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命中本该再无子,黄茗宝能降生,多亏了他们奉行姨婆的警告,日行一善,足足坚持了十年,这才圆了做母亲的渴望。
我来到罗浮村已经一两个月了,这还是第一次见到她。
想来,之前是因为生孩子坐月子,这才一直没有出门。
今天,她来这里也不是为了帮忙的,一家出一个人就行了,她抱着孩子来,只是来找我爷爷要钱的,却是黄茗宝身体有些不舒服,需要钱请郎中看看。
我爷爷也算得上是德高望重的人,他会写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红事的人家因为忌讳我的缘故,一般都不会请他,白事的倒也来者不拒,让他接了这个活儿。
此时,他正在一张四方桌上,不停的在那些黄纸包上写下亡者的姓名,生辰忌日等,以及一些简单的送往生的话。
这些纸包拆开了撒出去,就是黄纸钱了。
据说,不写上名字的话,在阴曹地府的人,是没有办法收到这个钱的。
不管是阳间,还是阳间,没有钱都将寸步难离。
所以,这纸包是准备得越多越好。
我爷爷的手脚还算麻利,只是忙了两个小时,那竹筐里面就已经堆起了厚厚的一摞。
黄茗宝的哭声惊醒了我妈,她不得不擦干眼泪,把其抱回怀里,然后让我爷爷给她五毛钱。
爷爷看了看襁褓中的小婴儿,哆嗦着从身上掏出一个汗巾子,里面卷了大概两三块钱,全都是毛票子。
“给你一块吧,别省着,一定要把娃的病看好罗!”
爷爷的大方,让我妈感动得不行,拿起钱抱着孩子就快步离开这个小院。
这里阴气太重了,孩子太小,一直待在这里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如果不是因为太过急切,我妈也不会亲自找过来。
我爸没过多久,也来到这个刘家院子帮忙。
他是负责找人定棺材去了。
自从村里做棺村的老许头出了事,被人放了点血后,就元气大伤,如今已经不再做这个事情。
所以,村里的人想要办丧事,就得从别的村去订,这来来回回的跑一趟,还要熟门熟路才不至于耽误事情。
我们黄家的人,十年前凑二十口棺村的事,在村子里是广为流传的,所以,这个差事也就非他莫属。
这路有些远,棺材送过来,也需要一把子力气,这价格自然也就比在本村的要贵一倍,足足要30块钱。
放在十年前,也就五块钱就能解决。
十年间,特价飞涨,人的赚钱能力却还停留在过去,这么贵的价格让刘家的人傻了眼,所有人大眼瞪小眼,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很明显,他们无论如何也拿不出这些钱来。
这个时候,村长纳蒙被人推着走了进来,见到这个情况后,二话不说就拍板,
“咱们村总共有458户人家,除了孤寡老弱残幼以外,剩下的人家大概有427户,每户出五分钱,然后剩下的由刘家的人自己想办法。”
“无论如何,不能让别的村的人看我们的笑话,说我们罗浮村的人,连一口棺材也买不起。”
五分钱平摊下来,再困难的人家也勉强能支援得起,倒也没有人多说什么。
大是大非面前,没有人犯浑,都慷慨的解了囊。
村里的人承担了大概三分之二的费用,刘家人身上的担子立马就轻了许多,自然又是好一番感激,只是花了半天的时间,就已经把钱款筹集到位,让我爸赶紧去把棺材定下来。
我爸顾不上照顾我妈,只能咬咬牙再跑一趟,等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披星戴月,半夜三更之时。
那刘家的人自然是好一番感激,热情的招待了一顿简单的饭食。
忙完了这些,人手实在是不太够用,主要是别人家各有各的活要干,能留下来的人只有二十来个,这明显是不够用的。
其实这也侧面的说明了一件事,刘家人在罗浮村的人气不是太旺,很多人也只是做做表面功夫就走人,愿意一直帮忙的也只是出于人道主义而已。
主人家留人,我爸只能把我爷换下来,让其回家照顾黄茗宝,自己则接过毛笔,开始写封包起来。
我爸的字写得也是极好的,就是有些草狂,乡下人辩认会有些困难,因此一般不太请他写,只逢年过节的时候,写那个对联时,会来相求。
他的字,写大字会非常漂亮,小字就呵呵了。
不过,现在除了我们家愿意接这个活,也找不到别的人了,凑合着用,也不是不行。
我在那墙上趴了一下午后,也看得有些麻了,早领着福贵儿满地的跑。
此时离着瓜果成熟的季节已经不远,田地里面会出产很多能吃的,那苞谷沉甸甸的穗子,馋得福贵儿直流口水。
我对于这种吃食一向没胃口,不爱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儿,强行扯着福贵儿就要离开。
这个时候,这厮就是个犟种,被我强行拽走了,冷不丁的又回偷跑离开。
面对这种不听话的行为,身为老大的我,自然有责任对其进行管教,冲上去就是一通狂揍,打得他妈都不认识他,这才作罢。
福贵儿坐在路边,呜呜的哭,我则站在那里,不耐烦的双手环胸。
村里的小姑娘杨采儿,背着一个小背蒌正好经过,被这哭声给吸引了来,还以为我在欺负福贵儿,上来就是一通斥责,
“就知道欺负人,你还会干什么?”
我眉毛一挑,原本抡起的拳头,看着对方那长得还算清秀的脸蛋儿,有些下不了手,恨恨地道,
“谁欺负他啦,你哪只眼睛看到的?小心我告你诽谤!”
“切!我两只眼睛都看见了,你个坏人,怪不得我妈不让我跟你们玩,哼!”
杨采儿傲娇的抬起下巴,像个骄傲的孔雀离开。
我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准确无误的投进她的背蒌里面,沉得她“唉哟”直叫唤。
“哈哈……鬼才稀罕和你玩,略略略……”
我对其做了个鬼脸后,强拽着福贵儿跑得远远的,跟本不等杨采儿发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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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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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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