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成胖穷丑后,我带系统种田逆袭>第118章 人生得意须尽欢
  沈霜带着小云朵坐牛车回大塔村,两人打着赌。

  “你猜这回,你娘亲是否又趁我们不在,又买了不少东西?”

  小云朵咯咯笑:“有可能哦。我娘亲最喜欢买东西啦。”

  令两人没想到的是,沈宁倒是没有买东西,但是!她竟然自己谈妥了彩礼银子!

  连沈建生都感到无语:“昨儿个师傅带我去了隔壁村,不在家,你怎地就自己去谈了彩礼。父亲不在这,也该由我来谈。”

  沈宁倒是不在意:“我自己谈有何不妥?这不是谈好了吗?”

  虽说沈宁是长姐,沈建生总觉得自己是长子,家里姐妹在大事上,都应该由他来出头。

  再说,一个女子,自己谈彩礼……总有点,不像那回事儿。

  女子,不是应该娇羞一点儿……

  偏偏沈宁还调侃他:“你不要着急,以后你要成亲了,你也有机会去谈彩礼。”ΗtτPS://Www.sndswx.com/

  一屋子的人都哈哈大笑,气得沈建生跑了出去,去挑水了。

  沈霜促狭道:“姐,十二两银子,得个这么好的姐夫,也算值了。”

  “那是。其实,别说十二两银子,就是二十两,三十两,也是值得的。”

  沈宁在心里补充,其实哪怕一百两银子,也是值得的。虽然她并没有那么多银子。

  沈霜认真地考虑着:“我觉得超过二十两就不太值得了,二十两银子,不是他,也能招到其他人。”

  沈宁连忙打住,这是怎么回事?自己有点像后世那些对彩礼讨价还价的男人了!

  难道江泰只值十二两银子吗?或者说只值一百两银子吗?

  银子都是浮云,她对江泰的感觉和感情,才是珍贵的。

  小她六七岁的他,却不顾忌世俗眼光,愿意因为她而退亲,愿意因为她而入赘。

  这样一份真挚而热烈的情感,她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呢?

  爱情,在任何时候都是奢侈品,前世她未能拥有,这辈子却能轻松得到,何德何能呢?

  沈宁暗暗告诫了一番自己,不能得意忘形,不能忘本,更不能像那陈世美。虽然自己出了一点儿银子,但绝对不要去物化对方。

  姐妹俩正闲聊着,江泰却又上门了,大大方方,堂堂正正。

  沈霜促狭一笑,带着小云朵退下了。

  “你怎么过来了?”

  再见到江泰,沈宁有了点羞涩,和以前的大方自在完全不同。

  这个人,即将成为她的夫婿!

  江泰看到她脸上的红云,很是满意。

  只有心悦他,才会害羞。

  “我之前也攒了点银子,这下都放到你手里。到时你还要给彩礼,要花费那么多。”

  说着江泰就把四两二钱银子都放到她手里。

  沈宁连连拒绝:“那怎么行,这是你自己攒的,自己花用吧。我手里有银子呢,放心吧。”

  “我怕你娶我会有压力呢。”

  江泰好事将近,春风得意,一向沉默寡言的他,在沈宁面前,竟变得爱说爱笑起来。

  沈宁硬是要把银子还给他:“我真的有银子。这银子你自己拿着傍身,以后,以后你赚的银子,可以交予我保管。”

  说着说着,沈宁的声音几不可闻,江泰哈哈大笑起来。

  “那行,以后咱们赚到的银子,都由你来保管。”

  沈宁看到江泰身上穿的棉袄明显是旧的,带着他走到存放棉花布匹的房间,让他选几匹布。

  江泰看着那么多的棉花,也惊讶地张大了嘴。又想到婶子们一贯都在说沈宁是个手缝宽的,不会过日子的,他浮上笑意。

  沈宁真是个爱买东西的,但是,她高兴最重要。

  再说,个个说她手缝宽,但她的财运就是好。似乎她手缝越宽,倒越能聚财。

  “你可别再唠叨,沈霜和建生已经唠叨我几次了,买了这么多,都是要用到的。咱们拿几匹布去,让张嫂子也给你做两件棉袄换着穿。”

  江泰笑道:“给我做一身就行,我身上这件还能穿呢。”

  “不行,看着就不保暖了,这都是新棉花,穿着暖暖和和的。”

  拗不过她,江泰选了匹深松绿的,沈宁又给他选了匹芦穗色,两人一起,拿着布匹和棉花,去找张嫂子了。

  一路上,碰到其他村人,两人也大方地一起打招呼。

  虽是有些奇怪,但由于沈宁如今在村里很有些地位了,也没人质疑。

  倒是沈宁主动说起:“我们要定亲了。”

  村人大惊失色,陡然拿到了这第一手八卦,一时之间倒没能接上话。

  哪知江泰又笑道:“我将入赘沈家。”

  这两人的一人一句,就如两个惊雷,迅速在村里炸开。

  偏这两人说完了,也不详细说说,就那样径直走了。

  这两人即将定亲!难怪这般公然地出双入对。这段时间比较平静的村庄,霎时间就有了谈资。

  “嫂子,这两匹布,等你有时间了,给江泰做两件棉袄。”

  一边说着,沈宁一边像往常一般,把布匹和棉花递上。

  张嫂子也没能及时管理好表情,嘴巴张大,成了一个o型,沈宁笑出声来。

  待两人又一人一句,说了他们即将定亲的事情,张嫂子连忙恭喜:“哎呀,你们真是天生的一对,真是再好也没有的喜事儿了。我常就在这想着,到底怎样的人品,才能配得上沈宁妹子。江泰,还得是你,除了你,咱们村里再没有谁适合了。”

  沈宁笑弯了眼,连连表示感谢。

  事实上,她不知自己怎么了,一看到人就很想炫耀一下:老娘要成亲了,而且还是人品样貌都不错的江猎户。

  但是,她的心里太过喜悦,也根本不想去压制这种喜悦。

  蓦地她明白了那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她也这样念了出来,却听到一声“好诗好诗”。

  沈宁转头一看,却是那读书人韦德。

  韦德一脸激动:“沈大姐,这诗是何人所作?如此精妙绝伦!”

  沈宁呆住了,这个架空的时代,竟然不知李白?

  “我也忘记了是哪本小册上看到的了,觉得特别好,因此记住了这两句。只知是诗人李白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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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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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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