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厨娘长姐巧当家,病弱夫君抢带娃>第54章 会找最好的郎中
  就这样,李野草一边摆摊,一边等着石头下学。

  日头逐渐下移,眼看就到了石头下学的时辰,李野草一边擦着桌子,一边盘算着该给石头买个什么入学礼物。

  毕竟,生活里的仪式感是不能少的。

  马上就要收摊了,却临时来了两桌客人,李野草离别无他法,只好重新煮粉。

  一旁面摊的老板阴阳怪气的冷哼了一声,他整天下来都生意冷清,而隔壁摊子里野草那边却门庭若市,让他怎么能不嫉妒?

  “有的人还真是晦气啊,本来我生意好着呢,结果某人一来,就克着我的财运了。”

  “哼,小姑娘家家的真不要脸面啊,这么早就出来抛头露面,生意这么火,还不都是因为长得好看。”

  “也就是吃几年青春饭,叔劝你一句,还是趁早找个好人嫁了吧,省得将来没人要。”

  李野草盛汤的动作一顿,随即面色不改的给客人端去了刚出锅的螺蛳粉。

  她这处生意红火,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捞钱,自然会有不少人眼馋。

  但这不代表她是个忍气吞声的软柿子,李野草杏眸通透,饱满欲滴的唇角噙着一丝讽刺,干脆毫不客气的回怼了过去。

  “我说,这位大叔,你一碗面都缺斤少两,恨不得连荤腥都不见,小孩子都吃不饱,难怪没人买你的。”

  “你不卖,也不能挡着我做生意啊,而且我来之前你的生意也没见得有多好,拉不出屎来也不能怪茅坑不是?”

  “凡事,咱们还是要讲理的。”

  那两桌嗦粉的客人拍桌而起,愤愤不平的都偏着野草说话,看向面摊老板的眼神中也多了几分鄙夷。

  “这么大男人了,怎么还和小姑娘叫板啊,生意红火,全都各凭本事。”

  “哎呀王大娘你这就不懂了,要换做是我,一天卖不出去两碗面,旁边摊子却火爆的不行,眼睁睁的看着人家收银子,能不眼馋心热嘛!”

  “哈哈哈你这小子眼光真毒,没错,就是这么个理儿。”

  你一句我一句,直接说的男人臊红了脸,这摊子也摆不下去了,干脆推着车走了。

  李野草心情好,大手一挥,又给两人添了一勺子螺肉。

  “多谢两位客官仗义出言相助,野草在此谢过。”んτΤΡS://Www.sndswx.com/

  几人笑眯眯的摆了摆手,表示不过小事一桩。

  送走了最后几位客人,李野草才推起摊车,快步去了陈府门口。

  此时,距离下学已过了几刻钟,等她匆忙赶到时,石头正站在陈府门口等着。

  石头那张生人勿近的青涩小脸,在看到李野草的一瞬间,迸射出万丈光亮,连忙招手喊道:“姐!”

  李野草欣慰一笑,用完午膳时,他们两个约定好就在陈府门口碰头。

  若谁晚了些,便在门口等着,以免走个两岔头。

  石头一把拉过了摊车,自己推着,让李野草在一旁慢慢走着歇息。

  出了镇子,街路两旁的绿荫渐渐弥漫了视野,微风带着热气拂在脸庞上,是说不出的惬意。

  李野草肆意享受着现在拥有的一切,忽然眼神一亮,拉着石头停下,在他疑惑的目光下,从口袋里拿出了被布紧紧裹好的东西。

  石头歪了歪脑袋,疑惑问道:“姐,这是啥啊?”

  “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将包裹打开,李石头瞬间愣在了原地,静静躺在他手心里的是一只上好的湖州狼毫笔。

  笔杆轻盈,不过六寸,须软的狼毫笔尖更是毛细性柔,软硬相兼。

  今日他才从先生那里了解到毛笔的分类,陈苓川也送了他一只上好的毛笔,名为白云。

  用其蘸墨写出来的字,笔锋俊利劲峭。

  但他更喜欢姐送的这根。

  李石头将毛笔紧紧握在手中,他虽不懂这笔的名贵,但却能看出这不是普通毛笔,少年声音有些哽咽:“谢谢姐。”

  李野草没好气的打了他脑袋一下:“跟姐还说什么谢,找打。”

  “对了,我今天还想到一事,之前咱们家里没钱,吃饭都是问题,自然也没办法治你脸上的伤。”

  “可现在不同了,姐会找最好的郎中给你医治。”

  弟弟大了总是要娶媳妇儿的,虽说她知晓弟弟秉性,但若因为外伤耽误了前程和姻缘,当真不值得。

  况且这道伤疤在夏天愈发红肿显眼,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或许就难以治愈了。

  石头抬手轻触着脸上凸起的伤疤,抿着唇点了点头。

  姐弟俩没一会儿就到家了,接回了傻娘和小溪。

  李野草正在厨房做饭,就听见院内一片欢声笑语,不用想也知道是长老白来了。

  每天小溪回家之后等不了一炷香的时间,长老白必会准时出现在院里。

  一娃一鸟,玩的不亦乐乎,不过绝大部分时间都是长老白哄着李小溪。

  第二天一早,李野草准时出摊,石头也跟在一旁帮忙。

  起初,李野草是不同意的,怕这样一心二意耽误了他念书。

  但却拗不过这一根筋的犟小子。

  李石头手脚麻利的放好了桌凳,成熟稳重道:“姐,离我上学还有半个时辰呢,你就放心吧,我到时候提前一刻钟走就行了。”

  李野草也只好依了他。

  自从开始全天摆摊后,生意越来越忙,石头心疼她,恨不得在有限的时间里把能干的活都干完。

  这么过了几天,一日下午,李野草刚送走一波客人,正擦桌子时垂下的眼帘中忽然出现一角素衣白衫。

  抬头看去,竟是陈苓川。

  李野草面露不解:“陈先生这时候不应该在教书吗,怎么有空来我这里了,是要吃粉吗?”

  她也只能想到这一种可能了。

  陈苓川眉眼不动,面上依旧是那副淡淡的神情:“石头最近几天上学困倦的很,也时常走神,心思未全然放在读书上。”

  几句话就言简意赅的表明了来意。

  李野草一怔,清浅迷茫的眸光就这么落进陈苓川眼中。

  顿了片刻,李野草抿唇道:“多谢先生告知,我知道该怎么做。”

  生意太忙,她有些力不从心,石头就一连几日在陈府和摊子上来回跑,因此才耽误了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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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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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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