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判断的依据当然不是随便看两眼核桃,把玩把玩就得出的结论。
最重要的根据,其实是两只核桃同样的棱上有刻字,虽然极其小,只有米粒大不到,可是方辰却看出来上面的‘石庵’二字。
石庵,稍微对刘墉了解的人就知道,刘墉字字崇如,号石庵,其流传的一些手书字画多有‘石庵’的款识,这是代表刘墉的标志。
说到这一对文玩核桃,方辰之所以肯定这不是后世仿造,其原因还真被安敏珊说中了,文献里有提到。
而这所谓的文献,不是什么正史,而是一本记事笔记,而笔记的主人叫做刘轩。
这刘轩虽然不是什么名人,在历史上也没有什么建树,不过他却让历史学者们对于乾隆时期的刘墉有了非常深刻的了解。
毕竟,刘轩可是刘墉的亲侄儿,对于一生无子的刘墉来说,刘轩这个侄儿就是他生命的延续。
在尽力想要让刘轩能继承其衣钵未果后,刘墉最后能做的,就是将自己全部身家留给刘轩。
当然,刘墉作为历史上有名的清官高官,一生两袖清风,视钱财如粪土,所谓的身家,也不过是比普通人略微丰厚一点罢了。
可是,刘轩原本就生性顽劣,刘墉生前,还遏制着他,可刘墉过世后,刘轩就彻底解放,释放本性。
声色犬马,纸醉金迷,不到半年,刘轩就花光了刘墉给他的所有积蓄。
眼看没办法继续浪,刘轩盯上了原本作为纪念的刘墉遗物。
这里就不得不说刘墉在生前的成就了,其为乾隆、嘉庆两朝重臣,官至吏部尚书、体仁阁大学士、太子太保。
此外刘墉擅于书法,在乾隆时期,与翁方纲、成亲王永瑆、铁保齐名,并列为乾隆朝四大书法家。
其还是清朝有名的诗人,著有《石庵诗集》,广为流传。
可以说,刘墉的一生,精彩又辉煌,后人多有追捧。
这也就使的刘墉被不少人敬重甚至热爱,基于这点,刘轩就想到变卖刘墉的私人物品来换去钱财。
先是最有识别度的书画,之后又是刘墉所用的一些物品。
说到变卖刘墉所用之物,就不得不说一则趣事。
据说最开始刘轩去一家风月场快活,结束之后要离开,却发现随身带的钱不够,有人提议他以物抵钱,刘轩就拿出来一块随身的玉佩。
原本以玉佩的质地和雕工,还不足以抵消他花费的钱财,刘轩就说明这玉佩乃是刘家祖传,并被伯父刘墉带了几十年的宝物。
结果当时就有不认识刘轩的人怀疑他说话的真实性,刘轩自然亮出来身份,证明一切,当场就有人出十倍的价格想要收购那枚玉佩。
也就是那次事件之后,刘轩真正意识到了刘墉的名头是多么有用,于是专门请了工匠,将刘墉用过的所有东西,都明明确确的刻上了‘石庵’二字,最后都拿来变卖钱财。
可以说,刘轩绝对是清朝年间有名的败家子,不过他在晚年时期却幡然醒悟,意识到了自己一生的失败。
于是自己写了一本记事录,记载了自己一生的荒唐行径,自然也把败光的刘墉之物记录其中。
这本记事录作为刘轩警示后人的东西,却不想被后辈当做了家族传承宝物,流传后世,最后辗转之下,到了国家博物馆。
方辰有幸看过这本记事录的印刷版,其中就有一对刘墉把玩过,被当做珍宝的文玩核桃。
而刘墉最后把这一对核桃交给了刘轩,刘轩最后却直接卖了。
这件事情在其记事录中详细的写过,那对核桃的一切信息,也有记录。
比如核桃的直径,比如重量,再比如来历……
那些记忆在方辰脑海之中跟如今似乎交织在了一起,肯定了手里核桃的来历。
所谓贝勒手中有三宝,核桃、扳指、笼中鸟,这里就说明了,核桃在清朝时期的受欢迎程度和份量,那可是只有权贵才能把玩的宝贝。
当然了,核桃也分谁玩,不同的人过手,其价值自然也不同。
就像刚刚安敏珊说的,这一对核桃乃是极品中的极品,以材质来说就已经独领风骚,少说也能拍卖个十来万。
要是再加上刘墉这两个字,那几百万绝对的轻轻松松。
此时,安敏珊居然用这对文玩核桃作为抵押,对于方辰来说,真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也因此,再随便把玩一番文玩核桃之后,方辰这次不用安敏珊提醒,就去到了包间门边,如同一只铁塔一样,伫立在了那里。
安敏珊愣了一愣,有些茫然的看向了方辰。
“什么情况?这个方辰怎么这么相信我,难道他能看出来那对核桃的真正价值?他有没有可能会鉴宝?”
安敏珊心里惊疑不已,不停的瞥向了方辰。
不过看了半天,安敏珊就摇头了。
“不可能,方辰才多大年纪,怎么会鉴宝,那可是需要几十年如一日研究才能掌握的能力。”
安敏珊当然不愿意相信方辰会鉴宝,在她眼里,方辰不过是一个打架厉害点、嘴巴损一点的小瘪三,不可能掌握那么高雅的鉴宝能力。
就在安敏珊头脑风暴的时候,方辰突然看了过来,发现了她一脸又是纠结又是怀疑又是鄙夷的表情。
“喂,安小姐,你是还有什么吩咐吗?”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方辰对上安敏珊的目光,立马就询问道。
安敏珊心头一跳,有些脸红,仿佛已经被方辰看穿了一样。
不过她不想表现出来,眼睛立马咕噜一转,而后故作冷淡的道:“那个……我渴了,你去给我倒杯水吧。”
安敏珊说话间,在随身背包里一抓,一只可爱的保温杯到了她的手中,向着方辰递去。
“安小姐,我有必要提醒你,我现在最多算是你的保镖,职责是保护你,可不是帮你端茶倒水。
你要是真需要帮忙,我不建议你专门雇佣一个保姆,当然了,你要是非要我,那也不是不行,就是要再加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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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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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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