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兽世小确幸>第167章 到达
  猩蹄见状,笑的谄媚,问虎山:“虎山,你们看,对这绿石有兴趣吗?”

  不等虎山回答,他接着说:“我记得你是有伴侣的是吧,要不要换一些回去讨伴侣欢心,还有虎力,不是也没结侣吗,到时候拿绿石讨好雌性,他的伴侣不就有了吗。”

  虎山不为所动,想到鹿虎刚才给他使得眼色,他说:“我们要这绿石没用的,刚才你哄骗我们部落的幼崽,用这破石头,换兽皮,我都已经不跟你计较了!怎么,你是觉得我跟幼崽一样好骗?”他像是怒了

  猩蹄连忙摇头,他解释道:“我不是想着、想着你们部落的雌性会喜欢吗?”

  虎山瞟了他一眼说:“不用了,我们部落的雌性对这些兴趣一般般,既然事情了结了,那就走吧。”

  说着他对身后的队伍吼了一声,带着人越过猩猿部落,往蛮牛部落赶去

  猩蹄被虎山这说翻脸就翻脸的态度给震惊到了,直到大荒部落走到他们前面,他都没反应过来

  猩叶小心的问:“阿哥,我们还走吗?”

  猩蹄说:“走,天快黑了,我们得赶到下一个水源处才能休息,正好,跟着大荒部落,安全有保证。”

  说着,他走到族人前面,带着队伍跟在大荒部落后面,不过他也不敢跟的太近,要是被虎山发现,他们又要大出血了

  另一边,熊地和鹿虎走在队伍里,跟着身边的狼格说:“这绿石虽然没什么用,但是用来给花花打一个手镯还是可以的,玉养人,对身体好。”

  狼格疑惑:“玉?”

  鹿虎解释道:“就是石头里面的绿色,在我们东陆这种绿石被称为玉石,是打首饰的最佳选择。”

  鹰荻也凑过来,她疑惑的问道:“首饰?”

  鹿虎也不跟他们解释,在熊地的脖颈间摸索了一下,摸到了一个兽皮编成的绳子,他把绳子拽起来,底端穿着一枚戒指

  就是洞房花烛时鹿虎给熊地戴上的,熊地经常变换兽形,不方便带在手上,鹿虎就用兽皮给他穿了一下,让他带在脖子上

  鹰荻和狼格一脸稀奇的看着熊地脖颈间挂的小圆圈

  鹿虎给他们解释:“这是我用普通石头给熊地阿哥刻的,戴在手指头上的,你们可以用玉石给花花刻一个,让她长年累月的戴着,可以养人,而且我们东陆都说,玉可以挡栽的。”这是他外婆告诉他的

  两人听到挡灾来了兴趣

  狼格问:“挡灾,怎么个挡灾法?”

  鹿虎心想,这在现代就是个传说,他怎么知道,不过他说:“这在东陆是个传说,具体也没人证实过,不过,据说,玉带在手腕上好好的,没磕没碰,毫无预兆的碎了,就是在给你挡灾。”

  狼格和鹰荻也不失望,既然有传说,那肯定是给别人挡过灾,不过,他只拿了三块,说道:“剩下的两块你留着吧,要不是你,我们也不知道这些。”

  鹿虎也不客气,他说:“那我不客气了,到了交换会上,我们再去找猩猿族换也不迟。”

  说起这个,鹰荻好奇了:“刚才为什么不和他们交换?”

  鹿虎给他解释:“我们要是刚才就提出交换,那个猩蹄肯定狮子大开口,反而是刚才我们表现出不屑一顾的样子,到时候再去交换会上换,他只以为是我自己喜欢败家,而我一个未成年又有多少东西呢,他们肯定不会乱开价的。”

  凑过来的虎力,听到了鹿虎的这一番解释,忍不住赞叹,鹿虎不愧是虎翼的幼崽,比虎翼,还要精明

  蛇纹也夸道:“鹿虎,你真聪明!”

  鹿虎得意的笑了笑,开玩笑,他可是拥有现代记忆的半兽人,八百个心眼子那是基操

  不过,鹿虎又问:“阿伯,猩猿部落在哪啊,是个什么样的部落?”

  不等虎力回答,蛇纹就抢答道:“猩猿部落是个中型部落,有一百多个兽人,兽形大多为星星和猿猴,这是他们部落名字的由来。”

  虎力补充道:“猩猿部落在大荒部落和雪山部落中间,所以会跟我们遇到。”

  鹿虎了然的点点头,他知道雪山部落,雪山部落也是个大型部落,因为挨着雪山而得名

  虎力接着说:“猩蹄那家伙最狡诈了,就像这次,他拿出来赔罪的兽皮,全是次等货,所以阿父才不满意,而他说的多珍贵的绿石,肯定也没那么珍贵,到时候如果你想要,可以狠狠的宰他一次。”

  “我知道了,阿伯。”

  走了大约三个时辰,他们才找到了一处水源,天色不早了,虎山让大家停下休整,他带队出去狩猎,狮条留守

  今天虎山他们运气不错,竟然遇到了角兽群,可惜人手有限,抓了六只以后,只能遗憾的放弃了剩下的

  有牛肉,鹿虎就不打算吃烤肉了,他和熊地一起找了个石板,搭了个简易灶台,把石板刷干净,放到灶台上,做石板牛扒吃

  狼格最近这一段时间吃烤肉也是吃的够够的,由奢入俭难啊

  他拉着鹰荻凑了过来,冲着鹿虎说:“我们也来搭伙。”

  刚收了人家两块翡翠原石,鹿虎也不好意思拒绝,说:“来吧,欢迎。”

  狼格满意的点点头,至于熊地的意见,那不重要

  四个人坐在一起,围着石板煎牛扒吃

  吃腻了烤肉的族人们全都有样学样,找了块石板,三三两两的围在一起,煎牛扒

  吃过了晚饭,时间已经不早了,月亮都挂在天空正中央了,他们收拾了一下,铺上兽皮就睡了,明天还得赶路呢

  第二天的早晨,依旧吃的是煎牛扒,吃过了早饭,族人们整装待发

  虎山说,这一片树林,今天傍晚就能穿过,到时候我们休整一夜,明天晚上就能到达蛮牛部落了

  族人们听的全都精神振奋,这将近十天的风餐露宿,不止熊地,他们每个人都疲惫的很,就连虎山的毛毛上都灰扑扑的,没那么有光泽了

  在野外,可不能轻易洗澡,万一水里有什么毒蛇怎么办

  又是一天的赶路忙,果然,越走树木越稀疏,众人的精神越振奋

  傍晚时刻,他们走出了树林,面对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草原的尽头是暖黄色的希望,让在树林里走了八九天的族人们心旷神怡

  虎山说:“我们在草原边界休整,明天出发前往蛮牛部落,这里没有水源,大家都节省着点用水。”

  随后他让狮条带着族人去狩猎,吃完了饭,他们早点休息,明天一早出发,到了蛮牛部落在好好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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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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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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