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他们的田地不少,而且都聚在一块儿,每次挑水浇地,都十分的不方便。
李长辉收拾好自己的弓箭,就拿着猎物去酒楼,回来时,顺手就把卖猎物的钱,给了林禾。
这也不是第一次了,不管是以前打猎,还是卖芋头的钱,卖葡萄酒,卖猪的钱,全都是到手之后,马上就给了林禾,都不带犹豫的。
不管是一把铜板,还是一摞银票。
若是以前,林禾也不觉得有什么,给了就接着,反正两人的钱,都是放在一块儿的。
尤其是李长辉之前把山上那个箱子也拿回来了,就锁在他们床脚的柜子里。
只是今天,林禾迟疑了一下。
“怎么了?”
李长辉不解看她,以前林禾每次拿到钱,都是欢欢喜喜的,然后把钱锁起来。
“没什么,就是想着,瑜儿说他想要去地里帮忙干活儿,我琢磨着吧,也不能让他白干啊。”
林禾接过,一把碎银,估摸着有一两多,要不说这猎户赚钱呢。
顺便再转移一下话题,虽然是临时想到的,但是越说越觉得是这个理儿。
“干活?做什么?地里不是有人?”
他们家除了一些琐事,几乎没什么活儿需要干了,整个永和镇都知道,只要到了农忙时节,他们家就会找很多人。
林禾把李瑜要去挖鱼塘的事情说了一遍:“我琢磨着,他想去就去吧,活动活动身体也好,今年跟你练了一年,个头都长高了不少。”
少年力大,去地里干活儿,发泄发泄多余的精力也好,省得天天在家看书读书,憋傻了。
“行,你安排就好,我先把这些野鸡收拾出来。”
这会儿天已经黑了,李长辉拴上院门,院子里生了一盆火,上面是架着锅,在烧热水。
入冬之后,他们经常这样烧水,偶尔还直接在院子里煮锅巴饭,家里烧菜就行,同时还能围着烤火聊天,平时洗衣服洗手洗菜,也是常用这里的热水。
“瑜儿,去帮你爹的忙,顺便看着安儿,皓儿跟我一起做饭。”
今天的晚饭已经有点迟了,刚才李长辉给酒楼送猎物的时候,她去煮了点麻辣烫回来,现在只需要煮个酸菜鱼,炒一个蔬菜就够了。
做饭的时候,林禾还特意多加了半碗米,到现在他们家吃的还是糙米,也不是买不起精米,不过林禾觉得没必要。
家里的粮食,全都是她用灵力温养过的,吃着口感并不是很差,而且长期食用,对身体也有一定的好处。
这也是她为何要留下家里所有粮食的缘故。
糙米中夹杂着一些玉米碎,粗粗研磨的玉米掺在米饭里,有一股特别的香味,更好吃了。hτTΡδ://WωW.sndswx.com/
也可能是在饭食上,林禾从没有亏欠的缘故,李瑜李皓兄弟俩,都比刚见到的时候,长高了一截。
最开始是黑廋,很常见的营养不良的体型,别说是在村里,就算是镇上,十个有九个孩子,也都是这样的。
毕竟吃饱饭,本也就是一种奢侈了,更何况油盐酱醋肉这些,哪一样开支,都意味着要从其他地方省一省。
林禾很庆幸自己脑子里装了一堆现代知识,更幸运的是灵力的存在。
否则以原主的牌面,加上李长辉最开始那得过且过的态度,这辈子,估计最多也就在永和镇了。
正忙着呢,李长辉进屋拿东西,看到在灶台前忙活的林禾,突然冒了一句。
“长高了。”
林禾正在往锅里下鱼片呢,闻言懵逼的转头:“啊?”
李长辉笑笑:“没事,我这边热水用完了,等着烧水,晚饭还有多久,吃了饭再继续。”
野鸡拔毛要用热水烫一下,还剩几只野鸡没收拾出来。
“哦。”
林禾不疑有他,转过头去继续下鱼片,一直等到李长辉都出去了,才猛地回神。
“我长高了?”
瞬间眼睛一亮,两三下把鱼片下到锅里:“皓儿看着火,我出去一下。”
几乎是小跑着出去的:“辉哥,你刚刚是不是说我长高了,你快站起来,我比比。”
那兴奋激动的模样,使得屋外李瑜都是一脸茫然,娘亲这是怎么了?怎么这么高兴?
李长辉倒是闻声就站了起来,甚至都没有多问一句。
林禾几乎直接扑到了李长辉面前,瞪大了眼睛,抬手在头顶比划了一下。
刚刚到李长辉胸前。
比起李长辉的大高个儿,林禾真的是跟没长大的小孩子一样。
但是这会儿,林禾依旧很高兴,差点没跳起来:“真的长高了,太好了!我还以为我就这么矮,不会再长了呢!”
记得刚被李长辉买回来的时候,她虽然没有这样比过,但是大概也目测了一下,比上半年,长高了大概一寸左右!
太好了,过了年也才十六岁,还有长高的机会!
李长辉低头看着在身前蹦跶的林禾,微微点头:“确实是长高了一些,以后多吃点,还能再长。”
不少女子,成亲生子之后,也还能再长高呢。
“嘿嘿,我也不求长多少,再来个两三寸就满足了。”
林禾傻笑着,心下决定,冬天胃口不错,尽量多吃点,长身高就靠这段时间了,否则等明年夏季,又没什么胃口了。
屋里传来李皓的声音,想起锅里还煮着鱼呢,跟李长辉挥挥手,又急忙回去忙活。
而全程被当成身高测量仪的李长辉,却是完全没有怨言的重新坐下,给刚才已经拔了毛的野鸡开膛破肚。
李瑜则是用温水,把野鸡肚子里的血块清洗干净。
旁边放了一个碗,里面装着鸡杂,等一会儿野鸡全部处理完了,再把鸡杂清理一下,明天可以炒着吃。
用泡椒爆炒鸡杂,是李长辉以前从没吃过的菜肴,事实上,动物的内脏,除了养生需要,对大部分人来说,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不过这爆炒鸡杂确实没得说,作为下酒小菜更是绝配,就算是他也是非常的喜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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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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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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