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七零:我成了大佬出逃前妻>第14章 一年之约
  谭峥很惊讶她的手法,虽然他没怎么体会过中医,但是在医院护士给他打针的时候,找准血管,都要好半天。

  他这种外行人,差点都被糊弄住了。

  要是让医院里的护士看见了,可不得疯?

  谭峥不了解中医,自然也不知道,江悦这一手出神入化的医术,可是连江悦那挑剔的师傅,都要点头称好的,要不然,也不会成为她师傅的关门弟子。

  如果不是他知道,江月是个小学都读过两年的人,谭峥觉得他真的会被她糊弄住。

  谭峥觉得,她似乎一点都不像是以往的江月了,比跟他娘抢粮食的模样,跟人吵架的模样,一点都没了之前唯唯诺诺的气质。

  他不由得感慨。

  ”江月,你变化真大“

  “是吗?”

  江悦淡淡地收回了银针,对于他的惊讶,她一点都不意外。

  如果从外人的角度来看的话,江月的气质变化确实是挺大的。

  但江月是江月,她是她,她不可能一直用江月习惯去做事,她做不来,也学不来。

  还等着那些人骑到她头上来拉屎?

  江悦又想起了昨天,谭峥他母亲和大哥来抢粮食的画面,她撇了撇嘴,要真在他们面前俯首称臣,做梦吧!

  她淡淡地勾了勾嘴角,露出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

  “谭峥,再不变化的话,我就要被你娘折磨死了。”

  原主之前的境遇如何,她光是从她手上的伤,就能推测出来。

  谭峥有些愧疚,“你想走就走吧,不要跟着我受苦,只是眼睛要擦亮,不要羊入虎口,也不要识人不清。”

  “我会走了,只是,谭峥,你是不是忘记了什么?”

  “什么?”

  谭峥抬眸,愣愣地望向一脸冷静的女人。

  “昨天刚说的一年之约,我已经跟那庸医打赌了,一年为期,一定会把你的腿治好的,等它好了我就走,希望那时候你能兑现你的承诺。”

  谭峥懵了,不敢相信她还把那事挂在心上。

  但,他要怎么告诉她,他的腿是不会好了?

  “好,只是,如果在这期间内,你想走的话,就走吧”

  江悦挑眉,看他一脸淡然,就知道他不相信。

  不过她也没跟他争论。

  ”行,我答应你,一言为定。”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谭峥颔首,要是她真把他腿治好了,她要天上的星星,他也跳起来给她摘。

  “第一次扎针要扎三十分钟,再过半个小时之后我来收针。“

  谭峥望着她离去的身影,好半晌,才收回了目光。

  但当目光下落时,他的眼神也掀起了一丝波澜。

  刚刚光顾着研究她了,谭峥这时才发现,自己双腿上都布满了银针,密密麻麻的一片,像极了针林。

  谭峥嘴角扯了扯,给她做实验,她还真不客气啊。

  逃离了窒息的江悦,径直钻回了小柴房。

  她从昨天开始,都没时间查看荒山。

  江悦一双眼睛,粗略一扫地往荒山处一扫,还是黄茫茫一片。

  但当目光仔细搜寻到南边时,一向荒芜的荒山,恍惚间江悦竟然看到了绿意。

  江悦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睛,真的是绿意!

  江悦立马飞奔了过去,果真是小苗苗,她前两天种下的小红薯和小土豆,已经长出了苗苗。

  并且,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小苗竟然有一指高了。

  两天的时间,红薯和土豆苗的速度,竟然长出了一指高,这是什么概念?

  正常情况下,植物的生长速度,是不可能会这么快的。

  在土壤肥沃,阳光充足的前提条件下,红薯育芽需要至少要5天,而土豆,则需要10-15天。

  但现在呢?

  江悦望着那绿意盎然的小半亩地,她喜出望外。

  那这样,是不是说明了,荒山的土质比较肥沃,而且瀑布水也有加速植物生长的功能?

  那这样?

  她岂不是拥有了一个庄园?

  想到这,她简直高兴得要跳起来。

  她的庄园梦!可以实现了!

  江悦激动得尖叫,如果这是穿越的福利的话,那她还是非常喜欢的。

  天知道,她从小跟着爷爷奶奶种地,有多喜欢土地。

  她小时候对种地,几乎到了痴迷的地步。hτTΡδ://WωW.sndswx.com/

  种西红柿,种西瓜,种花生,家里有什么她就种什么,种了还不止,还要一天观察三遍。

  爷爷奶奶是开心的,但是到后来见她天天往地里跑,大有一种要住在地里的架势,吓得他们魂都飞了。

  干啥不好,怎么非得种地呢?

  她的农学家之梦,被她奶奶亲手扼杀在了摇篮里。

  江悦想到以往温暖的瞬间,有些泪目。

  要是,还能再见他们一次就好了。

  江悦望地兴叹。

  江悦摸了把泛红的眼眶,继续点手把瀑布水浇到了小苗苗上。

  长吧长吧,你们努力长,秋天结束前,她来个大丰收,到时候把这猪圈修一修。

  她躺在那木板床上,看着那破烂的房顶,时刻都要当心,那房顶是不是要塌了。

  也真是难为谭家人,找了个这么烂的房子来糊弄他们。

  江悦不屑地撇撇嘴。

  江悦这边走走,那边看看,规划着未来的版图。

  南边种了农作物的话,北边种什么呢?

  西瓜?芒果?菠萝?

  不过只要是能吃的,她都喜欢的。

  江悦一想到即将硕果累累,满庄园飘香的梦幻场景,口水都流。

  “不过,我是不是忘了什么事情还没做?”

  江悦独自一人嘀嘀咕咕,好半晌,她猛地想起还有一个人。

  ”你去干嘛了?我刚刚喊你,你都没应声。“

  江悦一边收着谭峥腿上的银针,一边嘿笑以掩饰自己的尴尬。

  “我睡着了,就忘记了。”

  “是吗?”

  谭峥瞥了眼,手腕处还带有泥巴的女孩。

  难得的,没揭穿她的谎言。

  ”好了,三天后再进行下一次针灸。“

  这是江悦的想法。

  谭峥双腿有大大小小的伤口,但最严重,最致命的一处,是被一颗子弹横穿了一双腿。

  拍片之前,她以为谭峥的腿无法救治,只是因为医生技术差。

  但当看到片子的那一刻,江悦才知道,还是她想得过于乐观了。

  膝盖以下,所有的筋骨几乎全部断裂,所以,谭峥就连膝跳反应也很难实现。

  也不是没有希望,至少还有一两处是粘连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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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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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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