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七零:我成了大佬出逃前妻>第9章 她她她竟然脱了大佬的衣服
  她又梦到了,那片荒山,那一股瀑布。

  荒山还是那一片荒山,瀑布还是那一片瀑布,只不过,更真实了。

  真实到,她似乎就站在喷泉底下一样,泉水激荡,浑身都湿透了。

  喷泉喷涌,清澈畅透,喷溅进嘴里的水珠还有点甜滋滋的,江悦忍不住张开嘴,喝了一口。

  嗯?

  她清亮的眸子一下子亮了起来,清甜,并且清凉得像是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水一般。

  可以说,这山泉水比某夫山泉标榜的山泉水,还好喝。

  江悦忍不住,又俯身喝上了几口。

  直到浑身都像是通了电一般畅快,江月才擦了擦因偷喝濡湿的嘴角。

  她抬头望去,荒山连绵数里,明晃晃的太阳晃得亮眼,根本没办法看清楚荒山的边界在何处。

  但这也进一步说明了,荒山有多大。

  江悦死死地盯着这一座山头,微微意动,要是她的就好了!

  明知道是梦,但是江悦还是忍不住,上去摸了一把。

  北边的土质松软,南边的土质偏粗硬。

  这么大的山头,最适合拿来种东西,种草药什么的了,还有她最爱的葡萄。

  但这终究是梦罢了,不知何时,眼前的景象就消失了,江悦也醒了。

  她微微叹了一口气,正要起床,她掀开薄被,却发现,上面多了一团黄色的东西。

  这是?!

  她的双手上,还沾染了黄泥!

  黄泥?

  那不是刚刚南边山头的土质吗?

  所以……

  “那不是梦!!……”

  江悦震惊,她倏地想到了今天早上的那一幕。

  明明今早,她也进入到了里面,但是那个时候,谭峥他老娘上门找事,她压根就没时间,也没往深处想。

  想到今早的操作,江悦猛地低头。

  手腕上的银镯子,依旧古朴精致,在午后光亮的照耀下,吸睛无比,她再次小心翼翼地触碰了上去。

  下一秒,只见她又回到了刚刚的荒山上!

  江悦站在山顶上,望着那无边无际沙漠化一样的山头,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她叉腰大笑。

  “这山头,都是我的啦!!”

  不怪她这副土财主的模样,实在是前世打工打到人发慌,偏偏为了那三瓜俩枣还得费心生存,熬夜熬得她生怕自己某天夜班回去之后,就一命呜呼了。

  现在拥有了一座山头,以及一条好喝的瀑布,江悦高兴到要发疯。

  想着那空空荡荡的山头,江悦决定拿今天抢回来的土豆和红薯做实验。

  她下了荒山,直奔院子。

  哐当好大一声,把谭峥吓了一跳。

  “江月,你在干什么?”

  江悦也没计较他刚刚的态度,拥有了一个山头的她,都觉得小乞丐一样形象的谭峥,顺眼多了。

  “谭峥,我要做山大王了!”

  “你……在发什么疯?哪里来的山……”

  头字还未出,院子中央喜滋滋的女人,一溜烟的就跑远了。

  谭峥的话卡在了喉咙里,他盯着那抹瘦削的身影,黑眸一凝,总感觉,哪里有点不一样了……

  江悦也没贪心,土豆和红薯各拿了三斤。

  她不仅吃过猪肉,还见过猪跑。

  她是孤儿出身,但被好心的爷爷奶奶领养之后,跟着他们过了很长的农村生活。

  可以说,她的童年生活,都是在地里度过的。

  六斤东西全都切成块茎状,沾上草木灰,全都种到了北边的荒山上。

  在这个世界有一个好处就是,她不用自己动手,她只用动动手指,就能把想要的东西施进土里,就跟游戏里的庄园似的,能一键种植。

  可能要等过一段时间,她才能验证,有没有一键收获这个功能,不过有没有,都不影响她的收获!

  总之,红薯和土豆种进地里之后,江悦就动动手指,将那垂落的瀑布引到了荒山上,将刚翻了的地给浇透了。

  只有地浇透了,庄稼才好养活。

  是以,江悦一点都不心疼水。

  江悦猜测,既然她穿越这个诡异的事情,都发生了。

  那这瀑布水,说不定,还有治疗的奇效?

  猜了不算,江悦便舀了一碗拿给谭峥。

  “这水是哪里来的?”

  水质清澈,透亮,而如今秋天,天旱,河里的水少得很,水质跟他以往喝的水,相去甚远。

  见谭峥直勾勾地盯着碗底,一副疑惑不解的模样,江悦心里一咯噔,难道他看出来了?

  她嘿笑两声,她含糊道:“给你的,你就喝呗。”

  谭峥把手里的碗推回去,“我不渴,你喝吧。”

  出师未捷身先死,江悦没想到他会这么不配合。

  一双晶润的眼睛充满了不可置信。

  但当她的视线,落到了谭峥微微泛起白皮的嘴唇上,她似是明白了什么。

  她痛快地接过碗,沉闷地灌了一大口。

  江悦故作轻松道:“那真是有点可惜了,今天的可是山泉水,甘甜滋润。”

  说到这,江悦适时地砸吧了一下嘴。

  粉色的嘴唇像被滋养过一般,粉嘟嘟的,如同三月枝头最粉嫩的粉梅,水光闪闪,让人忍不住看了又看。

  谭峥咬了咬干涩发白的嘴唇,瞥开了眼不再看。

  江悦见他没反应,果断地走出了房门。

  只是,在谭峥看不到的地方,她长呼了一口气。

  次日

  “你这是要把我带去哪里?”

  谭峥一双黑眸死死地盯着,面前一大早就把他拉起来,穿衣服换衣服的女人。

  “抬腿。”

  “我不要,你出去,你不说我就不换。”

  谭峥微微挣扎,避让开她的双手。

  这个站在他面前,快要把他扒光了的女孩,让谭峥黑脸一红。

  她到底知不知道她在干什么啊?

  “你不是说了要走吗?男女授受不亲,你现在这是在干什么?”

  “这点算什么,不就是男人的身子吗,我见得多了,你这算……”

  话还没说完,江悦突然看到了谭峥沉下去的脸。

  猝不及防的黑脸,江悦抖了一激灵,她怎么忘了,他可是谭峥啊!

  他可是让人闻风丧胆的谭峥,她她她都做了什么?!蜀南文学

  看到眼前的景象,江悦腿一软,恨不得给刚刚的自己,来上几大巴掌。

  她,竟然脱了大佬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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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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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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