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易本身就是道坛总盟主。
这个职位天庭册封。
乃是天庭的大帝之一。
名誉上跟玉皇大帝平级。
受天庭承认的。
如果加上自己也有两把刷子。
恐怕他去了天庭。
不说好酒好肉招待。
但肯定不会甩他一张冷脸的。
所以也未必不可以去天庭。
毕竟天庭也不是那种。
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
但是目前没有必要。
假如有一天。
真要替王珍珍弄明白身份。
叶易就会前去天庭。
现在还是有很多办法的。
实在不成功。
再谈别的吧···
叶易无语了。
也只能先懒得管了。
也不知道是因为心里甜。
还是真的好吃。
王珍珍俏脸上。
从头到尾都是动人的微笑。
吃完饭后。
叶易直接用黄金买单。
一小块黄金就够了。
牛排哪怕在这个时代。
也不是什么多惊人的东西。
只是因为这个时代的人比较穷。
很难吃得起。
但是黄金无论在那个时代。
都是实打实的财物。
不动产。
永远都不会贬值。
见到了黄金,服务员吓了跳。
经理来检查下。
还真的是黄金。
当然可以用黄金买单了!
虽然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用黄金买单的。
但只要是真的。
黄金比银子还好使!
于是一群人。
面带微笑的送别叶易他们。
喜欢到极致。
能不喜欢的吗。
就喜欢这种土豪的客户。
非常喜欢。
叶易和王珍珍手牵手。
就如同金童玉女一样。
叶易明显是无心之举。
很自然而然的牵手。
回过神来。
其实叶易想松开的。
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王珍珍已经把他的手抓的紧紧地。
所以已经没有办法了。
其实叶易也明白王珍珍的心意了。
但是太快。
他还是希望慢一点。
“叶易,你听过一句诗词吗?”
王珍珍鼓起勇气。
刹那间看向叶易。
原著中她是小学老师。
现在也跟小学老师一样单纯。
一样可爱。
叶易询问。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叶易当然听出来了王珍珍的意思。
但是太快了。
他还是选择装傻充愣。
“这句诗词一开始用来形容战友之情的,后面被人用歪了。”
叶易这么开口。
就是婉拒了。
其实他自然是知道王珍珍的想法。
自然是知道想什么的。
王珍珍万分失落。
看出来了。
叶易在婉拒她。
如何不失落。
叶易也明白自己太过分了。
旋即又话题转过来。
给了珍珍一个承诺。
“珍珍你放心,我不会辜负你的,总有一天我会娶你们,你愿意等吗?”
叶易开口。
他跟马小玲已经说开了。
不辜负任何一个身边人。
只是需要时间。
需要时间给他处理这些蜘蛛丝一样的情网。
王珍珍当然是愿意等了。
虽然叶易身边的女孩子有点多。
但这是民国。
哪个有能力的不是三妻四妾?
三妻四妾很平常的事情罢了。
当真是很正常的。
早就习惯了。
叶易这么有能力,三妻四妾也很正常。
没有什么不答应的。
嫁给不喜欢的人。
还不如嫁给惟一深爱的叶易。
所以王珍珍当然愿意。
直接点头。
叶易一笑。
郑重承诺道。
“那就等我一点时间,我不会辜负身边任何一个人,可否等我?”
叶易一笑。
瞬间看着王珍珍一笑。
给出了最郑重的承诺。
王珍珍也会心一笑。
笑的特别甜蜜。
紧接着点了点头。
俏脸充满了对叶易的信任。
那是真正的信任···
叶易跟王珍珍,如同是金童玉女一样。
就像是画里面走出来的璧人。
一路上也不知道引得多少人围观。
纷纷叹为观止。
当真是太好看了。
叶易又带着王珍珍去买衣服。
王珍珍可是大家闺秀。
从不缺衣服。
真正的千金大小姐。
但是衣服也要看谁买的。
心爱的人买的。
那又完全不一样了。
所以呢。
那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叶易带着王珍珍。
来到最好的服装店。
不愧是大都市。
衣服也是不一样的贵。
但是这些对叶易来说。
钱算什么的?
他跟王珍珍哪个缺钱。
只要叶易愿意收钱。
多得是军阀土匪权贵首富跪着给他送钱。
求他罩着。
叶易不收罢了。
他本身就是富豪。
当然了,只是没有王珍珍有钱。
王珍珍家。
才是真正的一省首富。
不一样的档次。
王珍珍家根本不会缺钱。
到了这里以后。
叶易也不吝啬。
直接选了几十套最好的衣服。
最漂亮的衣服。
大手笔连王珍珍这样的名门千金。
都叹为观止。
主要还是叶易对钱没概念。
他是仙人。
神仙。
凡间的钱财。
对他来说意义可有可无。
所以叶易对钱也没啥概念。
可以要。
也可以不要。
花起来就比较不在意。
掌柜的大喜。
马上安排人去拿喜欢的衣服。
最后叶易丢下三根黄金付款。
绰绰有余。蜀南文学
掌柜的更是双目发亮。
土豪啊。
当真是土豪啊。
掌柜的实在是大喜了。
至于衣服还怕没地方放吗?
地书掌握一整个世界。
叶易直接丢在了里面。
什么东西都装得下。
叶易他们不知道。
他才刚走呢。
就被一群黑涩会给盯上了。
叶易出手富裕。
身边那个女的又那么漂亮。
要是不盯上那就有鬼了。
明显起了歪心思。
叶易他们才刚走到拐角。
就有三十个拿着斧头的人。
直接冲了出来。
把叶易他们团团围住。
王珍珍丝毫不慌。
叶易可是神仙。
在叶易身边。
特别有安全感。
她反而觉得这些土匪特别作死。
干啥不好。
千里迢迢跑来送死。
“嘿嘿小子挺有钱的啊?斧头帮听过没有,把黄金和女人都留下,你可以滚了!”
为首的一个小混混。
很嚣张的开口。
斧头帮可是这里的第一大帮派。
这个小混混,也是沾过人命的。
叶易无语了。
没想到穿越到民国,还被大名鼎鼎的斧头帮给“打劫”了?
所以能不无语的吗。
这绝对可以写一部小说。
《重生之我刚到上海滩就被斧头帮打劫》
可惜写小说要佛门和尚才擅长。
叶易可不会。
想到这他又怀念佛门和尚写的小说了。
穿越以后都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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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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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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