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大姐说她表侄女这天结婚,请她过去收拾一下。就是看周瑶瑶打扮的好看,请她也去做妆造呗。
杨媛支着脑袋,万万没想到啊,来到七十年代,她还能靠美妆做副业。
就是可惜工具不足,嗯,下回厂里再有去上海学习这种差事,她一定要想办法蹭蹭,逛逛上海的百货大楼,见见世面嘛。
拿出抽屉最里边铁皮盒子,这是她的小金库。
当初坑了郑余荫五百,买工作从这里头拿出三百,后来她自己有补贴,加上杨爸杨妈杨文平也不时给她零花钱,还是不少的。
就是抵不住她手也松,看见好吃的想尝尝,看见好看的布想做衣服,一来二去,那裁缝师傅见了她比亲闺女还亲。
给周瑶瑶做裙子,事后,她给了三十。
那布料好,也不是她买的。她当时拉着卫俊良去棉二厂,就是让他去舍面子,付钱。三十已经不少了,除去她给师傅的十块加工费,自己还能有二十。都顶她一个月补贴了。
她现在转正后,一个月十八块九。没办法,她一个小小的服务管理人员,自然比不上女工挣得多。
杨媛可算是知道,为什么后世那么多人怀念这个时代了,在这里工人最大,工人地位最高,谁当工人谁光荣。
拿出自己的黄纸笔记本,不,这是她的媛媛日记,她现在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咳,偶尔也可以是三日记,周记。
做人不要那么死板嘛,对不对,灵活变通,懂?
杨媛一笔一划,怀着积极向上的热情,和对明日美好未来的期待,写出一篇日记。
若干年后,她还要拿给儿子看,给孙子看,要告诉他们,自己是如何在平凡的日子里,艰苦奋斗,奋发图强,建设美丽祖国的!
天渐渐冷了,没有暖气,没有高级绒打底裤,为了小命,杨媛不得不接受笨拙丑陋的粗布棉裤,为这,杨妈还叨叨了她好几天。
戴着雷锋帽子,挤上公交车,现在也不嫌车上没坐了,反而还嫌人少不够挤得暖和。
不过今天有点倒霉,公交走半路动不了了,一车人哀声哉道,骂骂咧咧,眼看天不早,只能下来步行。
杨媛呼着冷气,把手揣袖子里,缩着膀子往纺织大院走。
土老帽就土老帽,反正没人认识她,谁也别笑话谁。
走着走着,杨媛发现前面有个人有点眼熟。又近些,嗨,想起来了,这不是郑余荫嘛,四哥的前未婚妻。
不过,后来不是结婚嫁意中人了么,怎么这时候在这?算算时间,才刚生完孩子不久吧。大冬天,不在家养身子,一早跑出来干嘛?蜀南文学
杨媛四处瞅了瞅,哦,这一拐弯就是面粉厂,她爹是厂长。
自从两家退亲之后,她从没去关注过郑家郑余荫的事,现在也不打算打招呼,哼,不结仇不打架就是社会主义好公民了,还想跟他们做朋友啊,嘁!
杨媛当没看见走过,谁知郑余荫一转头撞上了她,一时四目相对,打招呼不是,不打招呼也尴尬。
郑余荫始料未及,认出杨媛后,眼睛都不知道往哪看,“我……我是来找我爸的,先走了。”说完低头小跑着离去。
杨媛摇摇头,记起杨妈说过,好像郑余荫现在过得不怎么样,看来还真是。
郑余荫离得远了,眼圈慢慢变红,她不想被别人看笑话,便用围巾包头,一步一步往家去,往王家去。
当初她做的一切被家里人知道后,要不是顾忌怀孕,她爸非得把她打一顿不可,还是妈死命拦着,又跟爷爷面前求情,才让她好过一点。
后来她终于如愿嫁给王宏河,出门那天,爸什么都不让她带,甚至家里连个喜字都没贴,她只收拾了自己衣服,攥着妈偷塞给她的十块钱走了。
一路上,王宏河喜气洋洋,怕她累着,一路从郑家将她抱到王家,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脸,郑余荫觉得,值了。
旁人的看法指点,王家简陋的庭院,她都能熬过去,但她不能错过这么爱她的男人,钱可以挣,生活会慢慢便好,只要是这个人,她心甘情愿。
然而,她还是把一切想的太简单了。
王父在房管局后院烧锅炉,熬这么多年一个月也就二十元补贴,王母腿不好,只能在家料理家务,王宏河一直跟着有权有势家的孩子晃荡,知青办已经上门催好几次了。全家就靠王父二十块钱养家糊口。
郑余荫以前在自家厂里工作,为了王宏河能不下乡,她大着肚子当着面粉厂员工的面,给父亲下跪。
郑厂长脸都丢尽了,仍不愿松口让王宏河去面粉厂上班,只说不缺人,要不然就把她自己的岗位让出来。
没想到郑余荫真的同意,她要把自己在面粉厂的工作让给王宏河,郑厂长气得手指哆嗦。
王宏河上班后,郑余荫只能和婆婆在家。她怀着孕,婆婆把她供到了天上,家里洗的涮的,不让她沾手,吃的喝得,都端到她床边。比对自己亲女儿还亲。
郑余荫享受婆婆的体贴和丈夫的宠爱,觉得让出工作,真的很值,反正自己肚子大了也不能上班,宏河替她去,还能领工资养活他们娘俩。
家里公公和丈夫挣钱,婆婆一心照顾她,郑余荫越发觉得当初退亲杨文平,顶着压力嫁给丈夫,是这辈子最好的决定。
然而在女儿出生后,一切都变了。婆婆总明里暗里说她不干活,懒得饭都不做,生生还要等着婆婆伺候,说她生个丫头片子,白瞎喂了那么多好东西。
可是,刚嫁进王家的时候,她主动做饭,是婆婆说不用她动手,只享福就好。婆婆还对人说生儿生女都是王家的孩子,都是福气。为什么现在就变了呢?
丫丫出生一个多月了,甚至公公看都没看一眼。丈夫也不喜欢抱孩子,说男人不抱孩子。可明明之前是他说,最喜欢逗孩子玩的。
平日婆婆指桑骂槐,郑余荫受不了跟王宏河诉苦,他却只会说,妈就是习惯叨叨,不是针对谁,哄哄就好了。她要是再多说两句,就会被质疑,“荫荫,你是不是看不起我们家?”
甚至,她想为女儿办个满月酒,都要被王宏河指责不懂事,被婆婆满街嚷嚷败家。
郑余荫捂着脸,泪水从指缝流出,她只是想嫁自己爱的人,想越过越好,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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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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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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