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连宁宇都如此吝啬?你们可愿意让我进去找找?”桃花仙斜睨了这两个吝啬鬼一眼。
一找,还真找到了一只羊肉,是阮小萌从海城带回来的,大家都在忙着吃,都没时间拆开。
一箱一箱的牛肉,少说也有上百公斤,通体呈深红色,脂肪呈黄色,绝对是极品牛肉干!
冬天来临前,秋天的时候,牧民们都会宰杀一些绵羊,以备冬天吃。有些是装在罐子里,有些是装在绵羊肚子里,有些是装在雪地里,有些是晒干。
这可不是腌猪肉,不需要加盐和调料,直接挂在晾晒的地方,让羊肉在晾晒中晾晒。现在是秋天,北方的气温本来就比较低,自然是吃不坏的。
这些肉干可以存放很长时间,最多五年,最多五年,但一年比一年好吃。
而另外一个盒子里,却装着很多大大小小的塑料袋,每个塑料袋上都写着一个名称。光从这几个字就能看出这是阮小萌写的,这几个字写得很潦草,很潦草!
所有人都很想看看,阮小萌的背包里面,到底装了些什么。这种感觉很眼熟,就好像是送快递一样。
老大宁宇的背包就比较一般了,只有几件白色的衬衣,几条黑色的裤子,两条白色的内裤,两条白色的鞋子,一把锋利的刮胡刀,以及一些男人用过的小裤衩,以及一些小袜子之类的玩意儿。
礼物很简单,但是却很有感情,众人看着,纷纷摇头,阮小萌终于长大成人了。
而小龙哥手里的袋子里面,也装着几件衣服,以及几块小龙最喜欢的朱砂巧克力。还有一款最新型号的游戏机,小龙哥没什么其他的嗜好,平时就是在家里看看电视和打个游戏!
大勇带来的衣服有些特殊,但都是进口的,上面还写着calvi两个字。
这一幕,让苟三爷羡慕不已。要不是这件衣服实在是太大了,他都想抢过来了。
“原来国外的姑娘都是这样体贴的。”余小玉一看就知道是拉罗给她做的。
“那你看!”大勇很有自知之明,但还是忍住了。
“你先不要得意,这些都是女朋友送给男朋友的礼物,看她那样子,就知道你是她的男朋友,呵呵,到时候你可就惨了。”余小玉一脸得意。
“怎么回事?要不要吃点糖?”小龙哥看着那两个扁平的小箱子,拿在手里仔细的看了看,确实有一股淡淡的香气,但又不是什么甜食。
“我靠!该死的老狐狸!等我回来,非杀了他不可!”大勇顿时急得满头大汗,一把将小龙哥手中的小箱子抓了过来,放在自己的口袋里。这尼玛是什么杜蕾斯!
小萌和拉罗这两个姑娘,哪有为他预备这种东西的道理!毫无疑问,这一切都是李轩秋那个该死的老家伙搞的鬼,如果不是因为他,我早就把自己的脑袋割下来送给他们了!
在余小玉和小龙哥面前,他们都很害羞,但还是忍住了,忍得很辛苦。
而大蠢的那份,则是一大坛子的野蜜,众所周知,熊儿最喜欢吃的就是蜜,只有阮小萌还记得。
没人敢去看余小玉的背包,里面装的都是女生的。余小玉倒是很大方,她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大家,但她还是很谨慎的。
慕云的一款又一款的化妆品,让余小玉笑的合不拢嘴,又拿了一块破破烂烂的小镜子给她看,看的她眼睛都红了。
那可是阮小萌最珍贵的东西!这是小萌上岛时,从背包中拿出来的东西,从她走后就随身携带着。んτΤΡS://Www.sndswx.com/
她拿起一本书,翻开一看,是小蒙写的:“余小玉,我认得你!”
署名是一个小小的怒气冲冲的表情,阮小萌在发火的时候,也是那么的可爱。
阮小萌又不是真正的笨蛋,她只不过是懒得学罢了。就像唐源说的那样,你能看穿我,我就不拆穿你!
只是,她到底是从哪里看出来的?
余小玉觉得自己的智商,要比阮小萌高出一百个档次,但事实证明,她的智商,远远不是她能比拟的!
又是震惊,又是感激,又是愧疚,各种复杂的心情,让她有些不知所措。
“什么?我也是。”苟老三和阮小萌只见过一次,连一句话都没说,却没想到,她竟然还记得自己!只是一些简单的衣服,唯一值得注意的,就是一根尺子,以及一些裁缝的剪刀。
“我只是随口一说,她居然还记得。”
原来平时大大咧咧的女孩子也有如此细致的一面,不愧是人人都爱的人。
“又是一份?”当她的目光落在那封信上面的时候,却是微微一怔,只见那封信上面赫然写着“桃哥”两个字。他和阮小萌根本就不认识,更不要说关系了,甚至连面都没见到!而且,他又不是什么穷困潦倒之辈,阮小萌为什么要给他送礼?
他的心脏扑通扑通直跳,双手都在发抖,将袋子打开,只见一个小小的行李箱之中,赫然放着十瓶华夏最好的葡萄酒!
嗯?阮小萌果然是看穿了我的小心思!这是何等的体贴?
原来,人并不都是傻子,宁宇也好,阮小萌也罢,都是如此。所有人都喜欢阮小萌,哪怕是异族也一样。
阮小萌一开始就不喜欢桃花仙,因为她一直在这里混饭吃,实在是太烦人了!不过渐渐地,他对这家伙也有了几分好感。
大勇告诉我,他是一个很好的人,虽然表面上很嚣张,很嚣张,但实际上,他对所有人都很好,甚至还帮过我们很多次。
而且,我弟弟已经将他当做了最好的朋友,我弟弟的朋友,就是我妹妹的朋友!
皎洁的月光和漫天飞舞的雪花,交织在一起,让这间茅屋里里外外,都亮如白日。一群人坐在庭院中的一张石头桌上,一边喝酒,一边吃饭,一边欣赏月亮,一边聊天。
这些人似乎并不惧怕寒冷,但每一次说话,都是口吐白气。
以前余小玉害怕寒冷,是担心自己的行踪被人发现,没有动用内力,但是这一次,她没有任何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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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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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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