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温晓晓裴宴淮>第115章 削土豆
  次日。

  温晓晓拉着路初尘两人去附近超市狂欢购。

  等到了超市,两人直奔生鲜区。

  路初尘才明白温晓晓的用意。

  温晓晓负责进货,路初尘负责推车。

  超市早市非常热闹,一堆大爷大妈在生鲜区疯狂采购,两人混在其中,成了极为醒目的存在。

  路初尘的身高优势,在抢极品五花肉的时候,得到了充分体现。蜀南文学

  要不是温晓晓的心血来潮,路初尘这辈子都不会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不仅会跟着亲妈一起来超市赶早市,还会和一群大爷大妈抢物资。

  她买了一堆食材,他成了免费劳动力。

  付钱的时候,路初尘正准备付款,却被温晓晓拦下。

  “等下,扫我的,我来,我有钱。”

  语气极为豪横!

  ƪ(˘⌣˘)ʃ优雅。

  路初尘不解:“?”

  犯花痴的收银员:“?”

  温晓晓真诚地解释说:“我想花自己的钱,给你和幻幻做顿饭。”

  闻言,明白她的心意后,他温柔说:“好。”

  路初尘时隔多年,再次体会到了,别人埋单的快乐。

  温晓晓也是时隔多年,再次体会到,花钱能花的这么开心。

  ╰(*´︶`*)╯舒服~

  昨晚在网吧门口,李程飞告诉她不少顾幻的喜好。

  其中就包括一点,泡面并不是顾幻的最爱。

  泡面出镜率如此频繁,无非是因为,这是他最便捷、最便宜的习惯性选择。

  其实,顾幻很喜欢吃肉。

  和温晓晓一样是个无肉不欢选手。

  虽然一个月吃不到一回。

  温晓晓同志总算找到了自己和顾幻饮食上的共同点。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想要赢得男人的心,就得先征服他的胃?

  这句话,她觉得应该适用任何年龄阶层的男人。

  既然如此,不露一手,说不过去了。

  温晓晓最喜欢吃的菜是红烧肉。

  而她最拿手的菜,也是红烧肉。

  以前逢年过节,妈妈总会做给她和爸爸吃,后来跟着爷爷奶奶住,奶奶逢年过节,也会做给她吃。

  妈妈和奶奶手艺,从口味上来说,并无差别。

  都是她熟悉且喜欢的味道。

  所以,这道菜对温晓晓而言,不仅仅是单纯喜欢这么简单。

  它代表着妈妈的味道,更是家的味道。

  红烧肉里,有父母之爱,有家庭温暖,或许,这就是为什么,她格外钟爱红烧肉的原因。

  而现在,她也想把这份爱,传递给自己的孩子们。

  酒店套房里是有厨房的,最开始,她打算在套房的厨房做。

  可惜套房里的小厨房过于干净,只有灶台和微波炉,其它什么也没有。

  对了,连把像样的刀也没有。

  而去超市的时候,温晓晓光盯着五花肉鸡蛋土豆,忘买其他。

  她看着空空如也的厨房,扭头对路初尘说:“儿子,完了,没有刀。”

  路初尘:“……?”

  虽说巧妇难解无米之炊。

  但是!

  巧妇也难解无炊之米啊!

  \(`Δ’)/这可咋整?

  路初尘当即说:“无妨,我刚刚跟酒店厨房打了招呼,一会儿备好菜,带您去那边做。”

  温晓晓眼神一亮,惊喜又感激地说:“你简直就是我的哆啦a梦!”

  已经听惯妈妈奇奇怪怪话的路初尘,闻言,莞尔。

  以前,他出差住在酒店套房,除了办公,就是开会。

  今天,他在自己亲妈的带领下,开辟了新项目。

  削土豆!

  霸总开会你可能见过,但是霸总带着金丝眼镜,面无表情的拿着水果刀,正襟危坐的削土豆你见过吗?

  简直是老太太坐大花轿,头一回。

  我们路总也是三十年来头一回干这事儿。

  不过,和自己妈妈一起削土豆,他乐在其中。

  忽略掉他们手里的土豆,画面异常和谐。

  唯一的美中不足可能是,路初尘得到亲妈真传,那个土豆皮,削的略厚。

  温晓晓将去皮洗干净的土豆重新装回透明包装盒里。

  路初尘跟酒店打了招呼,然后在酒店管理的带领下,跟着手里提着食材的路初尘前往二楼餐厅。

  不愧是星级酒店,二楼餐厅很大,厨房也很气派。

  工具食材应有尽有,总厨已经全副武装早早等候。

  美曰其名,打打下手。

  温晓晓系上围裙,洗完手,一切准备就绪。

  她仰头说:“初尘,你要不,还是去外面坐着吧?”

  路初尘柔声说:“我留下来帮您?”

  温晓晓为难的说:“你又不会做饭,而且这有大厨帮忙呢!厨房油烟味重,很熏人的,一身味儿,懒得换衣服。”

  路初尘不以为意。

  温晓晓只好说出实情,“其实,主要是你在旁边盯着,我紧张。”

  路初尘微愣,勾了勾唇,无奈妥协:“那好吧,您辛苦!”

  久不下厨,技艺生疏。

  温晓晓按照记忆中,奶奶的做法,切好食材,五花肉焯水捞出。

  然后,换锅烧油,加入砂糖姜片吵至糖色,放肉翻炒,再加入葱段、八角、酱油等香料佐料,香味成形,随着“呲”的一声,冷水没过肉块,热浪烟雾旋转升腾。

  小火慢炖半小时,加入土豆块,以及事先煮好剥壳花刀的鸡蛋,再加适量盐和热水,进行炖煮,大火收汁,约莫二十分钟后,起锅。

  整个厨房都充斥着诱人肠胃的味道。

  耗时一个半小时,在总厨的保驾护航下,温晓晓总算成功做出记忆中的红烧肉。

  一锅红烧肉,被一分为二,一半装进事先买的保温盒,另一半装盘洒葱。

  当系着围裙的温晓晓,端着瓷盘,笑盈盈的从厨房出来的时候,路初尘仿佛看见,自己曾经羡慕的普通人的童年,在三十五年后重现,他终于成为了主角之一。

  大厨在完成任务后离开,可供百人就餐的餐厅,此时只剩下他们母子两人。

  路初尘坐在靠近后厨的第一个餐桌。

  温晓晓将热乎的餐盘放在桌上,揭开金属餐盘盖,故作惊喜的手一伸,说:“当当当当~”

  “温晓晓牌红烧肉,请品尝。”

  温晓晓傲娇自信的眨眼说:“你可是第一口喔?”

  路初尘扬起唇角,颔首,绅士而优雅的开口:“我的荣幸。”

  他的回答让温晓晓非常受用。

  不过,心里没底的温晓晓,还是给他打起预防针。

  “刚做出来,想着让你吃第一口,所以我没尝,如果不好吃,你直说别强忍,我们出去吃别的,免得害了你,又害了你弟弟。”

  路初尘闻言,眼底笑意更深,“好。”

  经过温晓晓多次训练后,他已经能够很自如地吃红烧肉了。

  当然,肥肉依旧是生吞干咽,不过,神情却能做出一副享受的模样。

  刚准备下筷。

  “等下!”

  温晓晓突然出声制止。

  路初尘手里一顿,疑惑的抬眼问:“怎么了?”

  她连忙转身往厨房跑,边跑边说,“我忘记盛饭了,吃红烧肉怎么能少的了大米饭,等着我马上就来。”

  很快。

  刚冲进后厨的温晓晓,火急火燎的端着两碗大白米饭疾步而来。

  她语气欢快,“开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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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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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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