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越荒年:我成极品恶媳妇>第四百七十一章 红封里的地契
  万柒柒将荒地和农田的事简单安排一下,询问其他三人的意见。

  三人愣愣在原地,半天没有吭声。hΤTpS://WWω.sndswx.com/

  最后,陈永兴清了清嗓子,问道:“大嫂,你在外面是不是偷偷学了?或者是看了相关的书?我记得以前对这些一概不知的……”

  万柒柒眨了眨眼,道:“是呀,不让我什么都不会,那不是完了?”

  她说话的语气带着开玩笑的韵味,让略微严肃的气氛顿时变得轻松许多。

  万柒柒要的不是只是菜,粮食也要。

  她打算好了,去商场买一些杂交水稻来,混在自己的水田里,提升现有的粮食产量。

  等丰收了以后,大家肯定会想要她家的稻谷做种子,再分发下去。

  等第二年再种,莲花村的粮食产量应该会进入饱满状态,这样大家就解决了大家温饱问题了!

  万柒柒想得其实挺顺利的,但她知道实施起来其实很难,因为会碰上很多自然问题。

  如果遇上水灾、洪灾,不说水田,就连她的菜地,也将亏损。

  王稚听了万柒柒的话后,问道:“家中的荷塘,你养的那些鱼长大了不少。”

  万柒柒一怔,才想起来还有鱼塘这件事,道:“那就好,我还以为扔进去全跑了呢!”

  其实鱼是跑了一些,是王稚及时发现,将荷塘又整改了一下,才避免这样的事发生。

  而鱼能长大,也是王稚每日不辞辛苦去割草喂鱼,才能让鱼生长。

  但这些王稚都没有说,因为她知道万柒柒在忙酒楼和荒地的事,抽不开身。

  陈永兴则接着两人的话道:“家中的事那么多,总要有个男人在,我和娘子一样,打算留在村里,将家中的事大点好。”

  “嗯。”万柒柒点头,对此表示认可,随后道:“荒地那还有一处空地,可以简单搭个棚子供人休息。”

  “行,我明儿去安排。”陈永兴答道。

  其实万柒柒就算不提,他也有这个打算,并打算在荒地住一段时间,看着点,不要又出什么意外。

  万柒柒继而转向王稚,问道:“娘,你打算在村子里,还是想跟我去镇里?”

  她感觉王稚在哪都行。

  在镇里的话,两个小宝则有人照顾,她可以放心离开去别的地方。

  虽说现在有吴狗剩看着,但吴狗剩是个未成婚的男子,照顾小孩肯定也没妇人细心。

  王稚垂眸细思一阵,才道:“我这把老骨头就不跑了,和永兴他们在村里住着,顺便帮忙照顾思雨。”

  她其实怕二儿媳跟老太太吵起来,她在中间缓和,会好很多。

  而且她在村里住习惯了,让她换一个地方,她会很不习惯。

  万柒柒也没劝王稚跟自己离开,她尊重王稚的决定。

  知晓年纪越大的人,越不想离开自己赖以生存的地方。

  四人围坐着聊完正是,便开始闲聊,从兴隆酒楼说到和风书院,最后说到了万子言身上。

  即便是平时不参与八卦的王稚,此刻也显得有些好奇,问道:“子言在京城如何?可又写信回来,他和那个姑娘如何了?”

  万子言住在村子那几天,有人想给他介绍对象,那时候王稚才知道,万子言心中有个心仪已久的姑娘。

  算下来,今年万子言已有二十六的年岁,应该娶妻生子了!

  想陈永年,比万子言小了两岁,大的孩子的都七岁,万子言却还未成婚。

  王稚不仅将万柒柒当作自己的女儿对待,更是将万子言当自己的儿子对待,哪哪都觉得顺眼。

  “有写信,一切安好,他与那个姑娘还不知道,但肯定还有机会,不急。”万柒柒其实也比较好奇这件事,奈何万子言心中未曾提起。

  王稚在万柒柒身旁坐在,握着她的手,道:“男子三十而立无碍,但女子可等不得,要是年龄大了还未婚嫁,不仅要落人口实,家中还会跟着吃牢狱之灾……”

  万柒柒听着王稚的话,不由一惊。

  女子到年纪不结婚,还要抓父母坐牢,这是什么烂规矩?

  好在她穿越来已经有丈夫了,不然她恐怕此刻已经被七大姑八大姨围着催婚了吧?

  而且古代结婚,并不是自由恋爱,而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家中认可,你便可以嫁娶;家中不认可,即便寻死觅活,也无可奈何。

  万柒柒不禁回想身边未婚的人,他们是不是真的能娶得自己心仪之人?

  还是说最后会妥协,由家中安排。

  想到此,万柒柒不由回想白灵萱的年岁。

  她虽未曾问过,但好像也不小了,早过了这个时代女子该成婚的年纪了!

  白灵萱家中地位不差,肯定不存在不出嫁就将她父母抓去,但盯着她的身份想要迎娶她的,应该不少。

  万柒柒不由为万子言捏把汗,不知道对方能不能比得过这些人,能不能将老丈人哄开心,娶得美人归。

  反正白灵萱这个嫂子,她认,就不知道能不能早日叫上。

  一家人围着说了好一阵,天色越来越暗,各自回房歇息。

  万柒柒一个人住在旁边的宅子中,闭上眼睡了好一会儿也没睡着,索性爬起来,开始在柜子中翻找。

  她记得陶然提过万子言给她的红封,被她顺手塞进了柜子中。

  半晌,她终于在衣柜最底下找到红封。

  她小心翼翼拆开,里面正放着一张地契,还有官府的印章。

  上面写的名字,也是她万柒柒的名字。

  万柒柒不由气笑了,说了不需要赠送这些东西,他还是做了!

  万子言还真的不放心她,走之前还要给她买套宅子。

  等等……万柒柒心中忽然一颤。

  她将地契凑到烛火旁,细细看上面的字,眼眸中透着几分震惊。

  忽而,她眼眶一热,水光闪烁,唇瓣也微微颤抖。

  这是什么笨蛋哥哥,居然偷偷买下兴隆酒楼的店面当新年礼物送给她。

  就不怕她撕的时候没注意,直接将地契撕毁吗?

  搞半天她担心生意好了,店铺东家会收回店铺,完全是白操心了!

  虽说兴隆酒楼的店面不大,但地处的位置极佳,店铺的价位必然也不低。

  对面八方来客即便被官府查封,想要买下来也得千两银子。

  兴隆酒楼起码也得几百两起步吧!

  过年那些时候,万子言哪来那么多银子,定是找陶然借的。

  这也难怪陶然知道红封里面是什么东西。

  她的哥哥和陶山长,读的圣贤书,知晓的男子为尊,女子该在家中相夫教子的理,但他们对自己和家人却从来不封建。

  万子言会偷偷买下店铺,支持她开酒楼。

  陶然会让自家妹妹学男子该学的书籍,让她饱读诗书,不会被男子比下去。

  这是时代虽然封建,但也存在一些不守封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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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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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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