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走的第二天,想他……
安念明明坐在窗边看书,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看着就开始走神。
“不知道大哥他们到哪儿了?有没有吃好睡好?”
明明两人之前也不是整天都腻在一起的,白天都各干各的活。
于路远会跟着于正军去菜地浇水、去田里松土,安念会跟着李玉梅去河里洗衣服。
但是,等他真的离开后,安念又觉得整个家里空荡荡的。
“唉……”
“念念?念念!”
“唉!妈!我在房里。”听见外面传来李玉梅的声音,安念赶忙放下书,迎了出去。
“念念,吃不吃汤圆?你兰花婶的女儿今天回娘家,她专门煮了花生芝麻馅的汤圆。”
李玉梅献宝似的把碗举给她看。
安念凑过去看了一下,惊了:“妈,这汤圆好大一个!”
天哪,一个大海碗里面只放了四个汤圆!
四个汤圆就把整个碗挤得满满当当了。
“哈哈哈哈,这是你兰花婶老家的特色。你别看它个头大,味道可好着呢!”
李玉梅笑呵呵地说着,朝她招手。
“快快快,跟妈到厨房去,凉了就不好吃了。”んτΤΡS://Www.sndswx.com/
“嗯!”安念加快步伐,跟着她去了厨房。
路上,李玉梅又把自家老头子喊了出来。
一家三口在厨房集合。
“来来来,每人先吃一个。”李玉梅拿了三个小碗出来,给每人碗里分了一个。“等会儿如果还吃得下,剩下的那个也可以吃掉。”
于正军一口咬下大汤圆,享受地眯起眼睛,嘴里说道:“我一个就饱了,她们家的汤圆吃多了腻得慌。”
“嗯,我也吃一个就差不多了。”
李玉梅跟着点头,她之所以会端着大碗回来也是因为自己一个人吃不完呀。
四个大汤圆呢,要是留在兰花家,真的是硬塞都塞不下去。
李玉梅想起自己看见的兰花的女婿,就忍不住好笑。
“兰花也真是的,明知道她女婿吃不了那么多,硬是要装四个给他。”
安念被逗笑了,拿着勺子,想了想,说道:“是不是因为四个汤圆比较吉利?”
“是啊是啊,四季平安嘛。”李玉梅说道,“但是吃不下也没什么啊。我觉得兰花就是故意的,她当年可舍不得自己女儿嫁到隔壁村了。”
“哦?这里面还有什么故事?”安念竖起耳朵,听八卦。
“有呢。”李玉梅边吃,边有声有色地讲起了往年的八卦。
其实故事比较简单,六安村的女孩们的婚事并不是由她们自己说了算的,大部分都会用来换亲。
兰花婶算是比较疼女儿的了,但是能做到的极致也就是让女儿提前和看中的男孩子见个面,聊一聊。
差不多是三年前,兰花婶看中了六安村本村一个姑娘,想要说给自己的儿子。正好那姑娘有个哥哥,就想着说两家互相结亲。但是没想到,她女儿早就和隔壁村的看对眼了。
“听说他们俩是放牛的时候认识的,咱们村的牛都是散养,放出去就满山跑着吃草。
傍晚了,再由负责放牛的人去把牛喊回来……咱们村和隔壁的河口村挨着,牛都在同一座山上跑着。
这一来二去的,两人不就认识了吗?”
“嗯嗯,然后呢?兰花婶怎么又同意了?”
安念听得津津有味,还学会追问了。
“本来不同意的,没想到他竟然考上了村里的会计岗位。”
李玉梅呵呵笑了起来,
“会计是多好的工作呀,虽说是村里的,没有正式编制,但是工作轻松,工分也足。”
“这不是挺好的吗?”
“有一点不好……”李玉梅叹了口气,“兰花的儿子看中的那个姑娘,他们家咬定了只能换亲。所以最后,兰花的儿媳妇没了……到现在,她儿子都二十七八了,也没娶上媳妇。”
安念顿时无语:“……”
按理说现在新华国了,嫁娶自由,但是碰到这样的情况,也很难说什么。
“对了,念念,你现在学得怎么样了?能把算术弄清楚了不?”
“嗯?”安念不知道话题为什么突然转到这里了,但还是点头道。“数学我已经学到高二阶段了,算术没问题。”
“那太好了。”
李玉梅松了口气,看向她。
“我提起兰花家的女婿,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他不是河口村的会计吗?
他们村今年被分配了种芋头,芋头不比稻谷,一月到三月是最佳时间。
这个决定是刚下发的,他们村现在就要赶紧把芋头苗分下去了,可是偏偏兰花婶的女婿接了公社的任务,要去县里几天。
这不就矛盾了吗?”
于正军越听越不对劲儿,看向自家老婆。
“你是不是接了这个任务?”
李玉梅眼珠子转了转,有点心虚。
“那个啥,我不就是嘴巴快了点……在兰花说愁人的时候,提了一嘴,说咱家念念肯定能胜任……”
安念直直地看向她,嘴巴微微嘟起:“妈,你是不是夸张了点?”
“咳咳,我就是说你很厉害……”
李玉梅声音渐渐小了下去,脖子都好像缩短了不少。
安念看妈妈这么为难,想了想,点头答应下来。她还是相信自己的能力的。
“会计的工作我没有做过,但是只要有人带一把,我应该就能上手。”
“不难的,不难的!就是记个账,很简单的!”
李玉梅赶忙点头,“兰花婶的女婿也会带你。”
于正军看他们两母女说的上头,没忍住挥手插了一句。
“我说,河口村的人同意了吗?他们村难道就没有人能顶会计的岗?”
“有,那肯定是有的啊。就是人家要是顶了岗位,还会愿意离开不?”
李玉梅一针见血地给出答案,接着说道。
“他怕的就是彻底被人顶替了。但要是念念去,他就不用怕了。
不说我跟兰花这么多年的情谊,就说咱们两个村子的距离,念念也不可能强占他的会计岗位啊。”
“嗯。”于正军拄着筷子,沉吟了片刻,承认媳妇说得有理。
安念轻轻点头:“成,妈,那你安排一下吧。我随时都可以过去顶一下。”
“好嘞,就三天的活儿。如果比较忙,你就在他们家住下。如果不忙,你就回家来。”
吃完汤圆,李玉梅就带着安念去了兰花婶家里。
安念见到了兰花婶的女儿,是个长得肉乎乎的女孩,脸庞子偏大偏圆,是长辈们最喜欢的福气长相,难怪之前那家一定要换亲。
“念念,这三天就麻烦你了。”
“没事的,小暖。”
安念也知道了她的名字,于小暖,是于家本姓人。
于小暖和她的名字很像,整个人都仿佛带着阳光,开朗得很。
“建安的自行车也可以给你骑,来回比较方便。”
“自行车?”
安念眼睛微微亮了一下,她只在县城里见到过有人骑,自己是完全没有尝试过的。
“我还不会骑……”
“没事,很简单的,我教你。我学了一下午就学会了,你比我聪明,肯定也能很快学会!”
于小暖拉着她出门去看自行车,他们夫妻俩这次回娘家就是骑着它来的。
安念被她一夸,脑子都“嗡”了一声。
妈妈到底在外面都是怎么形容自己的?!会不会太夸张了点……
安念心里有点虚,但是等真的摸到了自行车,依旧展现出了自己超强的平衡能力。
本来嘛,上辈子在修真界连御剑飞行都能用得炉火纯青,就骑个自行车而已,小case!
安念坐在高高的自行车上,认真地控制着把头,绕着外面的小路骑了好几个来回。
从最开始的摇摇晃晃,到后面的稳稳当当,只用了十几分钟。
于小暖看得瞠目结舌:“念念,你真厉害……”
她之前还以为玉梅婶是在王婆卖瓜呢,没想到安念真的如此聪明!
难道这就是大智若愚吗?
于小暖还记得自己脑海中,那个一直低着头只会干活的安念,再跟此时的安念做个对比,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啊。
这件事说定了之后,于小暖夫妻俩就把自行车给留了下来。
第二天一早。
安念直接骑上于小暖家的自行车,从六安村往河口村去了,开始了自己的兼职。
——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在安念在两个村子之间来回,用忙碌填满自己的脑海,让自己少点思念之情的时候,另外一头的于路远三人也已经成功地把车子开上了国道。
从临县出来开的都是小路,草草地用柏油抹了一遍,坑坑洼洼也没人维修。
等车子上了国道,马路瞬间就变得宽阔了,车辆交汇时,同时经过两辆大型货车都完全没问题。
大货车比小车难开很多,需要全神贯注,一般连续行驶四个小时就会感觉非常疲惫。
这两天,一直是张诚和于路远换着开。
“路远哥,我们在前面休息一下吧?”
张诚坐在副驾驶,伸手指向前面的亭子。
国道每隔几公里都会有一个小亭子,一般都是临近的村子自己修建的。
亭子很简陋,有些是木头做的,有些可能就直接是草棚搭的,但是也足够遮风挡雨,算是村民们等车的一个小小车站,也方便了来往的司机们。
于路远看了眼天色,点头:“成,休息半小时。”
“太棒了。”
开车的于路远没有喊累,倒是一直坐在后排的于跃进腰酸背痛的厉害。
于跃进之前从来没有想过,原来坐车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儿。
要一直坐着,一个小时还好,两个小时也能坚持,但是这个货车,真的是从天微微亮就开到彻底擦黑,一天十几个小时下来,铁人的腰都扛不住了。
车子缓缓地在亭子边上的空地停了下来,附近没有人,三人都跳下车。
于跃进看自家大哥还是一副精神奕奕的模样,凑过来看他。
“哥,你不累吗?”
“还好。”
于路远瞥了他一眼,双手握在一处努力地往左边拉伸。
他出任务的时候,体力消耗比开车大多了,相比之下,只是开车已经算很轻松了,至少没有生命危险。
于跃进看他这样,也跟着做,但是和于路远的轻松不同,他每一下都发出了“咔哒咔哒”的骨头声,酸痛得紧,五官都皱到一起。
“哥哥哥,我的腰扭到了!”
于跃进啊啊啊地叫了起来。
于路远无奈地停下自己的动作,伸手按住他的腰:“这里吗?”
“嗯嗯嗯,疼疼疼!”
“你平常运动太少了。”
“我哪有时间运动啊,平常都要下地赚工分,也就是过年这段时间闲一点。”
他们村子种的都是两季稻。
早稻4月中旬播种,5月初插秧,7月下旬收割,紧接着马上晚稻插秧(称为双抢),一般必须在立秋前结束,10月下旬-11月晚稻收割。
稻子播种前后都要翻地、除草、捉虫等,真的是一年到头都在地里忙碌。
除了稻子之外,六安村还会接到国家分配的其他的种植任务。
就跟河口村今年接到的种植芋头一样,前些年六安村也被安排了种植红薯、马铃薯等。
“你早上少睡两个小时就行了。等回家了,你早上就跟着我一起锻炼吧。”
于路远才懒得听他的狡辩。
他对人体很了解,伸手一摸就感觉出了弟弟身体的单薄,可能是正在长身体的年纪,每天都在抽条拔高,导致他整个人偏瘦长,肌肉也只有薄薄一层。
在他们两说话的时候,去边上撒尿的张诚打着哈欠走了回来。
“路远哥,我们今天晚上在哪儿睡觉?”
仅仅两天时间,张诚就对于路远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每天他们都能掐着时间到达县城做补给,并且在晚上时可以到达一个安全无人的地方,三人轮流睡觉。
两天下来,他们吃得好、睡得好,车上的电瓶也一直完整无缺。
为什么一定要提电瓶呢,因为大货车的电瓶在车斗下面,是最容易被人偷掉的。
他们睡觉都会选择睡在靠近电瓶这一侧,就是为了保护它。
进入运输队这么多年了,开长途也很多年了,张诚还是第一次觉得开车上路的日子和“惬意”两个字能沾得上边。
“再往前开二十公里,那里有个树林,我们进去睡觉。”
于路远看过地图,早就选好了地方。
张诚毫不犹豫地点头:“成!”
“哥,我今天能多吃两根肉干不?”于跃进看他哥心情好,凑过来小声询问。
于路远脸上露出微笑:“可以。”
“哥,你真好……”
于跃进高兴地在原地蹦跳了一下。
下一秒,于路远脸上的笑容却瞬间消失不见:“闭嘴!有人过来了!”
“天还没黑呢……”
张诚迟疑地看向天边的晚霞,一般路上的打劫都是晚上进行的。
“是不是有人经过?”
“不是,他们人很多。”
于路远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凌厉地盯着树冠摇晃的方向,这种程度的动静,过来的人应该超过百人了。
“快上车!”
“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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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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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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