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狂飙:我爹高明远,大舅哥高启强人我两忘>第119章 员工:我的存在好像有点多余
  话毕,高权的吉他伴奏声响起,接着,一口地地道道的粤语流利的唱了出来:

  “木妖发~,姐擦那被破外吗。谋耶佛都屋温女么,某因发呀黑ing足吼吗……”

  高权充满魅力的粤语烟嗓一开口,立马还原了歌坛浪子【王杰】演唱的经典曲目《不浪漫罪名》。

  这是王杰在2001年四月三日,于英皇唱片发表在专辑中的流行歌曲。传言这首4分48秒的歌曲,是王杰用七分多钟创作出来的。

  当时王杰跟朋友打赌,朋友说他如果能十分钟之内创作出一首完整的歌,就请王杰吃大餐。

  然后王杰仅仅用了7分多钟,便创作了流传几十年的经典代表作《不浪漫罪名》。

  如今1999年,王杰还没创作出这首歌,所以就被高权拿出来充门面了。

  饭店包间内,

  高小凤、郑毅红听不懂粤语,但高权所唱的语调,真的很好听、很抓人,让人的注意力很难不被吸引。

  对于能听懂粤语的高启兰、周董、方芠山、杨君嵘来说,高权的歌让他们听了内心久久不能平息。

  高权的烟嗓中带着三分温柔、三分无奈、以及四分沧桑。

  “……为什么不浪漫是罪名,为什么不轰烈是极坏的事情,你从来没有察觉我的每个动作,其实没有声都有爱你的挚证……”

  随着歌曲一浪接着一浪的高巢,所有人都沉浸在曲调中

  高权唱出了王杰的沧桑,其实沧桑不是两个字那么简单,说的就是王杰人生的半辈子。

  对于王杰,高权是报以同情的,从小生活在不幸的家庭中,跟高启强一样,有个酗酒暴力的父亲、没有责任感的母亲……原生家庭促使王杰成年之后的几段婚姻都充满了不幸……在07年距离跟公司合约到期还剩两年时,王杰不想再签卖身契了,所以被公司派人暗中在水杯里放了药,喝了之后直接中毒,嗓子也被烧了……再复出,光辉早已不再,人生暗淡,充满了凄凉……

  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王杰的歌那么打动人,因为他把他的岁月全部倾尽全力唱到了歌里,细心的歌迷会发现,王杰从来没在唱歌时笑过,因为唱歌的过程中,全是他对往昔痛苦岁月的回首。

  命运以痛吻我,我仍报之以歌。

  没穿越之前,高权在参加企业家访谈节目时,见过作为中场演唱嘉宾的王杰,当时王杰在场边休息,一个人默默无闻不说话,盯着地上的蚂蚁出神。

  高权当时就知道,王杰是个喜欢动物~比喜欢人类更多的人。因为他厌恶人类复杂的勾心斗角。

  在那场企业家访谈节目中,青年企业家代表【陈殴】跟高权说,小时候因为喜欢王杰的歌,所以喜欢他这个人,但长大以后,是因为喜欢王杰这个人,所以喜欢他的歌……

  此刻,高权口中的《不浪漫罪名》已经唱到了尾声。

  周董、方芠山、杨君嵘三人,作为专业的音乐人,看向高权的目光,如同高山仰止。

  杨君嵘作为在歌手圈摸爬滚打十几年的过来人,他可以肯定,无论是高权之前唱的《老男孩》,还是现在正在唱的《不浪漫罪名》,只要敢发专辑,专辑绝对会因为这两首歌而大卖!没准会卖出十几万张的销量也说不定。

  一曲结束,大家意犹未尽,顾不上吃饭,都强烈要求高权再唱一首。んτΤΡS://Www.sndswx.com/

  这一刻,郑毅红是真的相信高启兰之前没有虚言。高权的歌,真的能把他们这些听众震撼到无以复加。

  不知不觉,包间外面偷偷站了好几名服务员在偷听。

  原本饭店领班要训斥服务员们上班时间到处逗留不务正业,可等领班走到包间门口,也被高权自弹自唱的原创歌曲所吸引,一时间忘了来时的目地,也站在门口偷听起来。

  直到高权的《不浪漫罪名》唱到结束,饭店领班才回过神来,训斥在场所有服务员回到各自的岗位。

  包间内,高权架不住大家让他再唱一首的热情,抱着吉他笑了笑:“那就最后再唱一首,我不唱悲伤的歌了,来首欢快点的吧,唱完我们马上开始吃饭!”

  在大家期待的目光中,高权再度弹起吉他,唱了一首周董2004年《七里香》专辑中的同名歌曲:《七里香》。

  “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欢快的歌曲一唱出来,马上画面感十足。由此可见方芠山当年写歌词的功底有多深。

  每一句都跟泡菜高丽人一样,是那么短小有力,浪漫充满诗意且深情。

  高权记得,这首歌当年是步步高手机的铃声,当时这首歌获得第27届十大中文金曲十大金曲奖,可谓风头十足。

  网友评价为:最甜不过游园会,最美不过《七里香》。

  这首歌,是无数人青春的回忆!90后,都是听着这首歌长大的,见证了周董一步步成长为亚洲的天王巨星……

  当高权把第三首歌唱完,包间内所有人都被他的原创歌曲征服,大家彻底被高权的才华震撼了。原来之前高启兰对高权的评价不是捧杀,而是实话实说。

  对于周董、方芠山、杨君嵘三位职业音乐人来说,他们的老板是懂音乐的,那是最好不过了,不至于未来出现外行领导内行的无奈局面。现在问题的关键,好像这个老板牛逼的有点碾压所有职员的专业了,让他们这些公司员工感觉自己就是公司的累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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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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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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