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下乡前,我用空间搬空仇家>第437章 去集市上
  洛静妍听她们闲聊也能吃到瓜了,都说有女人的地方就会有八卦,看来这句话到哪儿都不会假。

  包饺子和吃饺子的时候,几个军嫂跟洛静妍说起了大院里的一些事情,好的糟心的,凡是具有八卦意义的,都会被她们挑出来讨论一番,洛静妍和薛老太太不仅吃饺子吃的津津有味,听八卦也听得津津有味。

  此时,在军区附近一个叫田家坳的小山村里。

  二十六七岁的女人,正提着水桶在菜田里浇水,她种的菜长得非常好,不仅自家里吃,还可以挑到部队附近的集市上去买,还的钱用来补贴家用。

  女人高高瘦瘦的个子,大约有一米七零,高挑的身高还配了一张明艳的脸庞。

  标准的鹅蛋脸,桃花眼漂亮又勾人,水滴形的鼻子,微笑形的嘴唇随时给人以温暖舒适的感觉。

  虽然她长期在地里风吹日晒,皮肤黑了点糙了点,但仍然算得上是个美人坯子。

  她给菜地浇完水,望向东边军区的方向,说起来,那里还是是出生的地方呢。

  她父亲以前是个军人,在她出生不久执行任务的时候,因为不服从组织安排,在行动中给部队造成了损失,被开除军籍回了老家。

  回到老家后,母亲又生了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妹妹正常,可惜弟弟是个傻子。

  他们长大后,因为家里贫穷,父母为了凑钱给弟弟“买”媳妇,先把她嫁给了一个因为煤矿上班而被炸断了腿的瘸子,得到了一笔十十分丰厚的彩礼,父母拿着这笔彩礼给弟弟娶了媳妇。

  她以为这辈子都要守着瘸子过日子了,却不想瘸子不仅用来走路的两条腿残疾,连第三条腿也是残疾的。

  后来瘸子觉得守着她没意思了,就把她卖给了人贩子。

  她在运输过程中,不想再回到父母身边,便嫁给了本地的一个庄稼汉子,田保国。

  田保国无父无母,两个姐姐都已经嫁了人,,她和田保国结婚后生了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女儿金宝今年五岁,儿子女儿蓓蓓今年三岁,田保国平时在地里干活挣工分,她因为要带孩子,有时候去会地里,有时候会带着孩子去附近的集市上买点菜,补贴家用。

  她看着自己种的小油菜和韭菜都能收了,准备明天早上就来收菜,再背到集市上去卖。“

  眼看快要晌午了,还要给田保国和孩子们做午饭,她从地里拔了几棵小油菜回家了。

  到了家里,金宝正在院子里玩泥巴,他一看盛榆晚,赶紧丢下手里的泥巴跑了过去。

  “妈妈,妈妈,不好了,妹妹又发烧了,头好烫。”

  盛榆晚闻言,赶紧跑回了屋里,抱住女儿,摸了下她的额头,确实很烫。

  女儿因为早产,从小就身子骨弱,三天一大病,两天一小病,村子里人有病通常不上医院,他们家却老是往医院里跑。

  因为,村里有些长舌妇嘲笑她女儿没有千金小姐的命,却偏偏得了千金小姐的病,家里没个当工人的,怎么负担得起?

  蓓蓓躺在炕上,小脸苍白。

  盛榆晚抱着她往外走:“蓓蓓别怕,妈妈带你去看病。”

  蓓蓓虽然小,却很懂事,她张开小嘴问妈妈:“妈妈,咱家里还有钱吗?那些奶奶说我老是生病,早晚要把咱们家掏空了,妈妈,我不看病可不可以?”

  盛榆晚眼圈发红,尽量忍着不让女儿看到自己的眼泪。

  “蓓蓓听话,爸爸妈妈都在挣钱,不要担心,家里有钱给你看病,走,跟妈妈去卫生所,让大夫给你瞧瞧。”ΗtτPS://Www.sndswx.com/

  他们到了卫生所,大夫给蓓蓓打了一剂退烧针,大概是打针的次数多了,小丫头乖乖的不哭也不闹。

  大夫又给她抓了几包药,盛榆晚就带着她回家了。

  到了晚上,蓓蓓的烧就退下去了,盛榆晚也放下心来。

  第二天一早,她就拿着背篓去了菜地里,拔了半篓油菜,割了半篓韭菜,用草绳子把菜绑成一小捆一小捆的,等吃过早饭后,就带着两个孩子去集市上把这些菜卖掉。

  军区

  洛静妍这些天在大院里没事儿干,就和薛老太太时常和这里嫂子一起上山采野山菌,挖野菜,日子过的还算悠闲惬意。

  这天吃过早饭后,景艳红和丁嫂子,还有邱爱珍一起来了。

  “静妍,你还没去过这边附近的集市吧,走,我们带你去溜达溜达。”

  “好的,我和我奶奶一起去。”

  薛老太太每天起来照样要进行晨练,体格一直都棒棒的,走起路来比方爱红要快得多。

  “大娘,您这身体真是不错,您说我比您年轻二十多岁呢,我走路可赶不上您。”

  薛老太太为了能让人家跟上她的步伐,特意放慢了一下脚步。

  “我走快步走习惯了,一走起来就不容易停下来。你们要是天天跟着我走,以后也会走这么快,体格越来越好。”

  “那好,大娘,我以后多跟着您练练。”

  她们到了集市上,洛静妍看到有卖兔子的,等她下次单独来这里,一定要买上两只放到空间里养着。

  但是现在就算了,她没有在军属院里养殖兔子的条件。

  薛老太太走过来,“静妍,这兔子确实挺可爱的。”

  “奶奶,可爱是可爱,就是咱家里暂时没地方养,等以后再说吧。”

  “行。”

  就在这时,路对面的盛榆晚已经卖完了菜,把女儿放进空背篓里,背到背上,拉着金宝转身回家了。

  “静妍,这边有卖丝巾的,你快过来看看,这些丝巾可漂亮了,正好配你。”邱爱珍叫她。

  “好的,阿姨。”

  邱爱珍把她拉到卖丝巾的小摊前,问她:“静妍,你喜欢哪条?”

  洛静妍挑了一条水蓝色的,“我觉得这条挺好看的。”

  没想到下一秒邱爱珍就去付钱了。

  “阿姨,我自己买就行了。”

  邱爱珍直接从她手里把丝巾接过来,帮她系在了脖子上:“这是阿姨送给你的,可千万别跟阿姨客气,不然阿姨可就不高兴了。”

  洛静妍实在不知道该如何拒绝,只好收下了:“谢谢阿姨。”

  邱爱珍这下高兴了,拉着洛静妍又往里面走:“静妍,咱们再到里面看看,还有没有什么新鲜的玩意儿。”

  接着,她又给洛静妍买了发卡,还要给洛静妍买衣服。

  “不用了,阿姨。”洛静妍不好意思再要,逃也似的离开了。

  她和邱爱珍的关系并没有好到那种程度,不能一直接受人家的馈赠。

  同行的军嫂和薛老太太都看得出邱爱珍对洛静妍的喜爱,这是把洛静妍当做自己家闺女来疼了,就是太着急了,也不怕人家接受不了?

  她们又在集市上转了一会儿,各自买了点青菜和豆制品,就一起回军区了。

  回到家属院后,洛静妍和薛老太太一路,方爱红和邱爱珍一路,方爱红打趣邱爱珍:“瞧你那稀罕闺女的样儿,就差把人家静妍搂自己怀里了,想要女儿自己再生一个呗。”

  邱爱珍白她一眼,“去去去,知道我生不了,你还在我跟前说风凉话。我就是喜欢静妍那孩子,就控制不住想对她好,想给她买点什么。”

  “说来说去,还是想把人家当自己闺女。可你刚才就是太着急了,一下子给人家买那么多东西,人家怎么好意思接受?”

  “哎,怪我太唐突了。”

  “反正以后相处的时间还长着呢,想认人家做干女儿,得先把感情培养起来。”

  “我,其实有没有名分不重要,我就是想喜欢她,想多疼疼她。哎呀,她让我感受到了有女儿的快乐。”

  “哈哈哈哈”方爱红看到她痴痴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放心,静妍是个好孩子,她会理解你的,你对她好,她以后肯定也会对你好。”

  洛静妍回到家里后,想着邱爱珍给自己买了东西,她应该送一些回礼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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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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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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