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吧,找我有什么事?”
罗耀祖又往阿顺面前的杯子里倒了一杯酒,故弄虚玄的说。
“说了是仰慕你有胆识,重情义而来。”
“别废话,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阿顺强压着怒火,紧盯着罗耀祖,看他到底要耍什么花样。
罗耀祖不急不慢,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举起来在空中等待,蔑视的说。
“你敢喝了我这杯放有蒙汗药的酒,让我见识了你的胆识,果然不是浪得虚名,只是重情义这三个字嘛,还未曾验证。”
“你需要怎么验证?”
阿顺又喝了一杯酒,他弄不明白罗耀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耐着性子周旋。
“这个嘛,也不急,我今天来找你,不是来找茬的,以你顺爷的名声,我也不必要来自找麻烦。我说了,看重你讲情义,我们边喝边聊。”
罗耀祖喝了一小口酒,观察着阿顺表情的变化。阿顺不是廖金凤,没那么容易对付,得慢慢来,说出点能把他留下的内容。
“别卖关子了,不说的话我就走,下次别让我见到你,见到你我就把你捉拿交给老板。”
阿顺斜视着,他不是真心要走,只是用这话来逼迫,让罗耀祖说出这次来的目的。
“那好,那我就说了,你已经知道了我是土匪,那肯定知道我们上次绑了你们的老板娘吧?”
罗耀祖欲擒故纵,拿起酒壶又往阿顺的杯里把酒斟满。
阿顺眉毛微微向上翘了一下,故作淡定。
“你想说什么?”
罗耀祖抓了一块牛肉干,放到鼻子下闻了闻,这才送进嘴里,不紧不慢的说。“你们老板娘也是个美人,我们的弟兄没有一个人对她动手,这你也知道吧。”
“知道,老板娘对我说了。”
阿顺喝了一口酒,拿起摆在桌子上的筷子,去夹另一碟自始自终都没有动过的花生米。表情自若,像是在对待一件极为平常的事情一样。
罗耀祖从阿顺平静的表情上看到了一丝焦躁,继续说下去。
“我们之所以没有动她,是看在你阿顺的面子上,因为你是个重情义的人,所以我们没有下手。谁知你们老板不识好歹,竟然不付赎金,才会把老爷子搭上的。”
对于这件事,阿顺确实觉得方荣做得过分了,如果第一时间付了赎金,那么老爷子也就不用受罪了,而且还不用失去那么多的金条。更加让他感到不平的是,竟然把夫人丢在外面,不管不问。他举起酒杯,隔空和罗耀祖碰了一下,说道。
“我阿顺敬你三杯,第一杯谢谢你给我的这个面子。”
阿顺心里有气,仰起头,杯子还没有碰到嘴唇就倒进口里了。接着又给自己倒了第二杯,喷了一口粗气说。
“第二杯嘛,也敬你有胆量,敢冒死来见我。”
第二杯酒也下肚了,阿顺感到胸膛一阵发烫,这清风酒馆的酒,果然是上等好酒,喝了下去就是痛快。
阿顺正要去倒第三杯酒,罗耀祖却把酒壶摁住,投来了敬佩的眼光,说道。
“这第三杯嘛,就让我们互敬,虽然不是一条道上的,但是不打不相识,也算是朋友了。”
“对,不打不相识,干了。”
阿顺拿起罗耀祖倒满的酒,又是一口喝尽。喝下了这口酒,他对罗耀祖的戒备心已经完全放下了,虽说还不是朋友,但至少此刻不是敌人。
罗耀祖的目的达到了一半,这个时候,不用怎么刺激,都可以让阿顺自己喝酒了。只要他愿意喝,就不怕不醉,醉了就好办事了。
但是不能光让阿顺一个人喝,他也得喝一点,不然都不像是仰慕而来的了。
罗耀祖的酒量不是很大,所以只得小口小口的作陪。幸好之前和廖金凤喝时使了一些诈,不然的话,现在可能没有把阿顺弄醉,自己就先倒下了。
“阿顺啊,你重情重义,那是没话说的,我今天碰到了你们老板娘,她好像过得很不好啊,她说多亏了有你,不然都要上街要饭了,这是怎么回事?”
“这里面的事,我也不好说,但是不管怎么样,她都是我的主子,只要我阿顺还活着,绝对不会让她上街要饭。”
其实,阿顺讲情义是真的,但是没罗耀祖说的那么高尚,他也只是看不下去,做了一些力所能及,方荣又不反对的事罢了。如果方荣不允许他拿东西去给廖金凤,那他也不敢违背的。
人都是不经夸的,阿顺在罗耀祖一声声夸赞中,渐渐的迷失了,悍然觉得自己是梁山好汉之类的人物。酒也就一杯接着一杯的喝,喝到了后面,竟然跟罗耀祖称兄道弟。
罗耀祖也有些小醉了,不过头脑却是越来越清醒。看着阿顺就要趴桌不起了,又煽风点火道。
“你们老板娘一个人闷啊,你这么的重情义,走吧,我们去陪她喝一杯。”
“好,他孤零零的一个人,是该去陪陪。”
阿顺都已经醉到眼珠浑浊了,哪里还有什么主见,罗耀祖说什么就是什么了,摇摇晃晃的站起来。
罗耀祖连忙过去把人扶住,另一手在衣兜里摸出了一些钱扔在桌子上。蜀南文学
开酒馆的最怕就是这种酒蒙子,喝醉了不给钱,有时还要打坏东西。这个罗耀祖不需要提醒自己就掏钱了,早早就守候在一旁的店小二,看了那钱也足够支付酒菜,赶紧的过来帮忙一起把人搀扶下楼。
到了门口,夜幕已经降临,还好这里是有名的酒楼,很多黄包车夫就在旁边等着拉客。罗耀祖招呼一辆黄包车过来,和阿顺两人挤了上去,又朝城南跑去。
车子摇摇晃晃,才一会儿就把阿顺摇得鼾声大震,梦到爪哇国去了。
罗耀祖舒了一口气,事情进展得太顺利了,大事必成啊。
到了目的地,她把阿顺扛下车,进了廖金凤的住房。还没进到房间,就听到了廖金凤那均匀的呼吸声,知道人还没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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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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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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