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左右瞧了瞧,这里真不是一个适合说话的地方,但还是稍稍靠近了她些,“其实,我在选二六还是二八自行车之间,也考虑了很长时间。”
“现在买大自行车,当然是方便了我,可是我一算账,这样的话,以后结婚,我还得再给你买辆自行车。这一大一小加起来,就得至少花三百。”
“但如果我现在就买二六车,那以后我们结婚,我就把这车洗洗,以旧充新,给你当聘礼,骗你这个新娘子回来,这样我只花一百六十五,就能一劳永逸,岂不是赚了?嗯?”
“所以,我们男人算计精明着呢,你还为这点小恩小惠过意不去,是不是傻了?”要不是现在在街上,不合适,他非得拍拍她的小脑袋瓜不可,看看平时挺聪明一人,今天怎么变成了傻姑娘。
杨媛被他“你是不是傻”的表情逗笑了,所以,一个男人来告诉她,男人不好?
她倒也想拍拍他这智慧的大脑袋瓜,是不是今天出门,脑子带错了。蜀南文学
李明宇见她笑了,自己也笑了,“开心了?上车,回家吃饭。”说完,脸上的笑容更深,这种感觉,怎么那么像结婚后的小夫妻,假期出门上街,然后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
回想起来到江田市,和杨媛处对象后的时光,这种感觉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很多时候,他都心神恍然,好像他们就是成婚后的夫妻,他早上起床,做好早饭,等她过来吃,满怀期待合不合她的口味。
走在街上,看到什么,遇见什么,第一时间也会想到她,想让她看看,想让她尝尝,想让她也能用上。
每次看到杨媛,她都是微笑着的,好像这世上没有什么值得她烦心生气的事情,无论遇到什么,她总能得心应手的化解,有时候她朝他抱怨工作忙,鸡零狗碎事事请教,问的她头大。可转眼还不等他劝慰,她自己就能能开解自己。
于是和杨媛接触久了,自己也被她带着心情愉悦起来,如今他在这方小院里,侍弄一些不起眼的小花小草,布置屋子,有时候坐在小院石凳上看看书,到点后思考今天给杨媛做点什么吃的,这样简单悠闲的日子,远离和父母间的纠葛,远离曾经纷杂的喧嚣,让他整颗心,整个人都更加宁静。
期待与杨媛的相处,也很享受独处的安宁,李明宇很沉浸于这种生活节奏。
晚上,杨媛靠在床头,发呆,手指轻动,一上一下拉动小灯绳,床头柜上的台灯一明一灭。
现在这种台灯,谈不上什么造型,就那种很原始的灯泡上盖了个绿色灯罩,但即便这样,普通人家也用不起。
瞳孔微微转动,扫过窗帘,是了,这小碎花的窗帘也是李明宇给她按的,以她的想法,先扯绳子,再将夹子挂到长绳上,夹住花布,这样就能左右拉动。
梳妆台也是李明宇给她刷的漆,她嫌木头本色裸露在外,不好看,但木匠也没办法,人家也弄不到漆,只能这样,她原本想着铺桌布凑合,没想到,李明宇将梳妆台拉过去,给她上了一遍白漆,晾干后,干干净净,给她送了回来。
还有衣柜里的衣服架,当时她只顾着大衣柜,竟然忘记了要做衣服架,住进来之后,才想念起后世简单又实用的衣架来,是李明宇比照着她的图,自己用木头打磨出来,又用砂纸一遍一遍磨的十分光滑。
她房间里,吃的喝的用的,锅碗瓢盆,哪怕养的茉莉花的土,都是李明宇端着花盆,出去盛的。
杨媛卷起被子,在床上打了个滚,不禁笑自己不识好歹来,这人真是奇怪,人家对你一般,你嫌平淡,人家事事周到,对你好吧,你又先对你太好,这好也不行,不好也不行,到底要人家怎么做?
她自己想着想着噗呲一声笑了,要不说女人爱矫情,如今看来,好像也有那么几分道理。
她利索拉灯绳,睡觉,不管从哪方面说,李明宇都是他目前接触到的男同志中,最优秀的人了,她也不能这么一直原地踏步,裹足不前,等着人朝她靠。
既然她现在意识到了再这么下去,必将导致情感失衡,关系破裂的风险,那在对方已经做的足够好的情况下,她就要做出改变了,除非,她不想和李明宇继续发展。
杨媛在心里,快速为自己制定一个粗略的计划,首先在物质上,积极回应,李明宇既然给她做了这么多天饭,那明天,自己也给他烧顿饭吃,正好明天是他上班第一天,正好可以此为借口。
精神上,也得朝对方积极靠拢,李明宇喜欢看书,她也得提升提升自己,总不能让外人一看,觉得她水平有限,配不上高知分子,那怎么行,她得拿出新世纪大学生的风范来,让别人一看就能脱口而出,真般配。
而且,尤其是现在当主任后,大家都夸她聪明姑娘,可这听人说的多了吧,总觉得他们说这话时的眼光语气不是那么回事,搞得她现在一听聪明俩字就不适,聪明,小聪明,还是差点,她下定决心,有朝一日,她要别人夸她是个有智慧的姑娘才行。
第二天醒来,嗯,一时习惯了,没调整,有点晚,来不及生火做饭了,她跑食堂,买了两份饭,连忙赶过去。
一开门,李明宇看见她手里的早饭,倍感疑惑,“不是我给你做饭吃的么,你怎么自己买了。”
杨媛没让他沾手,学着他的样子,一点一点吧饭菜摆好,“今天你第一天上班,我怕你来不及,买来和你一块吃,等过几天,你适应了,再给我做饭吃。你火上烧着饭么?要不停了吧,先吃这些。”
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真要她天天“贤妻良母”,顿顿饭做,顿顿饭送,她真的坚持不了。就不时回应回应,表达一下自己的在乎、感情,让李明宇也感受到她对这段关系的看重,知道自己的付出不是没有反馈,就够了。
李明宇果然心里一暖,大口吃起杨媛送的早饭,虽然不是她亲手做的,但好像真的尝到了她的手艺一样。
“你今天晚上下班早点回来,我给你做饭吃,庆祝你第一天来江田市上班。”
李明宇一听,大喜,他刚想到她的手艺,杨媛就要亲手为她下厨做饭,还为他轻蹙,让他心里有股说不出的感动,用力点头应下,“好,我迫不及待想尝尝的媛媛的手艺。”
这边渐入佳境,那边却有些婚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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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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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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