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喋血兄弟和带枪的女人>第237章 喜当爹
  一想起那香辣得闻了都要打喷嚏的味道,猴儿口水就流,不过他还是惦记着金凤。

  “真的不等金凤姐吗?”

  “她啊,今晚闹肚子,刚刚吃了两粒药睡下了。”

  苗梭梭胡乱找了个理由糊弄过去,推着两人走出去。蜀南文学

  三人就像是从养缸被倒入湖里的鱼,兴奋得一蹦一跳,来到了城西锣鼓巷前。

  天还早,出摊的摊主刚把摊支起来,等待第一位客人。看到三人前来,连忙起身招呼。

  “三位,吃石螺吗?炒的还是汤的?”

  “吃,这小子说你这的石螺特别好吃,所以我们特意从城东赶过来,就想尝尝老板你的手艺。”

  三个人本来是并排的,苗梭梭却把猴儿推到了前面来。

  老板拿着锅铲敲了敲铁锅沿,自吹自擂起来。

  “那你们就来对了,全永安城只有我这一家只做石螺的,我家祖上当年专门给洪天王做石螺,不好吃的话早就被赶出永安城了。”

  “这么说你们家还是宫内的御厨呀!”

  苗梭梭知道这些人大多数都是吹牛的,但也配合着说,反正就图一乐。

  “那当然了,后来天朝挥师北上,定都南京,那里的螺和水,都不如我们这里的,做出来总欠缺那么一点味道,为了不败坏名声,我家祖上就不干御厨,又回到了这里。”

  也不知道说的是不是真的,老板说起来有板有眼。

  “我们这些平民老百姓,今天也有幸品尝御厨的手艺,那就炒的汤的各来一碗,好吃了再加。”

  苗梭梭说着,选了一张干净的桌子,和猴儿狗牙坐了下来。

  “好嘞,这就给你盛。”

  汤螺是需要早早就放入锑锅里炖,加入了好几种香料药材,炖出味,汤浓了才移到一个小炉子上。下面放一些炭火保温,有客人来了才盛出来。

  “汤螺汤螺,吃前先喝汤,螺肉会更香。”

  老板捧了一大海碗热气腾腾的汤螺上来,另一个女的,应该是他老婆,也端着三小碗螺汤放到了几人面前。

  “还有这说法啊,那我先喝口汤先。”

  一口汤下肚,果然名不虚传,汤鲜不腥,甜而不腻,瞬间润遍了整个喉咙。

  “还有吃螺一定要嗦,不要用竹签挑,这样才能吃出螺的味。”

  早已迫不及待的猴儿,夹起来一颗石螺,嘴唇含住,鼓足劲一吸,一声闷响,鲜美的螺肉已经到了嘴里。

  回到了炉子旁,准备炒石螺的老板,回过头回应猴儿的话。

  “这小哥说得太对了,用竹签挑出来的,就像嚼食喂崽,少了一种乐趣了。”

  这石螺肉吃起来确实比较好吃,不像田螺,搞得再好,那也会有一些泥巴味。而且炖的火候刚刚好,不老不硬。还有那味道,极其的独特,但又说不出是什么。

  吸了几颗后,苗梭梭竖起大拇指。

  “老板,看来你家祖上真是天朝的御厨,味道不错。”

  “这还有假啊,我老家是桂平的,就是天王发兵的地方。听老人说,当年我老家整个村的人都跟了天王。只有我一家是做厨子的,其他的都是带兵打仗,后来,活着的没几个。”

  老板看起来很健谈,又或许是现在食客还不多,滔滔不绝。

  “任何朝代,最开始起事的地方,到了后来都没有几个是活的。”

  苗梭梭有一搭没一搭的和老板聊着,几乎忘记了今晚出来的目的。

  “听说有三兄弟活下来了,他们是帮押运金银的小官,看见这么多钱财,起了私念。把挑担的人带到了山里,然后下令挖坑把金银埋了。为了掩人耳目,把挑担的人都杀了,也埋在那里帮守坟。”

  听到了这里,猴儿都有点愣住了,阿娘不是说他家的祖坟也叫守坟吗?不会有这么凑巧吧。

  “是和金银埋一起,做成了座坟吗?”

  “是啊,金银可是会跑的,得有人守住,不然以后去找,肯定找不到。”

  老板越说越起劲,石螺也炒好了,端上来放上,干脆坐到一旁聊起来。

  “那后来找到了吗?”

  “唉!他们命浅,受不了这么大的福,据说哥仨后来迷路了,好不容易走出大山。再后来,他们的后人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也寻找不到,还各自猜忌是对方提前去取了,最后反目成仇,分东离西了。”

  苗梭梭也叹了口气,这种民间故事,大多数都是这种结局。

  “唉!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啊。要是线索流传出来,估计还得死一批人。”

  “还真留有线索,是一首打油诗,叫做什么来着,天机藏在无口人,叮叮铛铛把锤抡。缠头群里胸无墨,竟有天朝聚宝盆。”

  老板是真的觉得有此事的,不然也不会把这打油诗记得那么牢。

  这时候,又来了两个人,男的肥头大耳,女的十月怀胎,看起来就要生了。他俩就是这锣鼓巷里的莫彪和二姨太,老板连忙起身去照顾。

  二姨太怀孕了之后,总喜欢吃这些酸的辣的,最近又喜欢上了炒石螺,今晚缠着莫彪一起出来。

  眼看着就要当父亲了,莫彪特别宠二姨太,有求必应。反正又不远,隔着一条巷子。

  莫彪看到了猴儿,本不想理的,但瞄见了旁边的苗梭梭,口水差点流出来,走过去打了声招呼。

  “猴儿,今天没事吧?这位小姐是?”

  “是莫公子啊,这么巧,在这遇见你。她是我们卫生班的班长,是我们连长的…的…”

  猴儿知道莫彪是个看见美女就走不动道的人,连忙把仇士海搬出来,虽然没有明说,但这种遮遮掩掩的更有效果。

  “哦,有缘有缘,你们的钱我一会一起付了,我这就不打扰你们用食。”

  莫彪听懂了猴儿的话,加上二姨太在旁边,也不好过多看人家妹娃。所以回到摊前,点了一份炒石螺。

  已经有好久没有看到二姨太了,虽然不喜欢这个人,但是她肚子里的却是他的孩子啊。猴儿目光忍不住看过去,心里喜忧参半。喜的是他也可以当阿爹了,忧的是他这个阿爹见不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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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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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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