烧了,别留给闯贼!”んτΤΡS://Www.sndswx.com/

  说罢,他又瞅了眼旁边蜷缩一团的“东西”,那是个已经不成人形的村妇,只能称之为东西。

  回头望向身后一群如狼似虎的兵士,猛一挥手。

  “赏你们了!”

  村子很快陷入一片火海,熊熊燃烧的大火照亮一张张狰狞扭曲的脸,照亮了那军官脸上丑陋的刀疤。

  不知过了多久,最后的嚎叫声渐渐平息,火光,映照得夜空更加黑暗。

  发泄完毕的士卒,围坐在一个巨大的篝火旁,不远处堆着几十颗血淋淋的首级。

  他们一边吃肉,一边喝酒,人群中不时发出阵阵放荡的因笑。

  “这一票,真他娘的爽!”

  “就是!他娘的,在潼关憋得太久,总算能尝尝婆姨的滋味。”

  “要不是李自成在河南闹腾,哥几个哪有这好事儿!”

  一群士卒放声大笑,最后都把目光投在刀疤脸军官上。

  “周把总,弟兄们跟着你混,吃香的喝辣的,还能得到朝廷赏赐,值了!”

  “对,敬周把总!”

  周国卿脸上刀疤抽动着,招呼弟兄们坐下,抓起一个羊皮囊,仰着脖子咕嘟嘟灌下去,惹得周围兵士一阵叫好。

  忽然,一阵哒哒的马蹄声在村口响起,一群醉醺醺的明军立即操起腰刀,警惕望向路口。

  片刻之后,众人很快放松下来,来的不是别人,正是他们的军头,援剿总兵贺人龙。

  贺人龙全身披甲,高大魁梧的身形,压得胯下坐骑不停打着响鼻,来回转动,贺总兵一边控马,一边挥舞马鞭,鞭梢指着周国卿,破口大骂“”

  “入你·妈妈的毛!周国卿!孙传庭行辕已到河南,你们这群不长眼的,还在这儿喝酒!”

  周国卿被骂,丝毫不见生气,满脸堆笑立即上前拉住马缰绳,搀扶贺人龙下马。

  “总兵爷,今日白天弟兄们巡到七里铺,发现有村民窝藏流贼。”

  说着指了指路边堆放的首级。

  贺人龙瞟了眼面目狰狞的首级,也不问成色几何,其中有多少是真流贼,只是大手一挥:“硝好硝好!我先带回潼关!”

  周国卿一愣,贺人龙命令道:“原以为孙督师要四月才到,没想现在就来了,你带兵先去渑池迎候,给他孙传庭面子,顺路也可再杀几个流贼!”

  周国卿轰然应诺,他知道孙传庭曾对总兵爷有恩,遂不再多问,当下就招呼弟兄们准备出发。

  贺人龙上下打量周国卿一番,怒道:“瞅你们那样,一个个乌漆嘛黑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流贼!去前面十里铺收拾一下,军容要严整!老子贺家军可不是土匪流寇!”

  ~~~~

  “吁!他妈的,简直是土匪,比土匪还土匪!”

  从义昌驿出来,一口气走了一天,到第二天黄昏时,两匹马不知来回换了好几次,最后两匹马都前蹄打颤,后蹄瘫软,任凭马鞭抽打,一动不动。估计再走下去就要累死。

  孙世瑞决定先找个村子好好歇歇,给马喂些草料,休息半天再走。

  一连路过两座村庄,村子里都已残破,不要说鸡犬之声相闻,连一个活人都没有。

  张二虎说,这是遭了流贼。

  连续赶路,孙世瑞精疲力竭,他勒住缰绳,翻身下马,心里把李自成骂了千百遍,取下装满清水的羊皮囊,扔给了张二虎。

  “咱现在到哪儿了?”

  “公子,已经出渑池县百余里了,前边是二十八里铺,过了二十八里铺,再走半天,就到十里铺,过了十里铺,潼关也差不多到了·····”

  张二虎顾不上喝水,先从马鞍上取下干粮,掰开一块递给孙世瑞。

  “公子,要不,你先走,天一黑我就瞅不清东西,昨夜差点摔到崖里。”

  孙世瑞上下打量家丁一番:“那今晚歇着,不走了,等天亮再走,明天应该能到潼关。”

  和这个时代大多数古人一样,张二虎视力不好,有夜盲症,孙世瑞为了照顾他,一路上马速减慢不少。

  好在大多数时候,驿道都足够宽敞,一丈多宽,可以保证两匹马相向而行,通行无阻。

  若是走在山路上,不知道二虎要被摔死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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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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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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