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宁在现代用过手推车,对于这效果是早就心知肚明的。古代能把手推车打造到这个程度,已经很不错了。
大李子试了试,惊喜道:“娘亲,我也能推动,以后我和弟弟两人打水,就可以把水缸装满了。”
二李子也跃跃欲试,和哥哥一起推,同样惊喜:“真的不用费很大力气,这个小车真好。”
沈宁欣喜之极,总算可以省点力气了。前些天为了挑水,受人嘲笑不说,肩膀都被扁担无情地压得红肿,疼痛得很。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一路上再遇到来挑水的人,他们都惊讶地发现,连大李子这个小孩都能推动满满两桶水,这才知道这手推车的妙处。
但是,妙归妙,还是太贵,还是靠自己多出点力吧。
村人无一这样想。
装满了水,母子四人又去砍柴。沈宁无比想念现代的运动鞋,轻便,不累脚,然而在此,只能穿布鞋。她悄悄地系统花了二十文,买了双老北京布鞋,系带的,里衬是舒适透气的棉布,还不错,便宜好穿。
要是能堂而皇之穿胶底鞋,防水的,那就好了。比如解放鞋?哈哈,没想到解放鞋都成了她可望而不可得的奢侈物件了。
这一次虽然砍柴还是慢,但是,可以轻松地把柴火推回去了呀!
在山同的路上,又碰到了同样来砍柴的江泰,他惊讶地看着那手推车,沈宁内心愉快得很。
“这是哪里买来的?”江泰忍不住问出了口。
“是我想出来的。挑水挑柴这些活儿,我实在干不了,就想着怎么能省力一些。找铁匠做了个轮子,又找木匠做了这个车架,很省力。”沈宁不禁有点得意洋洋。
“江叔叔,你想不想试试?”小李子更是骄傲,极力邀请江泰。
江泰也甚是好奇,接过手推车,一推才发现,果真省力,而且还能掌控方向!
“做一个这手推车要多少银钱?”
果然,无论是谁,最关心的还是这价格问题。
“一共一两二钱银子。”沈宁还是很快活。
江泰心想,果然很贵,是这不会过日子的三牛嫂子的行事风格……但是对于她来说,又很划算,要不然,家里也没个男人,重活怎么办?
“贵是贵了点,但你用正好,能省很多力。”
沈宁有点惊讶,这是第一个觉得她这手推车不是浪费,而是实用的人。
“你可有想法要买一个?”沈宁不自觉地打听。
“我?我不需要……砍柴挑水,我都行。”江泰呐呐的。
沈宁才反应过来,给他推销这手推车,不就是在问卖馒头的人饿不饿吗?
她尴尬地笑了笑:“没错,我用正好,你不需要。改日要是在山上碰到了,我再给你馒头,今日我没准备呢。”
江泰连忙拒绝:“三牛嫂子,你给我那么多馒头了,我再也不能收了。”
“你就不要见外了,那日你给我砍的那担柴,能烧好多天,几个馒头算什么。”沈宁说完,带着孩儿们离去。
江泰走了几步,回头去看,三牛嫂子和孩子们一边推着车后,一边笑眯眯地说着话。阳光酒在他们身上,只觉得这一幕很是幸福。
她真是个善心的人,对不是亲生的孩子都那么好,对他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也那么好。他这样想着。
现在没人叫她丑媳妇了,其实,看习惯了,也不觉得她丑。相反,跟她说话时,就会觉得她的神情很生动,有种鲜活的力量。但是她又不是村里长舌妇们那样,眼里闪烁着八卦光芒。总之,她是平和,温柔,而又生动的。
江泰胡思乱想着,忽然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想到哪里去了,怎么好端端地想到三个娃儿的娘去了,何况,那还是个寡妇。
沈宁母子四人推着柴往家走着,碰到了李小玉。今日的她也是明显精心打扮过的,穿着豆绿色的衣裙,虽然不是什么好布料,也仅仅是粗棉布,但一看就是新的。
她狠狠地盯着母子四人:“哼,懒婆娘,都快饿死了,还有钱做这劳什子的车。”
沈宁白她一眼,懒得和她多说,继续往前走着。
“我三哥就是被你磋磨死的,你这只懒猪婆娘。”李小玉气得哇哇大叫。
沈宁回头过盯着她,眼露凶光:“你身上的衣裳,还是用着你三哥死去的抚恤银买的吧?你三哥就是被你们老李家逼死的。我们母子才花到他几个钱?你这只吸血虫,还好意思跳出来叫。”
“粗俗,无礼,丑婆娘。”李小玉跳脚骂起来。
“你真像一只菜青虫,又黑黢黢的,还以为自己美得很呢。”沈宁可不惯着她,跟她对骂。
李小玉气得快哭出来,到底她也只有十几岁,又是最爱美的时候,好不容易精心打扮了一番,却被骂成“黑黢黢的菜青虫”,又怒又委屈。
她一跺脚,往后山上走去。
“小姑怎么好像去后山了?她从来不上山的。”二李子觉得有点奇怪。
至于娘亲刚才和小姑对骂的事儿,反正娘亲没吃亏,相反还骂赢了,三小只也只会高兴。
沈宁心思一动,刚刚江泰才上山,小姑子又跟着去,莫不是有什么想法呢……
但是,关她何事?若是男有情女有意,那就是他们一对的事儿;若是男无情女有意,难道一个那么大的男人,还拒绝不了这事儿?
李小玉有点懊恼,跟这个又懒又丑的婆娘费什么口舌?她候了大半天,总算逮到了江泰,不错眼地看到他往后山上去了,她也马上跟上去才行。
一路气喘吁吁地爬到半山腰,循着砍柴的声音走近,看到江泰半敞开衣领,满身大汗挥着柴刀,结实的肌肉像石块一般。他的面部自有一种坚毅,线条流畅而俊美。
李小玉不禁看痴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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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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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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