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云锦书闻承廉>第164章 蛊虫挑衅
  地虎翻身前,江海峰经常在山上跑,知道山上哪里有树油。

  “松树油可以吗?”

  云锦书颔首,“再好不过。”

  “需要多少?我带几个人去弄点回来。”

  江海峰亦不问用作何处,云锦书需要的东西,定有大作用。

  云锦书凝视不着断在尸体蠕动的蛊虫,一只蛊虫在尸体了探头探脑。

  最最可恶,它居然三番两次挑衅她。

  没错,云锦书从那只探头探脑的蛊虫眼睛里看到挑衅。

  这只蛊虫探下头就看向云锦书,探下头就看向云锦书,嘴里还咀嚼腐肉。

  是可忍孰不可忍,云锦书要是对个丑不拉几的蛊虫,毫无办法,那她两世就白活了。

  云锦书与蛊虫对视良久,眸子里的冰冻犹如霜冻,她嘴角泛起冷笑,颇有些咬牙启齿地说:

  “多多益善。”

  江海峰的领着六人离开。

  闻承廉眉峰微挑,嘴角的弧度一直不曾落下。

  闻承廉没想到,云锦书亦有如此可爱,幼稚的一面,与条蛊虫斗气,亏她斗得不亦乐乎。

  云锦书趁人不注意,佯怒瞪了他一眼,她被个虫子挑衅,他就这么高兴?

  闻承廉拳头抵在嘴边,以掩饰他在偷笑,万一云锦书恼了他,不知道有多少个火葬场在等着他。

  因此,他还是收敛点吧!

  闻承廉将可爱的云锦书收在心里,猜测云锦书需要树油的目的。

  “你想将这些丑陋的东西一把火烧了。”不是疑问而是肯定的语气,他知道云锦书就像知道自己一样。

  “你不是猜到了吗?还问什么问?”

  哼,她可是看见他被拳头掩饰的脸在偷笑,居然取笑她,真是……她决定,不理睬他一刻钟。

  “书丫头,松树油来了,可够?”江海峰带着松树油回来。

  “够了够了。”云锦书转头看着那只蛊虫,似乎终于从它眼睛看到了害怕。

  怕?蛊虫还真的不怕火。

  不过只是大火还是不够的,她在荷包里掏啊掏,实则在空间里找蛊虫的克星。

  云锦书抓了一把赤色的药丸,丢入大坑,几乎是药丸碰到尸体,蛊虫就惊恐地乱窜了起来。

  云锦书勾唇邪笑,风水轮流转,先前那只挑衅她的蛊虫,此刻正拼命地往坑上爬。

  原来看着不爽的东西做垂死挣扎是如此有趣又好玩,最最重要的是多巴胺在全身游移,舒畅又愉悦。

  眼见着蛊虫就要爬上来了,云锦书敛起笑意,眸光的冷意一闪而过。

  “江二伯,将松油全部倒入坑里。”

  几乎是在松油倒入坑里的同时,大火亦同时燃了起来,云锦书又将赤色的药丸撒在坑里。

  粘在泥土壁上的蛊虫,惊惧地松开了爪子,往坑里跌了进去,被大火吞噬了。

  “噼噼啪啪。”尸体燃烧的声音。

  “叽叽叽叽。”蛊虫惊恐地发出鼠叫声。

  “黑烟滚滚,呛死人了,我们就在这干看着焚烧尸体吗?”

  “咳咳……”李小平被黑烟呛得难受死了,一边抱怨一边咳个不停。

  “还要收下尾。”云锦书把玩着赤色药丸。

  “书丫头,往坑里丢入一颗黑球,嘭的一声,省事多了,何至于让我们在这里被浓烟呛死。”

  李小平做任何事图速度,不考虑后果。

  难道云锦书不知道一个黑球能省不少事。

  但,她云锦书不是莽汉,她是有脑子的,脑子是区别于莽夫与高人的基石。

  “这里是山上,下面是河流,山脚下是我们的村子,黑球的威力非同寻常,岂能是随便用的?”

  经过几月的相处,江海峰知道李小平的性子,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但是为人倒是挺仗义的。

  江海峰恨铁不成钢,又不厌其烦地将厉害分析给他听。

  “万一山体被炸得山崩地裂了,整个山往山下滚落,山下人还要不要活了,你呀!带点脑子吧!算了,以后你还是看别人子怎么做吧!”

  江海峰摸着胡须,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怎么我就没想到呢?”

  “噗……”李小平实在太好玩了,云锦书忍不住了。

  哎呦!李小平这老活宝,只要有他在的地方,总能逗得大家哈哈大笑,总能将沉闷的气氛搅和了。

  “呵呵……”见众人都在笑他,李小平乐呵呵地傻笑着。

  云锦书探头看向大坑,被松油焚烧的尸体已然成了黑水,但仍然能看见一些白骨,云锦书往坑里丢了十来个赤色的药丸。

  谨防蛊虫使诈逃开了,再等了一刻钟,云锦书将白药灵丢入大坑。

  只见刚刚刚还是污秽黑漆漆的水,眨眼间就变得清澈干净起来。

  “天啊!书丫头,你丢了什么东西进去,为何黑水变得清澈了,我都看看自家的大胡茬子又白了好多。”

  李小平说着说着,就趴在坑边,将清水当成了琉璃镜,臭美又自恋。

  “百药灵,能解百毒。”云锦书来到下游,但凡是经过坑里的水的地方,慢慢将黑色褪去。

  李小平被眼前的一幕震惊的反复揉着眼睛,就像变戏一样,黑的变成白的,浑浊不堪的变成清澈见底的。

  怎么能有这么厉害的药?

  要是他有一颗,阎王都不敢收他了。

  李小平越想越激动,他双眼发亮的看向云锦书。

  他想要一颗百药灵,他想要就开口祈求了。

  “天啊,简直太厉害了吧!这么厉害的百药灵,书丫头,你还有吗?送一颗给我呗。”

  “它与美酒均是我最重要的东西,这么宝贝的东西当然要藏起来,这可是保命的东西。”

  云锦书看他一脸谄媚的鬼样子,委实有些不忍直视了,一个粗犷的大块头,居然卖怪撒娇,这么娘的李小平,她想将人敲晕。

  “回去给你。”为了不被荼毒,云锦书爽快的答应了。

  “真的?”

  李小平不可置信的确认,能解百毒的百药灵,这么珍贵的药,云锦书给的太痛快了,他一点也不觉得真实。

  云锦书不雅的翻了个白眼,臭着脸反问,“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了。”

  “呵呵……算,书丫头不愧是女儿中的男儿,顶天立地,说话算话。”

  李小平总算觉得有了真实感。hτTΡδ://WωW.sndswx.com/

  女儿中的男儿?什么鬼?说她不像女人呗?

  李锦书无语的刷先往山下走去,还不忘给李小平找不痛快,“今日在场的所有人,回到村里,等我炼好了百药灵,没人一颗,而江二伯排在最后。”

  李小平听闻当即哀嚎反对,“为什么呀?我可是第一个求药的,怎么是最后一个呢?”

  “因为你命大呀!阎王爷不会收了你的,放心。”

  李小平这个二百五,还问为什么?

  急死他活该。

  大家都低着头,捂着嘴偷笑,在这个时候没有人愿意提醒他,若是多嘴惹的云锦书不快,到嘴的百药灵没有了,可不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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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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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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