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一套破烂衣服穿了太久,衣服上已经沾了不知道皮肤分泌的油脂和脏污。
初初点燃时,只冒烟不起火,燃烧得很是艰难。然而不过片刻之后,那堆破烂布条上便燃起熊熊火焰。
罗明珠使劲捂着鼻子,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忍住呕吐的欲望。
等到终于将这堆破烂衣裳烧干净,她挖了一个小坑,把灰烬掩埋起来。
又在原地静待了半个时辰,她回到小乞丐们洗澡的地方附近,隔着一段距离喊道:“小虎,你们洗完了吗?”
“还没有——”小虎慌里慌张的声音传来。
又等了好一会儿,听到小虎喊着‘好了’,罗明珠回到岸边。
一群小光头摸着身上的干净衣服,喜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他们身上穿的这些,是罗明珠托孙木蓝弄来的旧衣服。虽然是旧的,但一点破损也没有,只是洗过几水之后,颜色有些暗淡了而已。
这都是孙木蓝自家或亲戚家孩子替换下来的衣裳。原本就不脏,罗明珠拿回来之后又重新洗了一遍,还用开水烫了一遍消毒。
给他们买衣服倒不是买不起,但犯不上花这个钱。
小乞丐们从来没穿过这么好的衣服,干净的、完整的、没有破烂飞边的衣服。
他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咧着嘴笑个不停。
因为身上的污垢太厚,平时看着黑乎乎的皮肤,现在直接白了两个度。再加上剃光了头发,看着跟原来大不相同,甚至可以说是判若两人。
漫说是罗明珠,就是他们彼此之间也有些不敢认了。
“小虎哥,你长得还挺白的呢,嘿嘿嘿。”
“豆子,你闻闻我身上是不是香香的?”
“我不是豆子,豆子在那里。”
……
听着他们叽叽喳喳乱七八糟的对话,罗明珠不由得扑哧一笑,“你们看起来好像不太熟的样子。”
小虎抚摸着自己的光头憨憨地笑着,“以前浑身都是灰,看不出来长啥样。冷不丁洗干净了,还有点不习惯呢。”
“恩人,我觉得浑身轻飘飘的。”
“能不轻吗?刚刚从你身上搓下来那么多的灰,那水都变黑了。”
“你比我身上的灰还多呢!”
小乞丐们你一句我一句的,显得有一种莫名的兴奋激动。
向小虎确认所有人已经清洗干净后,罗明珠将准备的巾帽挨个发给他们。小乞丐们连忙戴上,遮住光溜溜的头皮。
好不好看是次要的,冷不丁没有了头发,这头皮还有点凉飕飕的呢。
大大小小一串七个孩子,还个个戴着巾帽,这场面看上去十分招人眼球。罗明珠领着他们朝家里走,惹得身旁经过的路人俱是诧异无比。
有一位面善健谈的老大娘忍不住问道:“我瞧着你年岁不大,这么多孩子,不全是你生的吧?”
罗明珠不欲与人多说,只笑着回了一句‘不是’。
笑死,就没有一个是我亲生的。
老大娘啧啧不停,“我说呢……谁家要是一连串生七个男娃,也是够要命的,怕是娶媳妇都娶不起哦……”
因这群孩子已经换了装束,打眼一看没人知道他们曾经是小乞丐,罗明珠便也不避讳带着他们在街上逛。
既然出来一趟,她打算顺便买一些肉和菜带回去。
家中的米粮是充足的,但肉和菜这种不禁放的东西,没办法一次买太多,只能隔两天就买一些补充。
如果是真正的大户人家,有专门负责买菜的仆人,那自然要买当天的新鲜肉和新鲜菜蔬。
可她家还没达到这个水平,嫌总出门买菜太麻烦,索性一次买两天的量。
突然添了这么多张吃饭的嘴,又是常年忍饥挨饿没有油水的干瘪肚子,罗明珠直接买了半扇猪,还买了两大坨洁白的猪板油。
她请肉摊老板把猪肉分割成几大块,每一块都拴上了可以提着的草绳,然后交给小虎等人,让他们每人负责提一大块。
干活才能有饭吃有肉吃。
罗明珠从此时此刻便开始培养他们的这种意识。
倒也不是她非要像个扒皮的资本家一样,而是因为这帮小乞丐过惯了乞讨的生活,早就习惯了伸手朝别人要东西。
用劳动换报酬这个概念,对他们来说并不清晰。
反倒是不劳而获的思维,在他们脑海中更加深刻。
如果想过上正常人的生活,这个坏毛病必须得改掉。否则养出来一帮游手好闲的懒汉,那就得不偿失了。
买了肉之后,罗明珠又买了一些蔬菜,放在了身后的背篓里。
小虎抢着要替她背,被她拒绝了。
培养劳动意识确实重要,但也不能不考虑实际情况,一下把孩子累死。
罗明珠向小虎他们摆摆手,“你们先回家吧,我还有点其他事情要办。”
她刚刚偶然一瞥,似乎看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想要上前去看个究竟,带着一群孩子不方便。
反正小虎他们知道回家的路线,用不着她带路。
待小虎他们离开后,罗明珠赶紧钻进一个没人的巷子里,把背上死沉的背篓收进空间里。然后闪身出了巷子,追着那两个熟悉的身影而去。
刚刚她看到了两个勾肩搭背的男人,似乎是罗金富和王赖子。
因离得远有些不确定,所以她想要离近些看个究竟。
前头那两个男人走得并不算快,罗明珠紧追了几步,在他们侧过头说话的间隙,确认了那两人确实是罗金富和王赖子。
罗明珠不由地皱眉,难道罗金富又犯毛病了?
之前为什么将妻女卖掉抵债,又是被谁坑了,难道他都忘了吗?
如果不是王赖子故意勾着他赌博,何至于弄到妻离子散的地步?罗金富可真是一点心都不长啊。蜀南文学
他长不长心,想干什么,罗明珠倒是不稀得去管。
她担心的是,赎回胡春娥母女的事情,王赖子会告诉罗金富。
虽然时间长了总会走漏风声,但能延缓一刻是一刻。等胡春娥母女的日子走上正轨,自然就不担心被罗金富知道,也不怕他来作闹了。
罗明珠远远地坠在他们两人身后,只求不跟丢就好,绝不靠近让他们发现。
原以为两人会钻进哪个赌场里去,可没想到他们勾肩搭背的,竟然走到城外去了。
因这一片行人越来越少,若是再跟下去,恐怕要被他们发现。
只不过罗明珠已经差不多确定这两人的去向,倒是无需再跟往前跟踪了。
那个方向只通向一个地方,南郊。
他们应该是去红香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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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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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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