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越农家:种田发家养崽崽>571以后再也不开店了
  林禾守着火晒着太阳,等粥冒出饭香味的时候,李长辉就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只处理好,并且调料腌制上了的兔子。

  “你还随身携带调料啊。”

  林禾又拿了一些干柴过来,还找了一块石头放在简易灶台旁边。

  李长辉把串了树枝的兔子让林禾拿着,又找了几片树叶垫着,将陶罐往旁边移了移。

  “在山洞的后面,有一个小泉眼,那儿可以处理猎物,处理好就顺便腌上了,一会儿我带你去看看?”

  接过兔子,林禾已经给他也拿了一个小凳子出来,两人一个生火一个烤兔子。

  “好啊,没想到这一个凤鸣山上,居然还有这么多好地方呢。”

  林禾把火引到另一边来,粥快熬好了,再有点小火煨一会儿就差不多了。

  “凤鸣山可不小,你只是在山里穿行了一段,并且我们一直在前山,事实上,这凤鸣山的面积,比整个京城还大。”

  “这么大的山啊。”林禾承认自己惊讶了。

  兔子开始滋滋冒油,李长辉用匕首在上面划了几道,让里面可以熟得更快:“我早上出门的时候,跟管家说了今晚不回去。”

  突然转移的话题,并没有让林禾觉得奇怪,反而是更加好奇。

  “今晚住在山洞?”

  甚至还有几分跃跃欲试。

  李长辉点头,然后卖了个关子:“不过不是这里。”

  “不是这里?那是哪里?难道还有别的地方?”

  林禾好奇追问,不过这次李长辉居然什么都不说,一直到兔子都烤好了,也还是什么都不说。

  提前盛出来的绿豆粥,配上撕成小块的烤兔子肉,别提多好吃了。

  知道林禾不喜欢太油腻的肉,李长辉特意将兔子烤得比较干,撕成小块后,还撒了五香粉和辣椒粉,一小撮熟芝麻。

  麻辣鲜香,林禾的最爱!

  一边吃,还不忘了给某人竖大拇指:“辉哥,你这烤肉的手艺,服了,这要是去开店的话,城里卖兔子的都要没生意了!”

  想到开店,李长辉不免想到之前的麻辣烫,连连摇头。

  “你喜欢吃,我随时都可以烤,开店就算了,咱们家不差那点钱。”

  当年是他没事情可做,整个人都还没有安定下来,处于得过且过的状态,做什么,不做什么,好像都无所谓。

  现在可不一样了,现在他不管是身体还是精神,那都安定得不行,可不想给自己找罪受。

  “我也就是说说嘛,开店太累了,还操心,一年四季都没个休息的日子。”

  要是还自己开店,像今天这种,想出门就直接出门的时间,可就难找了。

  两人聊着天,吃着饭,不知不觉居然把一整只兔子都吃光了,粥也只剩下小半碗,被李长辉收了尾。

  饭后,林禾直接瘫在椅子上,摸着自己吃撑了的肚子,打着饱嗝。

  “好久没这么撑过了,在家里人多,吃饭都得注意着点形象。”

  家里什么都有人做,她只需要吃饭睡觉,再去地里看看,安排一下别人干活就行。

  安逸是挺安逸的,就是有一点,不如一个人在家的时候自在。

  这要是以前在南志县的时候,等三个孩子去学堂了,她随便找个角落,就可以不用注意形象的,直接躺下晒太阳。

  就算偶尔披头散发在家里来来回回,李长辉也不会说什么,扣个眼屎鼻屎,打个喷嚏什么的,那更是毫无顾忌。

  现在可不行了,家里就算再怎么消减,也还有几十个仆人呢,指不定哪里就冒出一个正在干活的人,她真的就是时时刻刻,当自己在公共场所,要注意形象。

  也就一个人关起门来的时候,会感觉稍微自由点。

  李长辉把碗筷全部收到一起:“不习惯?要不我们换个小点的住处,就不需要下人了,只让人每隔几天收拾一下院子就行。”

  李长辉是吃过苦的人,不管是学习训练习武的苦,还是边关打仗条件艰苦,对于日常自己动手干活这些,他并不排斥。

  林禾真有一瞬间的心动,但是很快就直接摇头:“算了,比刚开始习惯多了,我还想泡温泉呢,每个月泡上两次,感觉身体都比以前舒服多了。”

  最重要的是,林宅所处的地上,虽然只是半山腰,但是灵气是真的很不错,至少是目前为止,林禾所知道的,灵气最充沛的地方了。

  她怀疑可能是温泉的缘故,因为他们的主院,是温泉最大的院子,也是灵气最浓的地方,另外几处小泉眼,灵气则少的多。

  明明几处院子相隔也不远,不可能是因为地域的问题,那就只能是别的原因了。

  别的,除了泉眼和园景,别的都是死物,时常更换的园景,自然也不可能,想来想去,还是只有温泉的缘故。

  每次泡温泉的时候,她都非常的舒服,加上想要灵气增长得稍微快一点,还是先住在这里比较好。

  “好,那就先住着,等你什么时候想搬了,我们就换地方。”

  李长辉没什么异议,将所有碗筷都放进陶罐,又往里面扔了几把冷掉的草木灰,待会儿洗碗的时候可以当皂角用,洗干净油脂。

  单手提着陶罐,又朝林禾伸出另一只手:“去看看那个泉眼?”

  林禾顿时也不觉得难受,不感觉撑了,麻溜起身:“也是温泉吗?这凤鸣山上温泉是不是很多啊。”

  “是不少,家里有几处,别宫还有几处大的,另外还有一些,我晚上带你去。”

  两人顺着来时的路,回到了骑马的那条小路上,马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李长辉换了个地方,这会儿估计也是吃饱喝足,正在睡觉呢。

  林禾突然一乍,挑眉大笑:“嗨,被我抓到了吧,你刚才神秘兮兮的,说晚上在别的地方休息,是不是就是你说的这个地方?”

  李长辉失笑,倒也没有故意说不是,只能点头:“没错,你肯定会喜欢那个地方的。”

  林禾还想再继续追问,这次李长辉说什么都不开口了,就怕被林禾又套了消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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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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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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