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嫂子听完,竖起大拇指,笑着夸奖:“熙熙真厉害!安安跟寒寒也不错,等婶子换好衣服,给你们拿好吃的!”
来的时候,她特意做了一些麦芽糖。
吃货安安眼睛一亮,露出甜甜的笑容:“好吃的?”
李嫂子咧嘴一笑:“对,是好吃的。”
她换好衣服,翻开行李箱,将麦芽糖拿出来放在桌上:“这是婶子做的,婶子别的本事没有,做这个,绝对好吃!”
这可是她的拿手好戏,能不好吃吗?
安安不仅爱财,还爱吃,他一听说好吃,吧唧着嘴巴,口水都快流出来了:“次,次。”
李嫂子让宋老太帮忙找来勺子,弄了一小勺子放在安安嘴里:“来,尝尝好不好吃?”
安安尝一口,甜甜的,有点粘稠,跟他吃过的大白兔糖不一样:“好次,好次。”
熙熙也张嘴,去舔勺子:“好次。”
寒寒不爱吃这些,他这个小朋友很安静,除非安安跟熙熙带他玩,不然,他从不主动喊玩。
他看到熙熙跟安安都在吃,没一点兴趣,他靠在墙边,懒洋洋地看着大家。
李嫂子见他不吃,笑着比划:“你就是寒寒吧?当初走的时候才这么点,现在都知道走路了。”
寒寒离开甘市的时候还小,没什么记忆,对李嫂子说的话没印象,他呆呆看着李嫂子:“婶婶!”
姥姥说的,要叫婶婶,就是不知道是谁家婶婶。
李嫂子欸一声:“真听话,长的也好!”
三个孩子专捡霍团长跟落落的优点长。
当真是精致绝伦。
长大后,不知道要迷倒多少少男少女!
宋落樱下班回来,看到李嫂子,直接给她一个拥抱:“李嫂子,还是你有魄力,说来就来!”
李嫂子听到这话,可骄傲了:“那可不,我家那位不让我来,我跟他急!”
跟着落落有肉吃!
她不来,就是傻子!
宋落樱很喜欢李嫂子的性格,爱八卦又热心,又不爱占别人便宜,是个很好相处的人。
李嫂子是个闲不住的,第二天没下雨,她跟宋老太到处走了走。
把路线全记在脑海里。
一路走来。
宋老太看到好几个代理商。
她告诉李嫂子:“这些卖衣服的,都是在明亮那里拿货。
代理商不能在同一个地方卖,不然会影响销量。”
李嫂子把这些都记在心里,甚至还问宋老太:“宋婶子,你说我在哪里卖比较合适?”
她初来乍到,对京都不熟悉。
多问问,总比盲目行事好。
宋老太带李嫂子去了好几个地方:“刚刚带你看过的,都可以,你可以先观察几天,看看哪个地方人流量最多。”
李嫂子亲热地挽着宋老太的手:“宋婶子,还好有你,若不是你,我真不知道从哪里开始!”
宋老太笑:“都是自己人,不用客气。”
……
李嫂子观察了几天。
确定好地方。
就去宋明亮那里拿货。
她胆子大,第一天就拿了一千块钱的货。
摊子一摆,一吆喝。
没一会,便来了不少人问。
起初有人嫌贵,后来一听李嫂子说这些货都是港城来的,并且百货商场也有同样的款式,但质量没这么好,就心动了。
“老板,三十五一件,太贵,能少一点吗?”红色棉衣,是主打款,宋明亮进了上千件。
到目前为止,已卖出六百多件。
李嫂子可是在宋明亮那里学了几天口才的,遇到还价的,她知道怎么应付。
李嫂子一脸为难地看着买家:“同志,对不起,已经是最低价了,这款衣服在百货商场卖四十五,质量还没这么好。”
买家还是嫌贵,她离开摊位,回家的路上遇到一个穿红棉衣的同志,她追上去问道:“同志,这衣服,你在哪买的,多少钱?”
那人挺实在的,没有隐瞒:“百货商场,四十五买的,你要想买啊!
我跟你说,这衣服穿着舒服又洋气,今年很流行这款。”
女人摸了下衣服面料,没有摊位那件质量好,她说了声谢谢,拔腿就往家里跑。蜀南文学
她在柜子里翻出三十五块钱,又急匆匆往外跑。
等她跑到摊位时,那里只剩最后一件了。
“老板,这件给我包起来。”
李嫂子认出了她:“哎呦,同志,你来啦,这件衣服有点小瑕疵,我打算退的,你明天再来吧!”
女人问:“明天你还来吗?”
李嫂子点头:“来的,你明天什么时候来,我给你留一件,免得到时又没货。”
女人没想到李嫂子这么好说话:“中午。”
李嫂子点头,表示知道:“行,我等你。”
送走最后一个客人,李嫂子累得直不起腰。
但她又不得不感慨,大家的购买能力。
回到家,她把今天卖的钱数了一下,除去成本,赚八十块。
这钱比采药轻松多了,不用担心遇到蛇,也不用担心碰到野猪……
李嫂子看着手里的钱,激动地笑出鹅叫声,一天八十,一个月两千四。
妈呀,好多钱,比采药赚钱多了。
幸好没听她男人的。
还是跟着落落靠谱。
李嫂子迫不及待地跑到邮局,给她男人打了个电话。
她直接打到部队。
是师长接的电话。
“师长,您好,我是陈建军的爱人,麻烦喊他接下电话。”
当着面,她可不敢这么跟师长说话。
隔的远,胆子也大了。
师长让警卫员去找陈建军。
陈建军是跑着来的,他拿起话筒:“你还知道打电话回来?”
李嫂子嗤一声:“我到京都那天,就发电报给你保平安,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你知道我一天赚多少钱?”
陈建军顺着她的话问下去:“前面几天是熟悉环境,今天是第一天出摊,只卖了几个小时就卖完了,赚八十块。
幸好我没听你的。
这要是听你的,我一天哪能赚这么多!
男人啊!
只会影响我赚钱的速度。”
陈建军听到这话,是又惊又怒:“赚那么多?等等,你说男人只会影响你赚钱的速度?你是不是在嫌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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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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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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